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与项目政委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3、同政委共同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及人员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4、审定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5、确保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6、确保本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7、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8、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9、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安全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有积极的应变措施。
11、对重大安全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1.2.项目政委安全职责
1、项目部政委与项目经理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3、同项目经理共同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4、协助项目经理审定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5、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同项目经理共同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及人员思想动态、内外关系等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明施工氛围,实现和谐工程建设目标。
8、负责安全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变措施的审核。
9、对重大安全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1.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3、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劳务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劳务分承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1.4.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对项目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工作票;对重大施工项
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正确安排技术人员做好资料编、审、批的各项工作。
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从技术上进行监督指导并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11、对重大危险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1.5.工程技术科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
6、在招用分包单。不合格者,严禁办理录用手续。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1.6.安全监察科科长职责
1、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主持规定、规程的学习考试。
2、做好现场调查,正确掌握施工环境和变化。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4、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参与重大危险施工的技术资料准备工作并提供正确的原始依据。
6、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7、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8、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9、参加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10、参加轻伤事故的调查和记录,对严重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1.7.物资装备科安全职责
1、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物资,确保设备物资在使用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随时处在安全状态。
3、负责教育、培训、考核驾驶员、机械操作手,按要求开展红旗驾驶员(操作手)和红旗车(设备)的评选工作。
1.8.财务科安全职责
1、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及时办理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安全奖惩费用。
1.9.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标与要求,在项目经理和安监科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施工队进行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工程项目重要环节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施工队每天的班前讲话;督促施工队加强安全建设。
6、参加工地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7、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8、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网络会议,传达安全例会要求,布置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监督指导班组安全管理。
9、督促并协助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0、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11、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施工队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12、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并检查指导。
13、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轻伤事故调查和记录,参与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0.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队长是本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队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尊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队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用具。
7、负责新进人员的现场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队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调整作业场所。
11、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2、组织本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队安全工作。
1.11.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队长进行本队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队长填报“职工伤亡登记表”。
1.12.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队长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和控制班组安全目标。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协助队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种活动,组织、参加每周安全活动,做好记录工作。
4、监督制度、规定、安全措施等的落实。
5、参加项目部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落实安全会议要求。
6、制止、纠正各项违章作业,按规定处罚。
7、检查安全工作票,确认现场安全施工条件。
1.13.作业指挥安全职责
1、对作业组成员在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
2、按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要求指挥作业。
3、熟悉应急处置的各项要求和紧急救护方法。
4、正确填写安全工作票,经审核持有效工作票进入施工现场。
5、班前宣讲安全工作票,对正确布置、安排、检查安全操作负责。
6、掌握安全施工要点,正确实施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7、指挥督促机械操作员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验证。
8、要求施工人员施工中注意安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
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三、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3.1、安全检查制度:
3.1.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
3.1.2施工队每周一次;
3.1.3不定期或季节性检查及上级开展各类检查。
3.2、检查内容:
3.2.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2.2查管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上级规定的安全活动是否开展,记录是否整齐、规范,对外协工的管理是否与员工同步进行。
3.2.3查现场:是否按照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操作方式是否能保证安全,有无事故隐患,有无违章作业。
3.2.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是否真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3、检查组织构成:
3.3.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监、质量、技术、办公室、物资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员成立检查组。
3.3.2施工队由队长、兼职质安员、技术员参加。
3.4、其它规定:
3.4.1检查组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真正起到查事故,找隐患,减少事故的作用。
3.4.2检查组要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四、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的安全会议。检查、了解工程项目各队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和指导施工队的安全工作。
2、各施工队、材料站,每周召开一次有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会议。检查、总结上周安全作业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和指导各班组及各岗位的下周安全工作。
3、各级的安全工作例会,由各级单位首长组织和主持,可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4、安全工作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档备查。
五、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六、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七、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1、 参加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人员持证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参加安全监察科组织所有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检人员和施工队(班)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
3、每年初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规》及工程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4、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得到有关部门取证后方可上岗(爆破工、爆压工、电焊、电工、驾驶员、测工、高空人员)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谨上岗作业。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模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工艺、新型模具安全的安全技术培训。由项目总工主持,质量检查科、安全监察科配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各施工队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7、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果断给与清退处理。
八、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九、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十、项目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采购、建帐、发放、使用由项目物资装备科统一管理。并做好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转记录。
2、施工机具、工具应由专人操作,熟悉操作规程;施工时机具设备应有可靠接地。
3、机具修理人员应有良好的素质和责任心,做到质量好、速度快,保障机械设备的完好率。
4、油料、机具和备件向各班队发放,要有计划、有准备、有手续、有记录,如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
5、有故障设备退回项目部需要处理和维修,要认真详细检查,如发现有重大事故,造成损失者,要明确责任界限进行处理。
6、维修人员应熟悉每台设备结构原理、性能和维护保养规定。
7、爱护工具和零件,对拆下的零件不得随地乱放,搞好文明生产。
8、对修好的机械设备,必须调整达到技术要求和工作可靠性。
9、机械室内严禁烟火,油料管理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十一、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对认真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显著成绩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施工班组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奖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11.1 奖罚标准与原则
1.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综合检查(分达标、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2.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态度蛮横的罚款1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3.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文明施工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11.2 对违规违纪和事故责任的施工班组或个人的罚款,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罚款通知单,由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受处罚的单位,逾期未缴的除加倍罚款。
