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定义: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及分类

• 易燃性

• 易爆性

• 毒害性

• 腐蚀性

• 放射性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9大类 :

• 第1类 爆炸品

• 第2类 气体

• 第3类 易燃液体

•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 第8类 腐蚀品

•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化学品事故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化学品场所直接接触和长时间的暴露会引起身体的反应。人体接触化学品受刺激的部位主要是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化学物质引发的全身中毒,主要是肝损伤、肾损伤和神经损伤三个方面。

(2)在作业场所有毒化学品浓度超标时,可采取通风等手段降低和消除有毒化学品。工人在有毒化学品存在的场合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可以暂时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

(3)化学品危害预防与控制,一般分为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可以主要从六个方面: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人防护、卫生。

(4)乙醇、丙醇、丙酮、丁酮、乙炔、乙醚等化学品会导致中枢神经抑制。这些化学品有类似醉酒作用,一次大量接触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也会导致长期依赖。

(5)苯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芳香气味。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醋酸可混溶,微溶于水。急性中毒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危害,慢性中毒主要对造血组织即神经系统产生危害。

(6)硫化氢是易燃、剧毒、无色气体、标志性气味是臭鸡蛋味。极高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7)氢气的危险性比较大、无色无臭无毒、无腐蚀。比空气轻,泄漏溢出聚集于屋顶,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极易引燃引爆。高浓度时有窒息作用。

(1)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害,化工装置中常见的物理爆炸(如锅炉、容器、管道)和化学爆炸氧化反应,但有时也同时发生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容易理解,如系统或设备超压等。可燃物质化学爆炸是一种燃烧速度极快的燃烧现象,需要三个基本条件是: 有可燃物:包括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

助燃物: 存在氧化剂,且与可燃物至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点火源: 存在温度和能量达到燃点的引火源。

(2)对有些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应格外注意。如金属钾、钠应密封保存在干燥的环境中,因其遇湿非常容易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锯末等松散物质,平时看起来没事,但与强氧化剂相遇,也可以引起燃烧和爆炸。

(3)燃烧产物中,由于燃烧条件不同,燃烧产物还可分为完全燃烧产物、不完全燃烧产物。一氧化碳属于不完全燃烧产物、二氧化碳属于完全燃烧产物。能继续参与燃烧并可能生成爆炸条件的是不完全燃烧产物。

(4)化工装置大部分可燃物,都是有机化合物,由碳、氢、硫、磷、氮等元素构成,其燃烧产物一般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五氧化二磷和水蒸汽。

(5)可燃物燃烧放出的热量通过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三种方式传播。

(6)燃烧产物特别是燃烧烟雾对人体影响最大,火灾中50-70%的死亡,是由于燃烧烟雾引起的中毒、窒息所造成。

(7)防止产生燃烧条件,一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①控制可燃物

②隔绝空气

③消除着火源

④阻止火势蔓延。

(1)自燃点: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之为该物质的自燃点。容易发生自燃的物质很多,如白磷、三乙基铝、褐煤等。

(2)燃点: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称之为该物质燃点。

(3)受热自燃:可燃物质在外部热源作用下,温度逐渐升高,当达到自燃点时,即可着火燃烧,这种现象称为受热自燃。

(4)自热燃烧:在常温的空气中能发生化学、物理、生物化学作用放出氧化热、吸附热、聚合热、发酵热等热量的物质均可能发生自热燃烧。

(5)易燃液体:是指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摄氏度。

(6)氧化剂:凡具有较强的氧化功能,分解温度在500度以下,遇酸、碱、强热、摩擦、冲击或与可燃物、还原剂等接触能分解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过氧化钠、氯酸钠、高锰酸钾、过氧化苯甲酰等。

(7)闪点:是液体可以引起火灾危险的最低温度。在一定的温度下,易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闪点是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18℃以下的称之为低闪点液体,主要有汽油、乙醚等。液体的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8)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爆炸极限的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的危险性越大。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可燃粉尘用mg/m3表示。

