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制度

(xx 年12 月31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
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三条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仅针对自身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
第四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经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按照经济业务
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或
所在地法定货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八条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外币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
币入账。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
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汇兑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计入相关资产价值,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计入当期
损益。
(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
本位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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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十条 公司的一切会计记录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确定的依据为
基础 ;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能满足公司以及各方面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便
于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和利用; 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前后各期保持一致,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随意变更; 同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事项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
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会计期间内的所有会计记录必须清晰明了,并便于理解和
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认、公允计量,不高估
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遵循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十四条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
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
能够取得并且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五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六条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核算方法
(一)公司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 交易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二)初始确认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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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实际成
本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以外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债务人经营所处的地区、市场、技术、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⑥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证据。
2、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的减值。持有至到期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应收账款3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10万元以
上)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
准备和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即按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账龄1
年以内的不提坏账准备,账龄1-2年(含1年)的按5%计提,账龄2-3年(含2年)
的按10%计提,账龄3年以上(含3年)的按30%计提,确有证据证明难以收回的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的核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单项坏账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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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30万元)的,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核销;单项坏账损失金额超过30万元的,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3、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减值。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
照类似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
第十七条 存货核算方法
(一)存货分类: 本公司的存货项目包括: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在
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
(二)原材料、燃料和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按历史成本
计价,领用原材料、燃料或发出库存商品时,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备品备件
等均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资产负债表日通过分摊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
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四)公司对各种存货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实地盘点,保证账面与实物保持
相互一致。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一)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项目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
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xx 元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有形资产。
( 二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
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
各项费用支出。
( 三)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类
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如下:
类 别 折旧期间(年)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一、房屋、建筑物
1、一般生产用房 30- 45 3.2-2.1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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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腐蚀生产用房 20-30 4.8-3.20 4
3、建筑物及构筑物 25-35 3.84-2.74 4
二、机器设备
1、机械设备 15-20 6.33-4.75 5
2、动力设备 15-22 6.33-4.32 5
3、运输设备 10-13 9.50-7.31 5
4、化工专用设备 12-17 8.00-5.65 4
(含冶金炉窑)
5、矿山专用设备 12-17 8.0-5.65 4
6、其他设备 10-15 9.50-6.33 5
(四)资产负债表日,按固定资产组进行检查, 如果固定资产的市价持续
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市场利率或者投资报酬率提高等原因导致其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提取时按资产组成本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损失的核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单项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在50
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核销;单项固定资产损失金额超
过50万元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五)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
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第十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余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除外,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被投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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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外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的在建工程按各工程项目实际支出核算。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而借入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
用,占用的一般借款按实际占用数和资本比率确定的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
本。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
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第二十一条 投资性房地产
(一)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该投资性房地产: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3、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
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四)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4、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二十二条 借款费用的核算
借款费用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
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外,
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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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购建或生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
固定资产和存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及购建生产活
动已开始到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前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占用的
一般借款按实际占用数和资本化率确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除此之外的借
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在资本化期间的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
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政策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对于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
阶段的支出,按该阶段的实际支出计量,但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
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二 )无形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
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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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合同
规定的受益年限;
2、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但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法律
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两者
中的较短者;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超
过10 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估计其使用寿命,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无形资产,按低于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
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份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时,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无形
资产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
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不能带来经济利益;
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带来经济利益。
(四)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
和摊销方法。
第二十四条 金融负债的核算
(一)公司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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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二)初始确认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
2、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三)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
况除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不属于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
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
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第二十五条 套期保值的核算
本公司从事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商品价格风险,是对现金流量变动
风险进行的套期。
对本公司所从事的境外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仅包含预期发生的商品
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套期关系必须正式指定,且套期有
效性是可以计量的。否则,套期工具将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第二十六条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一)公司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
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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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资产成本、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企业年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
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资产成本、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
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三)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2、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第二十七条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
