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育网:2014年天津教师资格证报名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 | 教师招聘最新公告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14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人员范围。
1.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2014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届本、专科毕业生;
2.;
3.在本市工作,《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其他中等专业);
2.(其他中等专业学);
3.;
4.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2014年天津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应持有由所在学校二级学院(系)开具的能够按期取得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有国外高等教育等学历的人员须提供国内权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
(二)参加由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单科有效期三年)。
(三)参加由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年)。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作单位、就读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及认定程序
(一)认定机构及权限。
育委员会及全市16
申请幼儿园、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就;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理并认定。
(二)1.教育学、
2.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按照申参加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或市级教
教学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到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
4.本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并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1)户籍在天津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市人事存档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不需提供);
(2)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天津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5寸彩色照片三张;
(5)《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8)《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电子版打印件。
5.资格认定。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说明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并通过其
(三)教育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小学层次考试;
(四)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3;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3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我市各级教师资格(津价费〔2008〕55号)核定的每人每科3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附件: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流程.doc
更多教师资格信息详见:http://www.zgjsks.com/html/ksxx/
天津教育网:2014年天津教师资格证报名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 | 教师招聘最新公告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14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人员范围。
1.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2014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届本、专科毕业生;
2.;
3.在本市工作,《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其他中等专业);
2.(其他中等专业学);
3.;
4.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2014年天津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应持有由所在学校二级学院(系)开具的能够按期取得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有国外高等教育等学历的人员须提供国内权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
(二)参加由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单科有效期三年)。
(三)参加由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一年)。
(四)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作单位、就读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及认定程序
(一)认定机构及权限。
育委员会及全市16
申请幼儿园、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就;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理并认定。
(二)1.教育学、
2.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按照申参加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或市级教
教学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到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
4.本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完成个人网上申请和信息录入,并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1)户籍在天津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市人事存档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不需提供);
(2)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天津市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5寸彩色照片三张;
(5)《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8)《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合格证》电子版打印件。
5.资格认定。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向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说明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并通过其
(三)教育学、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小学层次考试;
(四)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3;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3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我市各级教师资格(津价费〔2008〕55号)核定的每人每科3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附件: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流程.doc
更多教师资格信息详见:http://www.zgjsks.com/html/k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