(9)易燃可燃液体:闪点≤45℃的液体为易燃液体。闪点爆炸下限浓度对应的闪点温度又可以称为爆炸下限温度;爆炸上限浓度对应的液体温度又可以称为爆炸上限温度。

(10)易燃可燃固体:凡遇火、受热、撞击、摩擦和与氧化剂接触后,因内部所发生的化学、

物理或生物化学过程而放出热量,这些热量在适当条件下会逐渐积累,使可燃物温度上升,达到自燃点而燃烧的固体都成为易燃可燃固体。一般将燃点在 300 ℃ 以下的燃烧固体称为易燃固体(如磷化物、二硝基甲苯、硝化棉等),燃点在 300 ℃ 以上的称为可燃固体。

(1)由于化工装置多为高危险性装置,处理的物料复杂,在化工装置设计、建设、生产操作中,了解和掌握化工消防的一些知识是很重要的。消防的方法和器具很多,如水消防、泡沫消防、生物消防、气体消防等,如何正确的使用这些方法和器具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表格是一些常用灭火剂和其适用的场合。

(2)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时,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高压水冲击反而加速毒害品和腐蚀品扩散。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3)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宜用来扑灭金属钾、钠、镁、铝等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硝酸盐、重络酸盐等氧化剂的火灾,因为二氧化碳喷出时温度降低,环境中的水气容易凝结,上述物质遇水可导致水合反应并分解放出氧气,导致二氧化碳窒息作用减弱。

(4)发生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不能单独灭火,出口要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考虑人员安全。

(1)装置开工时按规定使用合适介质对系统进行贯通试压,检查畅通和严密性。一般而言,压力容器和管线试压,都用水做介质,应尽可能避免气压试验。不得采用有危险的液体,也不准用工业风或氮气作耐压试验。

(2)试压前应编制试压方案,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至少要有两块压力表监视压力。除监视压力表外,所有的安全阀、压力表应关闭根部阀,有关仪表应有效隔离或拆除,防止起跳或超程损坏。对被试压的设备、管线要反复检查,流程是否正确、防止各系统之间互窜,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检查设备、管线上的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流量计、热电偶、安全阀等是否调校安装完毕并灵敏可靠。

(3)试压时,试压介质、压力、稳定时间都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严格按有关规程执行。特殊情况采用气压试验时,现场应加设围栏或警告牌,管线输入端应装安全阀。试验过程中,带压设备、管线严禁强烈机械撞击,升压和降压都应缓慢进行。

(4)试压过程中,如有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压力表指针不动或来回不停摆动等异常,应立即停止试压,并卸压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试压。

(1)一般处理液体管线用水冲洗,处理气体管线用空气或氮气吹扫,仪表管线应用净化风吹扫。蒸汽管线应按压力等级使用相应的蒸汽,低温装置宜采用氮气分片集中吹扫置换。瓦斯线、高温管线及闪点低于130摄氏度的油管线和爆炸下限低的物料设备管线,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

(2)输送气体管线如用液体清洗时,核对支撑物强度能否满足要求;清洗过程要用最大安全体积和流量。下水井系统蒸吹后,认真封盖切断下水系统,避免检修中有火花落入下水道。

(3)吹扫清洗时,要拆除易堵卡物件孔板、调节阀、阻火器、过滤网等,安全阀加盲板隔离,关闭压力表手阀及液位计联通阀。吹扫过程中,要有防止噪声和静电产生的措施,冬季用水清洗应有防冻结措施,以防阀门、管线、设备损坏。

(4)用蒸汽吹扫管线时,要先慢慢暖管,并将冷凝水引到安全位置排净,以防水击。蒸汽吹扫尽可能不用胶皮软管类临时附件。

(5)放空口要设置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专人监视,操作人员应配齐个人防护用品,有防止检查人受伤害的安全措施,与吹扫无关的部位要关闭或加装盲板。

(1)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场地作业,应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2)具有燃爆介质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置于容器内或容器上。

(1)装置检修动火前,检查用火设备周围环境,消除附近可燃物质,封闭下水井和地漏;有风天气或高处用火要落实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通风;