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二)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四)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八条 收入确认原则
(一)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收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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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提供劳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确定,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按完成劳务确认收入。
第二十九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第三十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合并范围
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认。母公司直接或通
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认定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
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
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
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二)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资料
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
公司编制。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
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
并编制。
合并利润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
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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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
并编制。
公司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下列事项进行抵消:
1、本公司权益性投资与下属并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有关的部份;
2、本公司与下属并表公司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
3、本公司与下属并表公司之间未实现的内部销售;
4、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账项均进行抵消。
第三章 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公司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
计量的规定制定,公司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公司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
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公司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自行
设置。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第三十二条 公司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
编制财务报表。
(二)公司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 公司会计报表应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股东需要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
还应按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
年会20 天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月度财务报告在月份终了后10 天内报出;中期财务报告在年度中期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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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60 天内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
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三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资 产 类
1 1001 现 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交易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5 1121 应收票据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23 预付账款
8 1131 应收股利
9 1132 应收利息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11 1230 内部往来
12 1231 坏账准备
13 1401 材料采购
14 1402 在途物资
15 1403 原材料
16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7 1405 库存商品
18 1406 发出商品
19 1407 商品进销价差
20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14
21 1409 自制半成品
22 1410 外购原料
23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24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6 1503 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27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8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9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30 1531 长期应收款
31 1532 未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收益
32 1601 固定资产
33 1602 累计折旧
34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 1604 在建工程
36 1605 工程物资
37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38 1610 拨付所属资金
39 1701 无形资产
40 1702 累计摊销
41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2 1711 商誉
43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44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46 1905 拨工程款
负 债 类
47 xx 短期借款
48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5
49 2201 应付票据
50 2202 应付账款
51 2203 预收账款
52 2205 应付电费
53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54 2221 应交税费
55 2231 应付利息
56 2232 应付股利
57 2241 其他应付款
58 2401 递延收益
59 2501 长期借款
60 2502 应付债券
61 2701 长期应付款
62 2702 未确认中小企业融资费用
63 2711 专项应付款
64 2801 预计负债
65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共 同 类
66 3101 衍生工具
67 3201 套期工具
68 3202 被套期项目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69 4001 实收资本
70 4002 资本公积
71 4101 盈余公积
72 4103 本年利润
73 4104 利润分配
74 4201 库存股
成 本 类
16
75 5001 生产成本
76 5101 制造费用
77 5201 劳务成本
78 5301 研发支出
损 益 类
7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80 6041 租赁收入
81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82 6061 汇兑损益
83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 6111 投资收益
85 6301 营业外收入
86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87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88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 6601 销售费用
90 6602 管理费用
91 6603 财务费用
92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93 6711 营业外支出
94 6801 所得税费用
95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中未涉及到的会计核算事宜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 年1 月1 日起正式执行。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xx 年12 月31 日

(xx 年12 月31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
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三条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仅针对自身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
第四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经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按照经济业务
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本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或
所在地法定货币为记账本位币。各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八条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外币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
币入账。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进行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
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汇兑损益,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计入相关资产价值,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计入当期
损益。
(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
本位币金额。
2
第九条 本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十条 公司的一切会计记录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确定的依据为
基础 ;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能满足公司以及各方面使用者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便
于会计信息的相互比较和利用; 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前后各期保持一致,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随意变更; 同一会计期间的会计事项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
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会计期间内的所有会计记录必须清晰明了,并便于理解和
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认、公允计量,不高估
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遵循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十四条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
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
能够取得并且能够可靠计量。
第十五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六条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核算方法
(一)公司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 交易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二)初始确认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计量。
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
3
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按照实际成
本计量。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以外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债务人经营所处的地区、市场、技术、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⑥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证据。
2、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的减值。持有至到期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应收账款3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10万元以
上)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
准备和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即按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分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账龄1
年以内的不提坏账准备,账龄1-2年(含1年)的按5%计提,账龄2-3年(含2年)
的按10%计提,账龄3年以上(含3年)的按30%计提,确有证据证明难以收回的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损失的核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单项坏账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内
4
(含30万元)的,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核销;单项坏账损失金额超过30万元的,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3、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减值。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中小企业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
照类似金中小企业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减值损失。
第十七条 存货核算方法
(一)存货分类: 本公司的存货项目包括: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在
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
(二)原材料、燃料和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按历史成本
计价,领用原材料、燃料或发出库存商品时,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备品备件
等均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资产负债表日通过分摊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
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四)公司对各种存货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实地盘点,保证账面与实物保持
相互一致。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一)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项目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
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xx 元以上的房屋、
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有形资产。
( 二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
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
各项费用支出。
( 三)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类
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如下:
类 别 折旧期间(年)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一、房屋、建筑物
1、一般生产用房 30- 45 3.2-2.13 4
5
2、易腐蚀生产用房 20-30 4.8-3.20 4
3、建筑物及构筑物 25-35 3.84-2.74 4
二、机器设备
1、机械设备 15-20 6.33-4.75 5
2、动力设备 15-22 6.33-4.32 5
3、运输设备 10-13 9.50-7.31 5
4、化工专用设备 12-17 8.00-5.65 4
(含冶金炉窑)
5、矿山专用设备 12-17 8.0-5.65 4
6、其他设备 10-15 9.50-6.33 5
(四)资产负债表日,按固定资产组进行检查, 如果固定资产的市价持续
