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调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稳定本地区的社会安定,村调委会的民调工作在本村党总支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全村的民调工作上水平,为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负责本辖区的民事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其职责和任务如下:
一、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自觉地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重视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提高全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教育使全体村民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村发生的各种纠纷,做到及时了解、主动参与,积极做好调解和思想工作,充分发挥调委会的整体功能,使各种纠纷解决在基层,预防在萌芽状态,年内做到无积案、无案件上交、无因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而引起民转刑案及非正常死亡案件发生,确保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三、调委会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调解原则和方针,平时做到设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对各种纠纷必须坚持自愿、合法,允许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调解原则,调处各类纠纷必须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调查研究,不得偏听、偏信。
四、加强信息反馈,对可能导致群起性或集访的事件隐患
于24小时内上报,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对当月发生的在本村的纠纷总数、调处数及排查份数,于当月26日前报镇调处中心。
五、规范完善调解室,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做到一案一档。会议记录、文档资料齐全,整齐规范。
六、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必须做到:不收当事人的吃、请和收贿,不得有徇私舞弊包庇现象的发生,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扣押、捆绑、打骂、反省、扣留和其他侮辱行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案情,替证人保密,不得收调处费用。
七、本村各类纠纷,自行调处,不得无故上交,凡出现上交案件必须有调处资料和调处意见一同上交。
八、做好本村社区矫正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到对每个矫正心中有数,及时掌握思想工作情况,不得漏管,防止重新犯罪。
民调工作责任书
为确保稳定本地区的社会安定,村调委会的民调工作在本村党总支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全村的民调工作上水平,为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负责本辖区的民事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其职责和任务如下:
一、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自觉地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重视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提高全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通过教育使全体村民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逐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
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村发生的各种纠纷,做到及时了解、主动参与,积极做好调解和思想工作,充分发挥调委会的整体功能,使各种纠纷解决在基层,预防在萌芽状态,年内做到无积案、无案件上交、无因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而引起民转刑案及非正常死亡案件发生,确保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三、调委会在工作中,必须遵守调解原则和方针,平时做到设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对各种纠纷必须坚持自愿、合法,允许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调解原则,调处各类纠纷必须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调查研究,不得偏听、偏信。
四、加强信息反馈,对可能导致群起性或集访的事件隐患
于24小时内上报,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对当月发生的在本村的纠纷总数、调处数及排查份数,于当月26日前报镇调处中心。
五、规范完善调解室,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做到一案一档。会议记录、文档资料齐全,整齐规范。
六、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必须做到:不收当事人的吃、请和收贿,不得有徇私舞弊包庇现象的发生,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扣押、捆绑、打骂、反省、扣留和其他侮辱行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及案情,替证人保密,不得收调处费用。
七、本村各类纠纷,自行调处,不得无故上交,凡出现上交案件必须有调处资料和调处意见一同上交。
八、做好本村社区矫正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到对每个矫正心中有数,及时掌握思想工作情况,不得漏管,防止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