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余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完成2012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分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秘〔2011〕7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培训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市101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市101个乡镇卫生院各确定1名公共卫生人员参加培训。 (二)项目培训方式和内容
项目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在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101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130天,培训内容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主(包括2学时的卫生应急知识培训)。
三、项目组织
(一)市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分工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玉增
成 员:雷卫星 唐成齐 张东洋 邓干贤 孙法民
张俊秀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评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 主 任:雷卫星
成 员:张怀忠 黄守义 杨 杰 赵玉锋 程健生
唐慧文 刘强林 龚海政 张大杰 汤少培 王鹏程
办公室职责: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县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参加培训等工作。
四、项目执行
(一)第一阶段:培训准备阶段(4月11日-4月17日) ⒈培训教材:使用省卫生厅选编的《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讲义》。
⒉开展师资培训暨启动会。4月11日,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师资人员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公共卫生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培训相关知识,能胜任培训工作任务。参会人员为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筹)和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各县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科)长以及师资老师。
⒊填写参训人员资料。各县区卫生局要从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各确定1名公共卫生人员参加市级培训,参训人员数量须与附件1安排的培训人数一致。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的内容、格式要求,将参训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执业类别、职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13项相关信息资料录入数据库,并于4月16日前上报至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防治科,联系人:赵玉锋,电话:5126117,E—
mail:bzsbjgf@163.com。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8日-9月10日) 本次培训主要分为理论学习、现场考察和进修实习三个部分。
⒈理论培训与现场考察。
第一组:谯城区和涡阳县,4月18日下午报到,4月19日-22日集中理论培训;4月23日-27日,到利辛县、芜湖市现场
考察,4月28日上午考试,下午离会。
第二组:利辛县和蒙城县,5月2日下午报到,5月3日-6日集中理论培训;7日-11日,到芜湖市、谯城区现场考察,5月12日上午考试,下午离会。
⒉进修实习。
⑴5月14日-8月21日。各参训人员在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进修实践。市疾控中心在进修结束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附件3)。
⑵8月22日-9月10日。各参训人员到所在县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机构进修实践。由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在进修结束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附件3)。
⒊培训期间,市疾控中心填写《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金、任务实施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基妇科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农卫处。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五、资金安排与管理
本次培训经费由中央补助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师资培训等。根据培训时间安排,按照每人4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下拨市疾控中心和各县区卫生局,不足部分由各地自筹解决。
各单位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受训人员,也不得向受训人员另行收取费用,保证人员免费接受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的《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要求保存好资金使用的原始资料依据备查。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市卫生局按照《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附件5)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质量、时间要求实施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项目结束后,市疾控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将《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附件6)和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
附件:⒈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⒊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 ⒋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金和任务实施进度表 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
附件1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附件2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注: 1.执业资格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 2.执业类别填写公卫或其他专业。 3.培训期间为开始培训到培训结束的期间。
4.培训结束考核情况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完毕后经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是否合格。
附件3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
填报单位: 县区卫生局(盖章)
注:本表用于5月14日-8月29日期间,各县区填写辖区内参训人员具体进修实践工作安排。
附件4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金和任务实施进度表
附件5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附件6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
县区卫生局(签章) 填报时间:
主题词:基层卫生 培训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财政局。 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8份
2012年新余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完成2012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分类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农秘〔2011〕7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培训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市101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
全市101个乡镇卫生院各确定1名公共卫生人员参加培训。 (二)项目培训方式和内容
项目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在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101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130天,培训内容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为主(包括2学时的卫生应急知识培训)。
三、项目组织
(一)市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分工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玉增
成 员:雷卫星 唐成齐 张东洋 邓干贤 孙法民
张俊秀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评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 主 任:雷卫星
成 员:张怀忠 黄守义 杨 杰 赵玉锋 程健生
唐慧文 刘强林 龚海政 张大杰 汤少培 王鹏程
办公室职责: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县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参加培训等工作。
四、项目执行
(一)第一阶段:培训准备阶段(4月11日-4月17日) ⒈培训教材:使用省卫生厅选编的《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讲义》。
⒉开展师资培训暨启动会。4月11日,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师资人员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公共卫生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培训相关知识,能胜任培训工作任务。参会人员为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筹)和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各县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科)长以及师资老师。
⒊填写参训人员资料。各县区卫生局要从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各确定1名公共卫生人员参加市级培训,参训人员数量须与附件1安排的培训人数一致。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的内容、格式要求,将参训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执业类别、职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13项相关信息资料录入数据库,并于4月16日前上报至市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防治科,联系人:赵玉锋,电话:5126117,E—
mail:bzsbjgf@163.com。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8日-9月10日) 本次培训主要分为理论学习、现场考察和进修实习三个部分。
⒈理论培训与现场考察。
第一组:谯城区和涡阳县,4月18日下午报到,4月19日-22日集中理论培训;4月23日-27日,到利辛县、芜湖市现场
考察,4月28日上午考试,下午离会。
第二组:利辛县和蒙城县,5月2日下午报到,5月3日-6日集中理论培训;7日-11日,到芜湖市、谯城区现场考察,5月12日上午考试,下午离会。
⒉进修实习。
⑴5月14日-8月21日。各参训人员在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进修实践。市疾控中心在进修结束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附件3)。
⑵8月22日-9月10日。各参训人员到所在县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机构进修实践。由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在进修结束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附件3)。
⒊培训期间,市疾控中心填写《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金、任务实施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基妇科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农卫处。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五、资金安排与管理
本次培训经费由中央补助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师资培训等。根据培训时间安排,按照每人4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下拨市疾控中心和各县区卫生局,不足部分由各地自筹解决。
各单位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受训人员,也不得向受训人员另行收取费用,保证人员免费接受培训。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的《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按要求保存好资金使用的原始资料依据备查。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市卫生局按照《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附件5)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质量、时间要求实施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项目结束后,市疾控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将《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2)、《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附件6)和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卫生局基妇科。
附件:⒈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⒊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 ⒋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金和任务实施进度表 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⒍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
附件1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附件2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注: 1.执业资格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 2.执业类别填写公卫或其他专业。 3.培训期间为开始培训到培训结束的期间。
4.培训结束考核情况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完毕后经培训机构组织的考核是否合格。
附件3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修实践安排表
填报单位: 县区卫生局(盖章)
注:本表用于5月14日-8月29日期间,各县区填写辖区内参训人员具体进修实践工作安排。
附件4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资金和任务实施进度表
附件5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考核评估表
附件6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总结报表
县区卫生局(签章) 填报时间:
主题词:基层卫生 培训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财政局。 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