(2)动火采样分析检测点的选择要有代表性。体积较大的塔类,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上、中、下三个点以上进行检测,要将采样管伸向设备内部。有毒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一般比空气重,应着重检测底部;易燃易爆气体各有轻重,要综合考虑。检测仪的探头插入设备应为2米以上,要检测动火点周围15米大气环境。动火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3)检修中,设备容器内用火的,在分析采样合格后一小时,必须重新检测分析。

(4)在检查受压设备和管线时,法兰、法兰盖的侧面和对面都不能站人;登高检查时应设平台围栏,系好安全带,试压过程中发现泄漏,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修理。

(4)检修用火期间,用火点30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

(1)手工电弧焊操作者危害因素有触电、粉尘吸入、化学中毒、光辐射、灼烫伤等。电弧焊弧柱中心温度可达6000摄氏度,两电极温度可达3500-4200摄氏度。电弧辐射越强,有毒气体的浓度就越高。氩弧焊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有毒气体浓度分别为手工电弧焊4.4倍和7倍。对于气电焊,危害焊工身体的主要因素是有毒气体。

(2)焊工施焊前应先检查设备和工具,重点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路的连接和绝缘。钨棒氩弧焊用的电极材料主要有 4种,其中钍钨极具有放射性。焊接作业时,由于焊机和电气线路及焊接火花,会引发易燃易爆物质爆炸和火灾。特别有交叉作业的地方。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在电弧高温作用下,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时,二氧化碳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完,一般要求瓶内压力不得小于1Mpa 。

(1)受限空间致害因素主要有中毒、起火、爆炸、窒息四个方面。容器内作业时,容器外应有两人以上专人监护,应挂上“设备内有人作业”标识。容器内有人中毒或窒息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救援,并至少留一人外部联络。

(2)对于老装置检修时,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相联通管线进行可靠隔离,关闭并确认联通阀门,盲板封堵并确认相关管线,不能使系统中的介质进入作业空间。氮气置换后的设备需进人作业时,须事先用压缩空气吹扫并经气体检测。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充入氧气。作业空间内氧含量合格范围为19.5-23.5%。

(3)进入酸、碱储罐作业前,要在储罐外准备大量清水。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场地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

(1)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并且应对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同时必须保证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2)吊物捆绑牢靠,吊点和吊物重心的中心线应处于同一垂直线。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得起吊。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超过吊车额定载荷或重量不清物体、埋置物体和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3)吊车及其臂杆、索具、附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作业的应按规定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先停电再进行起重作业。

(4)起重作业过程中,不得对起重机具进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边幅机构的制动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置空中。

(5)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时,吊具吊索不同规格严禁混合使用。不得吊钩直接缠绕重物起重。

(6)吊车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7)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8)多台吊车调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其中能力的80%。

(9)起重作业完毕,吊钩和臂杆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的控制手柄都应放在零位,电动吊车应断开总电源。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对吊车进行有效锚定。

(1)传动设备或其它有电源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并在开关处挂牌警示;

(2)传动设备试车检查时应注意几个要点:

① 试车方案按规定经过了各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② 系统全面检查,供电及仪表指示正常,安全设施和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③ 冷却水、风或油、润滑油、通风、温度、压力、保险联锁装置正常可靠;

④ 设备自身及相关管线阀门开闭及盲板抽堵状态符合要求;

(1)装置开工前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连锁仪表、防爆门等安全设施时,要求由专人检查盲板抽堵并列表标注,并另派人核查,目的是严格程序,保证确认。

(2)装置的开车必须严格执行开车的操作规程,在接受易燃易爆物料之前,设备和管道必须进行置换,目的是扫除系统内存留空气。为了避免生成或残存液体造成对系统的冲击,系统阀门开闭应缓慢进行。

(3)工业炉点火前为避免点火爆炸,必须检测可燃气体含量,吹扫炉膛,必须按照程序点火,严格按照升温曲线进行。

(4)对需要热媒加热的系统,要先预热,逐步升温以便释放温度变化对系统造成的应力。

危险化学品定义: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及分类

• 易燃性

• 易爆性

• 毒害性

• 腐蚀性

• 放射性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9大类 :

