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创客
自1992年友邦保险将保险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以来,中国保险业发生了以个人营销为标志的历史性革命。这一营销体制彻底改变了中国保险业的结构,引发了保险业的爆炸式增长。但在经历了近20年的高速增长之后,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与高速增长相伴而生的问题。
代理人制度困境
高流失率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一次调查报告显示:每年中国保险业代理人总体流失率都高于50%。调查同时显示,保险公司第一年的营销员流失率甚至高达70%—80%。险营销人员的高频率流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他们的流失,给保险人的理赔问题、续缴费问题、定点医院变换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等造成了很多的不便;各家寿险公司陷入“招聘—流失—再招聘—再流失”的恶性循环,形成了很不稳定的用人局面,增加了保险公司对代理人培训费用的重复投入,从而导致保险公司业务的大幅波动、营业成本的持续攀升、寿险市场规模占有率下滑等各种负面效应;同时,这种短期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阻碍了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
代理人双重纳税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董事长戴皓在全国“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减轻保险行业营销员从业负担”曾提到:营销员作为非雇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333.33元,远低于雇员的3500元,且公司不给其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即使营销员个人按灵活就业形式自己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对营销员佣金收入一次偏高的,除按20%比例缴纳所得税外,还实行加成征收,既然对营销员一次收入偏高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加以调节,那么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不仅存在重复缴纳,也加大了营销员的纳税负担。
代理人低素质
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一直被社会所诟病,不少用户都要长期接受保险推销员的电话轰炸并且不堪其扰。数据显示,目前的保险营销从业人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士占比将近90%,因此,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行业的规范性一直都是整个行业迫切解决的问题。 销售误导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行业内部自律机制不严,对诚信缺失问题,包括保险销售误导行为难以规避或实施实质性惩罚,不诚信的人即使做了“坏事”仍有“跳槽”的生存空间,销售误导违规操作成本过低,导致销售误导行为屡禁不止。
其次,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报酬实行无底薪佣金制,且佣金的提取在
保险期限内分布极不均匀。一般而言,首期(第一年)佣金在佣金总额中占比最高,通常达保费的30%一40%,而续期佣会则逐年递减,一般经过3—6年后,低至保费的2%。在这种佣金制度下,营销员的收入直接与其销售保单尤其是新单挂钩,加重营销人员短期意识,片面追求新单保费,忽视业务服务品质。于是,虚假宣传、误导欺骗,甚至诱哄消费者退掉老险种购买新险种等现象频频出现。
身份定位模糊
保险代理人制度有力促进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但目前随着产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代理人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特别是代理人法律身份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尤为突出。根据现行代理人制度,绝大多数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署的是保险代理协议,属于保险代理人,其主要收入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或手续费,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地位不高,从而导致营销员归属感淡薄,忽视诚信服务。
保险创客颠覆式革新
保险创客定义
保险创客就是以互联网思维为工具进行创业的独立保险代理人,其使命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创客”思维和互联网思维改造代理人制度甚至于整个保险行业,对保险行业进行一种颠覆性的革新。保险创客的愿景是让买保险像用滴滴打车、优步打车一样,拿手机上网就可以一
键寻找保险代理人、一键找产品、一键需求发布、一键索赔,追求极致的用户体验,让买保险更加便捷,让理赔也不再困难。 政策扶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创业创新的风潮。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创新。创业创新的号召始于2013年10月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强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此后,创新创业成为了当下的时代风潮。
个人创业者
独立代理人制度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已经成为主流模式。全美70%的保险业务来自不到20万的独立代理人,他们每年创造五千亿美元的保费,人均产能高达200万美元,是我国专属代理人平均业绩的百倍。 独立代理人的职责是只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具有续保业务的独占权力。独立代理人就其招揽的业务,可按保险种类、初保及续保等代理业务,分别从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取佣金,而且没有只代理一家保险公司产品的限制。这样一来,保险代理人就不再像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雇员,而是一个个人创业者。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使用独立代理人,那么公司仅仅支付佣金,不用建立分支机构,和承担管理代理人的额外费用,成本将比现行的保险
代理人制度更低。
业界人士认为,中国未来保险营销改革首当其冲会是独立保险代理人的改革,其次才是互联网保险。
保险创客平台
保险创客平台则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完全有别于传统保险销售模式,如同一个电商平台,下单、交易、售后、理赔都将一站式解决。在这个平台上,有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顾客可以通过平台注册的保险营销员,找到最适合、性价比最高的产品。除此之外创客平台将为营销员解决需求与出路。据了解,自保险业在中国逐渐兴盛以来,中国大约有3000万名退出行业的保险营销员,每年还在不断淘汰。创客平台将帮助很大一部分人实现创业和就业。创客平台将彻底打破现有保险营销渠道的格局,将对传统保险公司形成倒逼,开创一种互联网保险的新业态。对于消费者而言,买了保险,售后服务和理赔是个很大的问题。保险创客平台一切透明化、公开化的机制也将帮助甚至代表消费者进行索赔。
保险代理人引入中国后,对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并没有根据中国的具体环境和时代发展进行革新。据统计,中国保险代理人数量已经连续六年呈下降趋势,改革势在必行。所以,在中国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大背景下,对保险代理人进行互联网化和创
