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特点\问题与完善

  摘要:现在,建立和谐社会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同样,这一议题也是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就肩负着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因为有人就有争执,就有矛盾产生。所以,这就需要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工作做好做细,及时的将争议纠纷矛盾化解。只有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才能促进建设和谐社会的前进步伐。

  关键词: 人事争议仲裁调解 特点 问题 完善

  一、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这是全国人民的事情,但也不是几句话可以实现的。这不但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还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参与才行。

  但是人多了总会有矛盾产生,这就需要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部门发挥自身职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中,调解是化解人事争议纠纷的主要方式,一直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事实中可以看出,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需要进一步去完善。

  二、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特点

  过去的仲裁都是法律和法规来实施的,但是带来了许多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之下,调解应运而出,成为了仲裁一把亮剑。但是,经过事实检验之后可以发现调解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 调解形式自由灵活

  采用这种调解是形式多想且自由灵活的。在人事争议仲裁的争议案件中,其实都可以采用调解的办法,来化解当事双方矛盾。

  人事仲裁的程序普遍都是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按照职权,主动开始调解,当然也有从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例子。经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之后,当事双方可以进行自我调解,最后达成共识撤掉诉讼的案例。

  也就是说有一些经过调解无效,闹到法庭的。也有经过调解和解,最终撤销诉讼的案例。从这些可以看出,这种事情的自由灵活的。

  2. 调解化解快省时省力

  调解主要是实事求是的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追究谁对谁错。主要是以道德来量责任,多用责任讲承担。而且,调解也没有严格程序要求,所以调解进程比较快,根本不需要话费多少时间去周旋在繁琐的程序中,能够快速解决问题。

  3. 仲裁方式比较温和

  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最大的特点应该说是温和了,因为这里面主要是调解,那就劝导为主。如果能够温和的劝导纠纷双方化解矛盾,肯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中国从古代就有‘忍让和好’等许多的以和为贵的处事之说,这一思想也根深蒂固的种植在人们心中。在现实中,一旦发生了纠纷肯定两方的关系就比较紧张乃至对立。这个时候只要仲裁部门出面对双方做做思想工作,很容易让双方冷静下来思考,最后就能够达到各退一步,互体互谅的结果。

  4.改善交流且促进沟通

  采用调解方式本来就是一个交流过程。其实,很多的争议主要来源于交流不够,最后导致一些矛盾发生。其调解就是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双方达到一致的协调意见,解决彼此之间的误会。

  5. 调解遵循自愿履行

  在经过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之后,或者当事人彼此之间自我调解。这样当事双方都自愿遵守彼此的协议,且彼此都是心甘情愿的履行。这样,双方的心理上都是接受的,也都乐意去履行。

  三、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问题

  作为人事争议仲裁的调解,经过多年的实施之后虽然取得了好的成绩,但也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1.过份分清是非延长调解时间

  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里明确提出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这一规定确实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任何一个纠纷都一定要分清是非,将事情来龙去脉搞的明明白白,肯定要延长调解过程的周期。甚至在一定的情况之下,会引起某方当事人的反感,对调解不利。

  2. 将调解看的过重

  当将事情弄到仲裁机构之后,一些工作人员过分看重调解。认为自己将这些纠纷处理不了,调解不成功那就是自己的办事能力不强。于是,为了调解成功往往采取以诱促调、以裁逼调、强行需找调解来息诉的现象。采用这些让人不能信服的调解,就是成功了也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3. 调解不透明

  现在很多调解方式还不透明,采取的就是仲裁庭和每一个当事人协商。这样,就造成双方的当事人不能面对面的交流,而是靠仲裁机构进行传话。

  这样的调解就造成暗箱操作嫌疑。因为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见,彼此都在猜测。很如果造成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怀疑,认为他们偏向于另一面的当事人。彼此有了质疑,就会影响调解的效果。

  当然,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不仅仅这些问题,还有比如收费等方面的不足之处,都需要进一步优化调解机构制度。