• 第1类 爆炸品

• 第2类 气体

• 第3类 易燃液体

• 第4类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第5类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第6类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 第8类 腐蚀品

• 第9类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化学品事故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化学品场所直接接触和长时间的暴露会引起身体的反应。人体接触化学品受刺激的部位主要是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化学物质引发的全身中毒,主要是肝损伤、肾损伤和神经损伤三个方面。

(2)在作业场所有毒化学品浓度超标时,可采取通风等手段降低和消除有毒化学品。工人在有毒化学品存在的场合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可以暂时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

(3)化学品危害预防与控制,一般分为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可以主要从六个方面: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人防护、卫生。

(4)乙醇、丙醇、丙酮、丁酮、乙炔、乙醚等化学品会导致中枢神经抑制。这些化学品有类似醉酒作用,一次大量接触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也会导致长期依赖。

(5)苯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芳香气味。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醋酸可混溶,微溶于水。急性中毒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危害,慢性中毒主要对造血组织即神经系统产生危害。

(6)硫化氢是易燃、剧毒、无色气体、标志性气味是臭鸡蛋味。极高浓度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觉其味。可出现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7)氢气的危险性比较大、无色无臭无毒、无腐蚀。比空气轻,泄漏溢出聚集于屋顶,与空气混合成爆炸性气体,极易引燃引爆。高浓度时有窒息作用。

(1)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害,化工装置中常见的物理爆炸(如锅炉、容器、管道)和化学爆炸氧化反应,但有时也同时发生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容易理解,如系统或设备超压等。可燃物质化学爆炸是一种燃烧速度极快的燃烧现象,需要三个基本条件是: 有可燃物:包括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

助燃物: 存在氧化剂,且与可燃物至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点火源: 存在温度和能量达到燃点的引火源。

(2)对有些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应格外注意。如金属钾、钠应密封保存在干燥的环境中,因其遇湿非常容易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锯末等松散物质,平时看起来没事,但与强氧化剂相遇,也可以引起燃烧和爆炸。

(3)燃烧产物中,由于燃烧条件不同,燃烧产物还可分为完全燃烧产物、不完全燃烧产物。一氧化碳属于不完全燃烧产物、二氧化碳属于完全燃烧产物。能继续参与燃烧并可能生成爆炸条件的是不完全燃烧产物。

(4)化工装置大部分可燃物,都是有机化合物,由碳、氢、硫、磷、氮等元素构成,其燃烧产物一般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五氧化二磷和水蒸汽。

(5)可燃物燃烧放出的热量通过热传导、热辐射、热对流三种方式传播。

(6)燃烧产物特别是燃烧烟雾对人体影响最大,火灾中50-70%的死亡,是由于燃烧烟雾引起的中毒、窒息所造成。

(7)防止产生燃烧条件,一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①控制可燃物

②隔绝空气

③消除着火源

④阻止火势蔓延。

(1)自燃点: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之为该物质的自燃点。容易发生自燃的物质很多,如白磷、三乙基铝、褐煤等。

(2)燃点: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称之为该物质燃点。

(3)受热自燃:可燃物质在外部热源作用下,温度逐渐升高,当达到自燃点时,即可着火燃烧,这种现象称为受热自燃。

(4)自热燃烧:在常温的空气中能发生化学、物理、生物化学作用放出氧化热、吸附热、聚合热、发酵热等热量的物质均可能发生自热燃烧。

(5)易燃液体:是指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摄氏度。

(6)氧化剂:凡具有较强的氧化功能,分解温度在500度以下,遇酸、碱、强热、摩擦、冲击或与可燃物、还原剂等接触能分解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过氧化钠、氯酸钠、高锰酸钾、过氧化苯甲酰等。

(7)闪点:是液体可以引起火灾危险的最低温度。在一定的温度下,易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闪点是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18℃以下的称之为低闪点液体,主要有汽油、乙醚等。液体的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8)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爆炸极限的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的危险性越大。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可燃粉尘用mg/m3表示。

