死而不亡者寿

  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惊叹的存在,人们从未间断过对它的讨论,特别是关于生死的讨论。每个生命体都要经历一个由生入死的过程。如何能跨越生死之间的鸿沟,实现生命的超越,老子第三十三章“死而不亡者寿”似乎为人们提供了答案。  老子的死而不亡展现出了生命的最高境界。个体想要实现生命的超越、摆脱生死困局就要在接受自身形体的消亡同时寻求死而不亡的主体,把两者之间的契合点加以结合,从而实现自身生命的超越。  死而亡——“有”者“夭”  想要寻求死而不亡的真谛,首先要了解它的对立面——死而亡。何者死而亡?老子认为世界上所存在的一切事物最终都必然走向消亡,他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第二十三章)不论是自然存在之物,亦或人等世间一切都不能成为永生不灭的存在,他们都没有办法摆脱最后自身的消解、断裂。那这又是为何?  《老子》第一章说到:“有名,万物之母”,正所谓“天下万物生于有”。有即是世间实在的万事万物的总和。而有再生有,有再生于有,有是作为自身之母与自身之子的承接性的存在,有具有延续“生”的特点,而作为生的载体的有需要以亡的形式来成全生命的递延。否则世间万物不生不灭、不枯不荣,宇宙就会进入一种亘古不变的状态,这不仅是现实中不存在的,理论上更抹杀了“生”的意义。且“有生于无”,作为母的有是从本来无中产生的,自然也要回归到无,所谓“复归于无物”(第十四章),死而亡是有所必需经历的特殊的完成生命轮回的方式。万物皆有其夭,夭是生命的停止。夭是有的必然归宿,是生的最后表现。  老子有言“鱼不可脱于渊”(第三十六章),生命个体尚不能脱离其所依赖的生存环境而存在,也就更无法逃脱生命消亡的命运。世间万物,草木枯荣,山川更迭 “有”者必“夭”。  死而不亡——“无”者“寿”  既然世间真实存在的万事万物最终都必然走向“夭”,那何者称“寿”?  老子开篇言:“道可道,非常道……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而又玄,众妙之门。”无和有同出于道,二者是组成道的两面。不能把有和无简单划分为不同,因为二者不同中却包含着同一性,谓“玄”;二者之间更不能视为相同,因为这种同一性中还有着不同,即“玄之又玄”,两者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无是直接产生于道的,它作为近似于道的天地之始进而再生成万物之母的有。有生于无,且两者溯源于道,这使得二者具有同一性;有是生成万物的质料,是无在世间现实中的表现,所以有无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差别。有复归的是“有物之道”。有经历生、养、亡的过程,由道生而灭于道。在夭的过程中有完成了其轮回,冥合于其道。但“寿”的主体是“无”,也可以说是为道。所以有者必夭并不能否定“寿”的存在,寿表现的是有所来源的无(道)的存在状态。  老子的作为生命的本源道(无)既是一种“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第二十一章)的无实体存在,也是一种“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五十一章)的永恒不变的存在,它生成万物,遍藏于万物却无法被分别和言说,正所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三十五章)这种存在本身就超越时空的束缚从而达到一种寿的状态。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不自生,故能长生。”(第七章),“道”(无)就是那个自身不增不减、不生不灭、寂然不动、长于天地、死而不亡的永恒存在。无者“寿”,即是道者“寿”。  死而寿——“有”者“寿”  从前文可知,有必夭,而道者寿。夭是具体生命的断裂,是有以生的消逝为代价来回归于自身之道,这种回归并不是寿。寿作为不生不减的最高存在的道的表象是不能通过消解的方式来实现的。由此看来跨越夭与寿之间鸿沟是无法实现的。但有出于道,有其中蕴含着道的品格,它有成为道的潜能,这就为有打破生命的束缚、实现生命的超越走向寿提供了可能。  有如何成于“道”?老子告诫世人要要葆有一颗“赤子”之心,他提倡回归到婴儿状态。婴儿可以“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第五十五章),是因为他处于最接近于道的状态,而无法被损害。生命个体随自身的发展会偏离于道,而随着自身的衰减又会回归于道,但衰减回归的道并不是寿之道,只有实现生命的逆行保持婴儿状态的寿才合于道。所以老子提倡“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但如何能“复归于婴儿”?老子言“常德不离”,即让生命与道同在,生命要包含道,而道也要拥有生命。  若要使得生命与道同在,就要以道的品格来约束自身。老子反对“生生之厚”(第五十章),认为强烈的求生欲望下对生命的过于保养只会将人更快推向死亡。老子告诫人们要“见素抱朴”(第十九章)回归于自然。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自然是道的最根本特征,顺因自然才是真正的回归于道。老子还强调水的品行,所谓“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涵包万物的本性正是道的特点,水可以说是道在现实世界的实体。合于道就要与万物不争,学习水的品德进而养而利万物来发展自身。这样生命在“生”时就获得道,使自身成为于道合的存在。这样即使在生命消亡之时,“生”时合于道的部分仍然会保存在道中,从而实现有由夭到寿的转换,完成了生命的超越!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

