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

【阅读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我市自2007年4月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部门明确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市政府决定扩大试点工作范围。现将市法制局制定的《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扩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范围,是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有益尝试。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不断推进和深化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试点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协助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创造工作条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措施要求,精心组织,有序开展,确保本部门及时完成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各项试点工作。

  三、加强指导。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协调,帮助试点部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建立试点部门定期会议制度,及时沟通试点进展情况,解决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试点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区对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沟通与衔接,确保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基准确定一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评议考核,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执法案卷评查时,把本部门自由裁量标准和制度要求作为案件审理和案卷评查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四、积极推进。鼓励其他有条件的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尚未开展试点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加强工作调研,做好试点前期各项工作,为2009年在全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准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

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市政府《2007年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厦委办(2007)1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7)93号)的要求,2007年我市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市交通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湖里区政府、海沧区政府等7个试点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至2007年底,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扩大试点成效,根据试点工作的安排和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委反腐败办(200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依法、规范、合理行使,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要求,依法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二、实施范围

  扩大试点工作要在总结和推广2007年试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扩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主要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以适当选择部分单位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为补充,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一)2007年已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即: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要进一步开展规范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2008年扩大试点阶段以市直部门为主,待试点成熟后,由各相关执法部门将试点成果在市、区执法部门推行。扩大试点阶段选择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贸发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10个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等2个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全市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将于2009年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2008年4月-5月)

  1、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下发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扩大试点工作精神和相关要求。

  2、由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牵头,召开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对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3、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本单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对本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提出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制定执法标准,加强法律审核(2008年6月-9月)

  1、各试点单位在我市2006年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执法依据进一步进行梳理、确定,结合本部门执法的需要以及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选择三件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自由裁量事项裁定标准细化和确定,制定本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并报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鼓励有条件的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所有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执法依据进行裁定标准的细化和确定。

  各试点单位确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本部门规范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应遵循的原则和建章立制的要求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7)93号)相关规定执行。

  2、各试点单位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的审查把关。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对各试点单位报送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进行法律审核。

  (三)公布实施,加强落实(2008年10月-12月)

  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制度经审核确定后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公布实施。各试点单位要将确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容和相关制度及要求对本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将确定的自由裁量标准在具体执法中予以执行,确保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把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市法制局、市效能办要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职能,通过日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试点单位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安排,不断完善。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试点工作各阶段的任务,制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既要符合合法要求,又要符合合理要求,使制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科学、准确,并增强可操作性。此外,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的种类、幅度和范围等重新作出规定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所制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及时总结,逐步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切实把全市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

(完)

【阅读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我市自2007年4月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部门明确执法权限,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市政府决定扩大试点工作范围。现将市法制局制定的《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扩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范围,是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有益尝试。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加强领导,统一认识,不断推进和深化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各试点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协助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创造工作条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措施要求,精心组织,有序开展,确保本部门及时完成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各项试点工作。

  三、加强指导。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协调,帮助试点部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建立试点部门定期会议制度,及时沟通试点进展情况,解决试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试点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区对应的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沟通与衔接,确保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基准确定一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评议考核,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执法案卷评查时,把本部门自由裁量标准和制度要求作为案件审理和案卷评查的重要依据和标准。

  四、积极推进。鼓励其他有条件的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尚未开展试点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加强工作调研,做好试点前期各项工作,为2009年在全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准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

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市政府《2007年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厦委办(2007)1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7)93号)的要求,2007年我市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市交通委、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湖里区政府、海沧区政府等7个试点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开展了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至2007年底,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扩大试点成效,根据试点工作的安排和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厦委反腐败办(200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依法、规范、合理行使,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要求,依法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二、实施范围

  扩大试点工作要在总结和推广2007年试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扩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主要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以适当选择部分单位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为补充,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一)2007年已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即:市建设与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要进一步开展规范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2008年扩大试点阶段以市直部门为主,待试点成熟后,由各相关执法部门将试点成果在市、区执法部门推行。扩大试点阶段选择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贸发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等10个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等2个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全市其他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包括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将于2009年全面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2008年4月-5月)

  1、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下发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提出扩大试点工作精神和相关要求。

  2、由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牵头,召开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工作会议,对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3、试点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本单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对本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提出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二)制定执法标准,加强法律审核(2008年6月-9月)

  1、各试点单位在我市2006年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中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执法依据进一步进行梳理、确定,结合本部门执法的需要以及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选择三件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自由裁量事项裁定标准细化和确定,制定本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并报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鼓励有条件的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所有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执法依据进行裁定标准的细化和确定。

  各试点单位确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本部门规范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应遵循的原则和建章立制的要求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7)93号)相关规定执行。

  2、各试点单位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的审查把关。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对各试点单位报送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进行法律审核。

  (三)公布实施,加强落实(2008年10月-12月)

  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制度经审核确定后要在本部门、本单位公布实施。各试点单位要将确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容和相关制度及要求对本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将确定的自由裁量标准在具体执法中予以执行,确保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把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市法制局、市效能办要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职能,通过日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试点单位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安排,不断完善。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试点工作各阶段的任务,制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既要符合合法要求,又要符合合理要求,使制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科学、准确,并增强可操作性。此外,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的种类、幅度和范围等重新作出规定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所制定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及时总结,逐步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强与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切实把全市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

(完)


相关文章

  •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总结
  • 我市被商务部确定为xx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健全机制、强化队伍、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商务部有关考核验收要求,逐步形成商务执法工作主体合法、执法程序 ...

  • 市法制办近五年来工作总结
  • 1990年,在市政府经济法规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级行政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觉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政府工 作法制化程 ...

  •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交通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

  • 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 近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积极参加市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为抓手,大抓财政绩效管理,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形成了评估实施统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区分.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奖惩并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有力的推动财政科学发展. ...

  •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政201128号)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 ...

  • 民政部门创业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 ...

  • 民政局创业服务工作指导方案
  •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2011年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 ...

  • 市民政局20XX年前三季度总结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 今年以来,南安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 ...

  • 县效能监察工作总结
  • 一、系统建设情况及成效xx年3月10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作为福州市八县(市)中首套上网运行的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系统,我县正式开通试运行;xx年7月1日系统开始正式运行。截止xx年12月31日,已上网审批的县级审批部门、服务单位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51个,行政审批事项467项,安装视频监控的县 ...

  • 工商局工作总结
  •  一、主要工作   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以深化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和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网上培训考试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创新工作,将工作内容和要求分解到人,工作标准明确具体,成效显著。   (一)充分发挥立法立规工作的能动作用,为积极依法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