(9)易燃可燃液体:闪点≤45℃的液体为易燃液体。闪点爆炸下限浓度对应的闪点温度又可以称为爆炸下限温度;爆炸上限浓度对应的液体温度又可以称为爆炸上限温度。

(10)易燃可燃固体:凡遇火、受热、撞击、摩擦和与氧化剂接触后,因内部所发生的化学、

物理或生物化学过程而放出热量,这些热量在适当条件下会逐渐积累,使可燃物温度上升,达到自燃点而燃烧的固体都成为易燃可燃固体。一般将燃点在 300 ℃ 以下的燃烧固体称为易燃固体(如磷化物、二硝基甲苯、硝化棉等),燃点在 300 ℃ 以上的称为可燃固体。

(1)由于化工装置多为高危险性装置,处理的物料复杂,在化工装置设计、建设、生产操作中,了解和掌握化工消防的一些知识是很重要的。消防的方法和器具很多,如水消防、泡沫消防、生物消防、气体消防等,如何正确的使用这些方法和器具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表格是一些常用灭火剂和其适用的场合。

(2)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时,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高压水冲击反而加速毒害品和腐蚀品扩散。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3)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宜用来扑灭金属钾、钠、镁、铝等金属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硝酸盐、重络酸盐等氧化剂的火灾,因为二氧化碳喷出时温度降低,环境中的水气容易凝结,上述物质遇水可导致水合反应并分解放出氧气,导致二氧化碳窒息作用减弱。

(4)发生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不能单独灭火,出口要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考虑人员安全。

(1)装置开工时按规定使用合适介质对系统进行贯通试压,检查畅通和严密性。一般而言,压力容器和管线试压,都用水做介质,应尽可能避免气压试验。不得采用有危险的液体,也不准用工业风或氮气作耐压试验。

(2)试压前应编制试压方案,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至少要有两块压力表监视压力。除监视压力表外,所有的安全阀、压力表应关闭根部阀,有关仪表应有效隔离或拆除,防止起跳或超程损坏。对被试压的设备、管线要反复检查,流程是否正确、防止各系统之间互窜,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检查设备、管线上的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流量计、热电偶、安全阀等是否调校安装完毕并灵敏可靠。

(3)试压时,试压介质、压力、稳定时间都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严格按有关规程执行。特殊情况采用气压试验时,现场应加设围栏或警告牌,管线输入端应装安全阀。试验过程中,带压设备、管线严禁强烈机械撞击,升压和降压都应缓慢进行。

(4)试压过程中,如有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压力表指针不动或来回不停摆动等异常,应立即停止试压,并卸压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试压。

(1)一般处理液体管线用水冲洗,处理气体管线用空气或氮气吹扫,仪表管线应用净化风吹扫。蒸汽管线应按压力等级使用相应的蒸汽,低温装置宜采用氮气分片集中吹扫置换。瓦斯线、高温管线及闪点低于130摄氏度的油管线和爆炸下限低的物料设备管线,不得用压缩空气吹扫。

(2)输送气体管线如用液体清洗时,核对支撑物强度能否满足要求;清洗过程要用最大安全体积和流量。下水井系统蒸吹后,认真封盖切断下水系统,避免检修中有火花落入下水道。

(3)吹扫清洗时,要拆除易堵卡物件孔板、调节阀、阻火器、过滤网等,安全阀加盲板隔离,关闭压力表手阀及液位计联通阀。吹扫过程中,要有防止噪声和静电产生的措施,冬季用水清洗应有防冻结措施,以防阀门、管线、设备损坏。

(4)用蒸汽吹扫管线时,要先慢慢暖管,并将冷凝水引到安全位置排净,以防水击。蒸汽吹扫尽可能不用胶皮软管类临时附件。

(5)放空口要设置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专人监视,操作人员应配齐个人防护用品,有防止检查人受伤害的安全措施,与吹扫无关的部位要关闭或加装盲板。

(1)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场地作业,应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2)具有燃爆介质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置于容器内或容器上。

(1)装置检修动火前,检查用火设备周围环境,消除附近可燃物质,封闭下水井和地漏;有风天气或高处用火要落实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通风;