  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惊叹的存在,人们从未间断过对它的讨论,特别是关于生死的讨论。每个生命体都要经历一个由生入死的过程。如何能跨越生死之间的鸿沟,实现生命的超越,老子第三十三章“死而不亡者寿”似乎为人们提供了答案。  老子的死而不亡展现出了生命的最高境界。个体想要实现生命的超越、摆脱生死困局就要在接受自身形体的消亡同时寻求死而不亡的主体,把两者之间的契合点加以结合,从而实现自身生命的超越。  死而亡——“有”者“夭”  想要寻求死而不亡的真谛,首先要了解它的对立面——死而亡。何者死而亡?老子认为世界上所存在的一切事物最终都必然走向消亡,他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第二十三章)不论是自然存在之物,亦或人等世间一切都不能成为永生不灭的存在,他们都没有办法摆脱最后自身的消解、断裂。那这又是为何?  《老子》第一章说到:“有名,万物之母”,正所谓“天下万物生于有”。有即是世间实在的万事万物的总和。而有再生有,有再生于有,有是作为自身之母与自身之子的承接性的存在,有具有延续“生”的特点,而作为生的载体的有需要以亡的形式来成全生命的递延。否则世间万物不生不灭、不枯不荣,宇宙就会进入一种亘古不变的状态,这不仅是现实中不存在的,理论上更抹杀了“生”的意义。且“有生于无”,作为母的有是从本来无中产生的,自然也要回归到无,所谓“复归于无物”(第十四章),死而亡是有所必需经历的特殊的完成生命轮回的方式。万物皆有其夭,夭是生命的停止。夭是有的必然归宿,是生的最后表现。  老子有言“鱼不可脱于渊”(第三十六章),生命个体尚不能脱离其所依赖的生存环境而存在,也就更无法逃脱生命消亡的命运。世间万物,草木枯荣,山川更迭 “有”者必“夭”。  死而不亡——“无”者“寿”  既然世间真实存在的万事万物最终都必然走向“夭”,那何者称“寿”?  老子开篇言:“道可道,非常道……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而又玄,众妙之门。”无和有同出于道,二者是组成道的两面。不能把有和无简单划分为不同,因为二者不同中却包含着同一性,谓“玄”;二者之间更不能视为相同,因为这种同一性中还有着不同,即“玄之又玄”,两者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无是直接产生于道的,它作为近似于道的天地之始进而再生成万物之母的有。有生于无,且两者溯源于道,这使得二者具有同一性;有是生成万物的质料,是无在世间现实中的表现,所以有无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差别。有复归的是“有物之道”。有经历生、养、亡的过程,由道生而灭于道。在夭的过程中有完成了其轮回,冥合于其道。但“寿”的主体是“无”,也可以说是为道。所以有者必夭并不能否定“寿”的存在,寿表现的是有所来源的无(道)的存在状态。  老子的作为生命的本源道(无)既是一种“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第二十一章)的无实体存在,也是一种“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第五十一章)的永恒不变的存在,它生成万物,遍藏于万物却无法被分别和言说,正所谓“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三十五章)这种存在本身就超越时空的束缚从而达到一种寿的状态。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不自生,故能长生。”(第七章),“道”(无)就是那个自身不增不减、不生不灭、寂然不动、长于天地、死而不亡的永恒存在。无者“寿”,即是道者“寿”。  死而寿——“有”者“寿”  从前文可知,有必夭,而道者寿。夭是具体生命的断裂,是有以生的消逝为代价来回归于自身之道,这种回归并不是寿。寿作为不生不减的最高存在的道的表象是不能通过消解的方式来实现的。由此看来跨越夭与寿之间鸿沟是无法实现的。但有出于道,有其中蕴含着道的品格,它有成为道的潜能,这就为有打破生命的束缚、实现生命的超越走向寿提供了可能。  有如何成于“道”?老子告诫世人要要葆有一颗“赤子”之心,他提倡回归到婴儿状态。婴儿可以“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第五十五章),是因为他处于最接近于道的状态,而无法被损害。生命个体随自身的发展会偏离于道,而随着自身的衰减又会回归于道,但衰减回归的道并不是寿之道,只有实现生命的逆行保持婴儿状态的寿才合于道。所以老子提倡“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但如何能“复归于婴儿”?老子言“常德不离”,即让生命与道同在,生命要包含道,而道也要拥有生命。  若要使得生命与道同在,就要以道的品格来约束自身。老子反对“生生之厚”(第五十章),认为强烈的求生欲望下对生命的过于保养只会将人更快推向死亡。老子告诫人们要“见素抱朴”(第十九章)回归于自然。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自然是道的最根本特征,顺因自然才是真正的回归于道。老子还强调水的品行,所谓“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涵包万物的本性正是道的特点,水可以说是道在现实世界的实体。合于道就要与万物不争,学习水的品德进而养而利万物来发展自身。这样生命在“生”时就获得道,使自身成为于道合的存在。这样即使在生命消亡之时,“生”时合于道的部分仍然会保存在道中,从而实现有由夭到寿的转换,完成了生命的超越!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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