业式改造,才能倒逼保险业改革,打造行业新生态。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创客
自1992年友邦保险将保险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以来,中国保险业发生了以个人营销为标志的历史性革命。这一营销体制彻底改变了中国保险业的结构,引发了保险业的爆炸式增长。但在经历了近20年的高速增长之后,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与高速增长相伴而生的问题。
代理人制度困境
高流失率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一次调查报告显示:每年中国保险业代理人总体流失率都高于50%。调查同时显示,保险公司第一年的营销员流失率甚至高达70%—80%。险营销人员的高频率流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他们的流失,给保险人的理赔问题、续缴费问题、定点医院变换问题、售后服务问题等造成了很多的不便;各家寿险公司陷入“招聘—流失—再招聘—再流失”的恶性循环,形成了很不稳定的用人局面,增加了保险公司对代理人培训费用的重复投入,从而导致保险公司业务的大幅波动、营业成本的持续攀升、寿险市场规模占有率下滑等各种负面效应;同时,这种短期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阻碍了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
代理人双重纳税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合众董事长戴皓在全国“两会”上递交提案建议“减轻保险行业营销员从业负担”曾提到:营销员作为非雇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1333.33元,远低于雇员的3500元,且公司不给其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即使营销员个人按灵活就业形式自己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不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对营销员佣金收入一次偏高的,除按20%比例缴纳所得税外,还实行加成征收,既然对营销员一次收入偏高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加以调节,那么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不仅存在重复缴纳,也加大了营销员的纳税负担。
代理人低素质
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一直被社会所诟病,不少用户都要长期接受保险推销员的电话轰炸并且不堪其扰。数据显示,目前的保险营销从业人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士占比将近90%,因此,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行业的规范性一直都是整个行业迫切解决的问题。 销售误导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行业内部自律机制不严,对诚信缺失问题,包括保险销售误导行为难以规避或实施实质性惩罚,不诚信的人即使做了“坏事”仍有“跳槽”的生存空间,销售误导违规操作成本过低,导致销售误导行为屡禁不止。
其次,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报酬实行无底薪佣金制,且佣金的提取在
保险期限内分布极不均匀。一般而言,首期(第一年)佣金在佣金总额中占比最高,通常达保费的30%一40%,而续期佣会则逐年递减,一般经过3—6年后,低至保费的2%。在这种佣金制度下,营销员的收入直接与其销售保单尤其是新单挂钩,加重营销人员短期意识,片面追求新单保费,忽视业务服务品质。于是,虚假宣传、误导欺骗,甚至诱哄消费者退掉老险种购买新险种等现象频频出现。
身份定位模糊
保险代理人制度有力促进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但目前随着产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代理人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特别是代理人法律身份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尤为突出。根据现行代理人制度,绝大多数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署的是保险代理协议,属于保险代理人,其主要收入来源于保险代理佣金或手续费,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地位不高,从而导致营销员归属感淡薄,忽视诚信服务。
保险创客颠覆式革新
保险创客定义
保险创客就是以互联网思维为工具进行创业的独立保险代理人,其使命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创客”思维和互联网思维改造代理人制度甚至于整个保险行业,对保险行业进行一种颠覆性的革新。保险创客的愿景是让买保险像用滴滴打车、优步打车一样,拿手机上网就可以一
键寻找保险代理人、一键找产品、一键需求发布、一键索赔,追求极致的用户体验,让买保险更加便捷,让理赔也不再困难。 政策扶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创业创新的风潮。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创新。创业创新的号召始于2013年10月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强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此后,创新创业成为了当下的时代风潮。
个人创业者
独立代理人制度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已经成为主流模式。全美70%的保险业务来自不到20万的独立代理人,他们每年创造五千亿美元的保费,人均产能高达200万美元,是我国专属代理人平均业绩的百倍。 独立代理人的职责是只签发保险单,收取保险费,具有续保业务的独占权力。独立代理人就其招揽的业务,可按保险种类、初保及续保等代理业务,分别从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取佣金,而且没有只代理一家保险公司产品的限制。这样一来,保险代理人就不再像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雇员,而是一个个人创业者。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使用独立代理人,那么公司仅仅支付佣金,不用建立分支机构,和承担管理代理人的额外费用,成本将比现行的保险
代理人制度更低。
业界人士认为,中国未来保险营销改革首当其冲会是独立保险代理人的改革,其次才是互联网保险。
保险创客平台
保险创客平台则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完全有别于传统保险销售模式,如同一个电商平台,下单、交易、售后、理赔都将一站式解决。在这个平台上,有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顾客可以通过平台注册的保险营销员,找到最适合、性价比最高的产品。除此之外创客平台将为营销员解决需求与出路。据了解,自保险业在中国逐渐兴盛以来,中国大约有3000万名退出行业的保险营销员,每年还在不断淘汰。创客平台将帮助很大一部分人实现创业和就业。创客平台将彻底打破现有保险营销渠道的格局,将对传统保险公司形成倒逼,开创一种互联网保险的新业态。对于消费者而言,买了保险,售后服务和理赔是个很大的问题。保险创客平台一切透明化、公开化的机制也将帮助甚至代表消费者进行索赔。
保险代理人引入中国后,对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并没有根据中国的具体环境和时代发展进行革新。据统计,中国保险代理人数量已经连续六年呈下降趋势,改革势在必行。所以,在中国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大背景下,对保险代理人进行互联网化和创
业式改造,才能倒逼保险业改革,打造行业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