(2)动火采样分析检测点的选择要有代表性。体积较大的塔类,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上、中、下三个点以上进行检测,要将采样管伸向设备内部。有毒气体和窒息性气体一般比空气重,应着重检测底部;易燃易爆气体各有轻重,要综合考虑。检测仪的探头插入设备应为2米以上,要检测动火点周围15米大气环境。动火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等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3)检修中,设备容器内用火的,在分析采样合格后一小时,必须重新检测分析。

(4)在检查受压设备和管线时,法兰、法兰盖的侧面和对面都不能站人;登高检查时应设平台围栏,系好安全带,试压过程中发现泄漏,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修理。

(4)检修用火期间,用火点30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

(1)手工电弧焊操作者危害因素有触电、粉尘吸入、化学中毒、光辐射、灼烫伤等。电弧焊弧柱中心温度可达6000摄氏度,两电极温度可达3500-4200摄氏度。电弧辐射越强,有毒气体的浓度就越高。氩弧焊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有毒气体浓度分别为手工电弧焊4.4倍和7倍。对于气电焊,危害焊工身体的主要因素是有毒气体。

(2)焊工施焊前应先检查设备和工具,重点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路的连接和绝缘。钨棒氩弧焊用的电极材料主要有 4种,其中钍钨极具有放射性。焊接作业时,由于焊机和电气线路及焊接火花,会引发易燃易爆物质爆炸和火灾。特别有交叉作业的地方。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在电弧高温作用下,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时,二氧化碳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完,一般要求瓶内压力不得小于1Mpa 。

(1)受限空间致害因素主要有中毒、起火、爆炸、窒息四个方面。容器内作业时,容器外应有两人以上专人监护,应挂上“设备内有人作业”标识。容器内有人中毒或窒息时,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救援,并至少留一人外部联络。

(2)对于老装置检修时,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相联通管线进行可靠隔离,关闭并确认联通阀门,盲板封堵并确认相关管线,不能使系统中的介质进入作业空间。氮气置换后的设备需进人作业时,须事先用压缩空气吹扫并经气体检测。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但严禁充入氧气。作业空间内氧含量合格范围为19.5-23.5%。

(3)进入酸、碱储罐作业前,要在储罐外准备大量清水。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场地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

(1)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并且应对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同时必须保证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2)吊物捆绑牢靠,吊点和吊物重心的中心线应处于同一垂直线。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得起吊。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超过吊车额定载荷或重量不清物体、埋置物体和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3)吊车及其臂杆、索具、附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作业的应按规定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先停电再进行起重作业。

(4)起重作业过程中,不得对起重机具进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边幅机构的制动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置空中。

(5)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时,吊具吊索不同规格严禁混合使用。不得吊钩直接缠绕重物起重。

(6)吊车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7)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8)多台吊车调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其中能力的80%。

(9)起重作业完毕,吊钩和臂杆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的控制手柄都应放在零位,电动吊车应断开总电源。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对吊车进行有效锚定。

(1)传动设备或其它有电源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一切电源,并在开关处挂牌警示;

(2)传动设备试车检查时应注意几个要点:

① 试车方案按规定经过了各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② 系统全面检查,供电及仪表指示正常,安全设施和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③ 冷却水、风或油、润滑油、通风、温度、压力、保险联锁装置正常可靠;

④ 设备自身及相关管线阀门开闭及盲板抽堵状态符合要求;

(1)装置开工前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连锁仪表、防爆门等安全设施时,要求由专人检查盲板抽堵并列表标注,并另派人核查,目的是严格程序,保证确认。

(2)装置的开车必须严格执行开车的操作规程,在接受易燃易爆物料之前,设备和管道必须进行置换,目的是扫除系统内存留空气。为了避免生成或残存液体造成对系统的冲击,系统阀门开闭应缓慢进行。

(3)工业炉点火前为避免点火爆炸,必须检测可燃气体含量,吹扫炉膛,必须按照程序点火,严格按照升温曲线进行。

(4)对需要热媒加热的系统,要先预热,逐步升温以便释放温度变化对系统造成的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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