  四、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完善

  调解的方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该机构从实例中寻找出问题所在,进一步完善方法和制度。

  1. 公平调解,为此仲裁的公信力

  当当事双方闹到仲裁调解机构的时候,彼此都十分矛盾对方,希望赢得对方。当然,彼此既然闹到了仲裁庭那就是一种信任,相信仲裁庭能够将这事情处理好,但是彼此对仲裁庭还是存在着质疑。

  只要有了质疑,那么在庭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言语过激以及和仲裁庭不配合的事情。出现了这种情况,仲裁人员就不能认为自己受气了,要发泄一下。这个时候一定要秉公办事,注意及时和彼此交换意见,让当事人感觉你处事比较公平,这样仲裁讲出的话才有份量,才愿意听你的话。

  2. 提升仲裁人员的亲和力

  当当事双方在倾诉的时候,仲裁人员一定要耐心认真的倾听,不要表现出一幅不耐烦或者倾向一方的表情,给人厌恶之感。只有当事人感觉到仲裁机构可亲可敬,才会将自己内心所想之话说出来。有了他们彼此的真心话,才能够最后的调解带来信息,这样调解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

  3.增强仲裁人员的控制力

  在调解的时候,采用哪种方法要因人而宜,仲裁人员要灵活掌握整个案情,快速的做出调解方案。而且,在调解的时候要能够控制住整个局面。不能任由当事双方先是彼此陈诉,到了后面彼此骂成一片,导致整个局面混乱不堪。

  五、结束语

  要让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服务于民,就要从现阶段的不足之处出发,根据实际案例中的现象提出一套合理的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调解的功效和提高调解的真正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志岐,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优势、缺陷及完善,中国人力资源,2008年

  [2]王毅,人事仲裁调解的独立价值及其功能探析,南通纺织,2008年

  [3]任孟山,工会代表与职工利益,中国卫生人才,2010年

  (责任编辑:张彬)

  摘要:现在,建立和谐社会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同样,这一议题也是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局面的重大战略决策。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就肩负着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因为有人就有争执,就有矛盾产生。所以,这就需要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工作做好做细,及时的将争议纠纷矛盾化解。只有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才能促进建设和谐社会的前进步伐。

  关键词: 人事争议仲裁调解 特点 问题 完善

  一、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这是全国人民的事情,但也不是几句话可以实现的。这不但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还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参与才行。

  但是人多了总会有矛盾产生,这就需要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部门发挥自身职能,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中,调解是化解人事争议纠纷的主要方式,一直以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事实中可以看出,人事争议仲裁调解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需要进一步去完善。

  二、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特点

  过去的仲裁都是法律和法规来实施的,但是带来了许多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之下,调解应运而出,成为了仲裁一把亮剑。但是,经过事实检验之后可以发现调解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 调解形式自由灵活

  采用这种调解是形式多想且自由灵活的。在人事争议仲裁的争议案件中,其实都可以采用调解的办法,来化解当事双方矛盾。

  人事仲裁的程序普遍都是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按照职权,主动开始调解,当然也有从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例子。经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之后,当事双方可以进行自我调解,最后达成共识撤掉诉讼的案例。

  也就是说有一些经过调解无效,闹到法庭的。也有经过调解和解,最终撤销诉讼的案例。从这些可以看出,这种事情的自由灵活的。

  2. 调解化解快省时省力

  调解主要是实事求是的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追究谁对谁错。主要是以道德来量责任,多用责任讲承担。而且,调解也没有严格程序要求,所以调解进程比较快,根本不需要话费多少时间去周旋在繁琐的程序中,能够快速解决问题。

  3. 仲裁方式比较温和

  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最大的特点应该说是温和了,因为这里面主要是调解,那就劝导为主。如果能够温和的劝导纠纷双方化解矛盾,肯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中国从古代就有‘忍让和好’等许多的以和为贵的处事之说,这一思想也根深蒂固的种植在人们心中。在现实中,一旦发生了纠纷肯定两方的关系就比较紧张乃至对立。这个时候只要仲裁部门出面对双方做做思想工作,很容易让双方冷静下来思考,最后就能够达到各退一步,互体互谅的结果。

