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送:本部领导、各股室。档(2)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汉阴县直属机关工委
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汉阴县直属机关工委
2010年7月 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1、建立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把推动中心工作、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建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制度,建立考学、促学、评学的长效机制,推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
2、灵活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坚持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专业技能、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采取命题调研、专题培训、轮流讲课、案例分析、学习交流、观摩研讨等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
40学时。
3、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搞好理论学习,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
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一般由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组织要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人事调整、重要业务工作、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会议。对软弱涣散、不健全的机关党组织,要及时进行调整、整顿;对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出缺的,及时进行补选,任期届满的及时进行换届,机关工委每年要对换届情况进行通报。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未经请
示不按期换届的机关党组织在各类党内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度,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争每年达到1/3,3年轮训一遍。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的目标管理,把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三、注重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6、坚持标准,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发展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政审、定期培训等工作,切实落实发展党员“两公开”和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7、严肃党纪,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进一步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和处置标准,每年结合机关社会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定性评议和定量测评、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支部初审和党委终审相结合的办法,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丧失党员先进性的党员,要按有关程序,及时处理。
8、加强日常管理,健全激励制度。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根据党员岗位实际,设立党员日常管理目标,并对党员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要把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考评情况与党内表彰、行政奖励、干部任免使用结合起来,形成党内表彰和行政激励的良性互动,激发党员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9、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树立“高效、务实、廉洁、文明”新形象,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确定机关党建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三个一流”(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活动,坚持挂牌上岗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程序、制度及标准,提高政务公开程度和服务效能。
10、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要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员情况反映制度、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等制度,尊重和保护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各项民主权利。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畅通普通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逐步构建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以及党员与群众之间紧密联系的渠道,以党内民主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11、着力构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机关党组织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始终,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等制度,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建立健全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在实践中体现先进性
12、加强活动载体建设。坚持以“树品牌、走前头、做表率”活动为载体,围绕汉阴突破发展大局,突出服
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三个一流”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三联共建”活动为载体,把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成效作为检验联建成效的标准,作为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推进联建活动见成效。
13、健全发挥党员作用的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目标激励、榜样激励和竞争激励多种激励方式,激发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内在动力。目标激励,要以引导激励为主要目的,以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为原则,结合推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务员管理有关制度,开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活动。榜样激励,要成功地运用典型、榜样的教育功能,对党员起到激励和感知的作用。竞争激励,通过开展党员“亮牌示范”等活动,激励党员做到“五个在前”(即:跟党贴心走在前、科学发展干在前、提高素质学在前、服务群众做在前、遵章守纪行在前)。
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落实党建责任制
14、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县直机关工委作为县委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县委领导下,加强对
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其中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领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注重对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选拔、管理和使用,并适时进行岗位交流。党组(党委)书记是本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成员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岗位责任制。
15、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各基层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办发[2008] 号)的有关规定,对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机关工委书面报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要向县委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述职评议等安排。
16、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发[2010]8号)规定,各机关单位要将党员教育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列为专项经费,与年度行政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不断改善教育条件和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
抄送:本部领导、各股室。档(2)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汉阴县直属机关工委
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中共汉阴县直属机关工委
2010年7月 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1、建立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把推动中心工作、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建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制度,建立考学、促学、评学的长效机制,推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
2、灵活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坚持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专业技能、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采取命题调研、专题培训、轮流讲课、案例分析、学习交流、观摩研讨等多种形式,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
40学时。
3、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搞好理论学习,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
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一般由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组织要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专职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人事调整、重要业务工作、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会议。对软弱涣散、不健全的机关党组织,要及时进行调整、整顿;对班子成员在任期内出缺的,及时进行补选,任期届满的及时进行换届,机关工委每年要对换届情况进行通报。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未经请
示不按期换届的机关党组织在各类党内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度,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力争每年达到1/3,3年轮训一遍。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的目标管理,把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三、注重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6、坚持标准,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发展党员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政审、定期培训等工作,切实落实发展党员“两公开”和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7、严肃党纪,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进一步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评定标准和处置标准,每年结合机关社会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采取定性评议和定量测评、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支部初审和党委终审相结合的办法,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丧失党员先进性的党员,要按有关程序,及时处理。
8、加强日常管理,健全激励制度。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根据党员岗位实际,设立党员日常管理目标,并对党员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要把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考评情况与党内表彰、行政奖励、干部任免使用结合起来,形成党内表彰和行政激励的良性互动,激发党员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
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9、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树立“高效、务实、廉洁、文明”新形象,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确定机关党建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三个一流”(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活动,坚持挂牌上岗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程序、制度及标准,提高政务公开程度和服务效能。
10、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要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员情况反映制度、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等制度,尊重和保护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各项民主权利。推行党务公开,进一步畅通普通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逐步构建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以及党员与群众之间紧密联系的渠道,以党内民主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11、着力构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机关党组织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始终,按照创先争优活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等制度,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建立健全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在实践中体现先进性
12、加强活动载体建设。坚持以“树品牌、走前头、做表率”活动为载体,围绕汉阴突破发展大局,突出服
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三个一流”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三联共建”活动为载体,把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成效作为检验联建成效的标准,作为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推进联建活动见成效。
13、健全发挥党员作用的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目标激励、榜样激励和竞争激励多种激励方式,激发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内在动力。目标激励,要以引导激励为主要目的,以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为原则,结合推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务员管理有关制度,开展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活动。榜样激励,要成功地运用典型、榜样的教育功能,对党员起到激励和感知的作用。竞争激励,通过开展党员“亮牌示范”等活动,激励党员做到“五个在前”(即:跟党贴心走在前、科学发展干在前、提高素质学在前、服务群众做在前、遵章守纪行在前)。
六、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落实党建责任制
14、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县直机关工委作为县委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县委领导下,加强对
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其中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委领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注重对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选拔、管理和使用,并适时进行岗位交流。党组(党委)书记是本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成员要根据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岗位责任制。
15、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各基层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办发[2008] 号)的有关规定,对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机关工委书面报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要向县委报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述职评议等安排。
16、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发[2010]8号)规定,各机关单位要将党员教育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列为专项经费,与年度行政经费一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不断改善教育条件和管理手段,逐步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