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市场利率或者投资报酬率提高等原因导致其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提取时按资产组成本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损失的核销,根据本公司的管理权限,单项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在50
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核销;单项固定资产损失金额超
过50万元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核销。
(五)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
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第十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余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除外,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被投资单
6
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外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第二十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的在建工程按各工程项目实际支出核算。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而借入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
用,占用的一般借款按实际占用数和资本比率确定的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
本。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
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第二十一条 投资性房地产
(一)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该投资性房地产: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3、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
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四)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3、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4、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二十二条 借款费用的核算
借款费用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
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外,
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7
1、为购建或生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
固定资产和存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及购建生产活
动已开始到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前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占用的
一般借款按实际占用数和资本化率确定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除此之外的借
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在资本化期间的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
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政策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对于公司内部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
阶段的支出,按该阶段的实际支出计量,但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
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
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二 )无形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
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
8
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合同
规定的受益年限;
2、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但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法律
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两者
中的较短者;
4、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超
过10 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估计其使用寿命,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无形资产,按低于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
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份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时,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无形
资产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
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不能带来经济利益;
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带来经济利益。
(四)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
和摊销方法。
第二十四条 金融负债的核算
(一)公司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9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二)初始确认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
2、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三)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
况除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3、不属于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
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
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第二十五条 套期保值的核算
本公司从事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商品价格风险,是对现金流量变动
风险进行的套期。
对本公司所从事的境外套期保值业务,被套期项目仅包含预期发生的商品
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套期关系必须正式指定,且套期有
效性是可以计量的。否则,套期工具将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第二十六条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一)公司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
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10
分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资产成本、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企业年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
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资产成本、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工会经费、职工
教育经费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
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三)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
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因解除
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2、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第二十七条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
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二)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四)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八条 收入确认原则
(一)商品销售:公司已将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收入的金额
11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提供劳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确定,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按完成劳务确认收入。
第二十九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第三十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合并范围
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认。母公司直接或通
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认定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
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
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
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二)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资料
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
公司编制。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
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
并编制。
合并利润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
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12
合并现金流量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
并编制。
公司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下列事项进行抵消:
1、本公司权益性投资与下属并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有关的部份;
2、本公司与下属并表公司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
3、本公司与下属并表公司之间未实现的内部销售;
4、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账项均进行抵消。
第三章 会计科目与会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公司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
计量的规定制定,公司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公司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
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公司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自行
设置。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第三十二条 公司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
编制财务报表。
(二)公司向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三) 公司会计报表应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股东需要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
还应按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财务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
年会20 天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月度财务报告在月份终了后10 天内报出;中期财务报告在年度中期结束后
13
30 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终了后60 天内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
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三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资 产 类
1 1001 现 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交易性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5 1121 应收票据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23 预付账款
8 1131 应收股利
9 1132 应收利息
10 1221 其他应收款
11 1230 内部往来
12 1231 坏账准备
13 1401 材料采购
14 1402 在途物资
15 1403 原材料
16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17 1405 库存商品
18 1406 发出商品
19 1407 商品进销价差
20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14
21 1409 自制半成品
22 1410 外购原料
23 1471 存货跌价准备
24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5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26 1503 可供出售金中小企业融资产
27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8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9 1521 投资性房地产
30 1531 长期应收款
31 1532 未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收益
32 1601 固定资产
33 1602 累计折旧
34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 1604 在建工程
36 1605 工程物资
37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38 1610 拨付所属资金
39 1701 无形资产
40 1702 累计摊销
41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2 1711 商誉
43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44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46 1905 拨工程款
负 债 类
47 xx 短期借款
48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15
49 2201 应付票据
50 2202 应付账款
51 2203 预收账款
52 2205 应付电费
53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54 2221 应交税费
55 2231 应付利息
56 2232 应付股利
57 2241 其他应付款
58 2401 递延收益
59 2501 长期借款
60 2502 应付债券
61 2701 长期应付款
62 2702 未确认中小企业融资费用
63 2711 专项应付款
64 2801 预计负债
65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共 同 类
66 3101 衍生工具
67 3201 套期工具
68 3202 被套期项目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69 4001 实收资本
70 4002 资本公积
71 4101 盈余公积
72 4103 本年利润
73 4104 利润分配
74 4201 库存股
成 本 类
16
75 5001 生产成本
76 5101 制造费用
77 5201 劳务成本
78 5301 研发支出
损 益 类
7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80 6041 租赁收入
81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82 6061 汇兑损益
83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 6111 投资收益
85 6301 营业外收入
86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87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88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9 6601 销售费用
90 6602 管理费用
91 6603 财务费用
92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93 6711 营业外支出
94 6801 所得税费用
95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中未涉及到的会计核算事宜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 年1 月1 日起正式执行。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xx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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