  4.改善交流且促进沟通

  采用调解方式本来就是一个交流过程。其实,很多的争议主要来源于交流不够,最后导致一些矛盾发生。其调解就是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让双方达到一致的协调意见,解决彼此之间的误会。

  5. 调解遵循自愿履行

  在经过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之后,或者当事人彼此之间自我调解。这样当事双方都自愿遵守彼此的协议,且彼此都是心甘情愿的履行。这样,双方的心理上都是接受的,也都乐意去履行。

  三、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问题

  作为人事争议仲裁的调解,经过多年的实施之后虽然取得了好的成绩,但也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1.过份分清是非延长调解时间

  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里明确提出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这一规定确实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任何一个纠纷都一定要分清是非,将事情来龙去脉搞的明明白白,肯定要延长调解过程的周期。甚至在一定的情况之下,会引起某方当事人的反感,对调解不利。

  2. 将调解看的过重

  当将事情弄到仲裁机构之后,一些工作人员过分看重调解。认为自己将这些纠纷处理不了,调解不成功那就是自己的办事能力不强。于是,为了调解成功往往采取以诱促调、以裁逼调、强行需找调解来息诉的现象。采用这些让人不能信服的调解,就是成功了也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3. 调解不透明

  现在很多调解方式还不透明,采取的就是仲裁庭和每一个当事人协商。这样,就造成双方的当事人不能面对面的交流,而是靠仲裁机构进行传话。

  这样的调解就造成暗箱操作嫌疑。因为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见,彼此都在猜测。很如果造成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怀疑,认为他们偏向于另一面的当事人。彼此有了质疑,就会影响调解的效果。

  当然,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不仅仅这些问题,还有比如收费等方面的不足之处,都需要进一步优化调解机构制度。

  四、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完善

  调解的方法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该机构从实例中寻找出问题所在,进一步完善方法和制度。

  1. 公平调解,为此仲裁的公信力

  当当事双方闹到仲裁调解机构的时候,彼此都十分矛盾对方,希望赢得对方。当然,彼此既然闹到了仲裁庭那就是一种信任,相信仲裁庭能够将这事情处理好,但是彼此对仲裁庭还是存在着质疑。

  只要有了质疑,那么在庭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些言语过激以及和仲裁庭不配合的事情。出现了这种情况,仲裁人员就不能认为自己受气了,要发泄一下。这个时候一定要秉公办事,注意及时和彼此交换意见,让当事人感觉你处事比较公平,这样仲裁讲出的话才有份量,才愿意听你的话。

  2. 提升仲裁人员的亲和力

  当当事双方在倾诉的时候,仲裁人员一定要耐心认真的倾听,不要表现出一幅不耐烦或者倾向一方的表情,给人厌恶之感。只有当事人感觉到仲裁机构可亲可敬,才会将自己内心所想之话说出来。有了他们彼此的真心话,才能够最后的调解带来信息,这样调解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高。

  3.增强仲裁人员的控制力

  在调解的时候,采用哪种方法要因人而宜,仲裁人员要灵活掌握整个案情,快速的做出调解方案。而且,在调解的时候要能够控制住整个局面。不能任由当事双方先是彼此陈诉,到了后面彼此骂成一片,导致整个局面混乱不堪。

  五、结束语

  要让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服务于民,就要从现阶段的不足之处出发,根据实际案例中的现象提出一套合理的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调解的功效和提高调解的真正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志岐,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的优势、缺陷及完善,中国人力资源,2008年

  [2]王毅,人事仲裁调解的独立价值及其功能探析,南通纺织,2008年

  [3]任孟山,工会代表与职工利益,中国卫生人才,2010年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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