11.3奖惩标准
1.每天用完搅拌机后洗净滚筒,搅拌机周围清净。(包括水泥袋子都不得遗留),模板摆放整齐,散落在路上的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如有违反上述内容者。
罚款200元
2.如有人为故意损坏机械设备的情况,一次性处罚该施工队1000元。
3.施工现场不得发生嬉笑、打闹、大喊大叫及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生,不管对否,均各罚款200元。
4.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罚款200元
5.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能统一着装,正确佩带防护用品。奖励200元
6.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奖励100-500元
7.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奖励200元
8.节约材料消耗及提出可实施的节约材料办法。 奖励100-500元
9.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违章现象。 奖励200元
10.在施工中防护用品佩带齐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发生事故。奖励200元
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与项目政委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3、同政委共同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并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及人员危害中存在的问题。
4、审定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5、确保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安排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指标。
6、确保本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7、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8、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大检查。
9、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对安全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有积极的应变措施。
11、对重大安全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1.2.项目政委安全职责
1、项目部政委与项目经理同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文件并组织贯彻实施。
3、同项目经理共同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4、协助项目经理审定本单位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经验。
5、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同项目经理共同组织并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及人员思想动态、内外关系等工作。
7、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明施工氛围,实现和谐工程建设目标。
8、负责安全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变措施的审核。
9、对重大安全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1.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
3、负责组织安全施工的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对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劳务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劳务分承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1.4.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对项目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工作票;对重大施工项
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正确安排技术人员做好资料编、审、批的各项工作。
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从技术上进行监督指导并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11、对重大危险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1.5.工程技术科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
6、在招用分包单。不合格者,严禁办理录用手续。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1.6.安全监察科科长职责
1、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主持规定、规程的学习考试。
2、做好现场调查,正确掌握施工环境和变化。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4、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参与重大危险施工的技术资料准备工作并提供正确的原始依据。
6、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7、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8、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9、参加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10、参加轻伤事故的调查和记录,对严重未遂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1.7.物资装备科安全职责
1、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物资,确保设备物资在使用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随时处在安全状态。
3、负责教育、培训、考核驾驶员、机械操作手,按要求开展红旗驾驶员(操作手)和红旗车(设备)的评选工作。
1.8.财务科安全职责
1、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负责建立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及时办理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安全奖惩费用。
1.9.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标与要求,在项目经理和安监科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施工队进行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工程项目重要环节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施工队每天的班前讲话;督促施工队加强安全建设。
6、参加工地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7、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8、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网络会议,传达安全例会要求,布置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监督指导班组安全管理。
9、督促并协助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0、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11、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施工队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12、负责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并检查指导。
13、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轻伤事故调查和记录,参与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0.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队长是本队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队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尊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队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用具。
7、负责新进人员的现场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队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调整作业场所。
11、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2、组织本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队安全工作。
1.11.施工队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队的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队长进行本队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施工项目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队长填报“职工伤亡登记表”。
1.12.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队长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和控制班组安全目标。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协助队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种活动,组织、参加每周安全活动,做好记录工作。
4、监督制度、规定、安全措施等的落实。
5、参加项目部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落实安全会议要求。
6、制止、纠正各项违章作业,按规定处罚。
7、检查安全工作票,确认现场安全施工条件。
1.13.作业指挥安全职责
1、对作业组成员在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
2、按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要求指挥作业。
3、熟悉应急处置的各项要求和紧急救护方法。
4、正确填写安全工作票,经审核持有效工作票进入施工现场。
5、班前宣讲安全工作票,对正确布置、安排、检查安全操作负责。
6、掌握安全施工要点,正确实施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7、指挥督促机械操作员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验证。
8、要求施工人员施工中注意安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
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三、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3.1、安全检查制度:
3.1.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
3.1.2施工队每周一次;
3.1.3不定期或季节性检查及上级开展各类检查。
3.2、检查内容:
3.2.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3.2.2查管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上级规定的安全活动是否开展,记录是否整齐、规范,对外协工的管理是否与员工同步进行。
3.2.3查现场:是否按照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操作方式是否能保证安全,有无事故隐患,有无违章作业。
3.2.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是否真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3.3、检查组织构成:
3.3.1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监、质量、技术、办公室、物资设备等部门负责人员成立检查组。
3.3.2施工队由队长、兼职质安员、技术员参加。
3.4、其它规定:
3.4.1检查组工作一定要认真、负责,真正起到查事故,找隐患,减少事故的作用。
3.4.2检查组要认真做好记录,备查。
四、项目例会及施工日志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的安全会议。检查、了解工程项目各队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和指导施工队的安全工作。
2、各施工队、材料站,每周召开一次有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会议。检查、总结上周安全作业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和指导各班组及各岗位的下周安全工作。
3、各级的安全工作例会,由各级单位首长组织和主持,可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4、安全工作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档备查。
五、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六、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七、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1、 参加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人员持证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参加安全监察科组织所有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检人员和施工队(班)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
3、每年初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规》及工程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4、对于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得到有关部门取证后方可上岗(爆破工、爆压工、电焊、电工、驾驶员、测工、高空人员)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谨上岗作业。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模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工艺、新型模具安全的安全技术培训。由项目总工主持,质量检查科、安全监察科配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各施工队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7、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果断给与清退处理。
八、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九、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十、项目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采购、建帐、发放、使用由项目物资装备科统一管理。并做好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转记录。
2、施工机具、工具应由专人操作,熟悉操作规程;施工时机具设备应有可靠接地。
3、机具修理人员应有良好的素质和责任心,做到质量好、速度快,保障机械设备的完好率。
4、油料、机具和备件向各班队发放,要有计划、有准备、有手续、有记录,如丢失、损坏要追究责任。
5、有故障设备退回项目部需要处理和维修,要认真详细检查,如发现有重大事故,造成损失者,要明确责任界限进行处理。
6、维修人员应熟悉每台设备结构原理、性能和维护保养规定。
7、爱护工具和零件,对拆下的零件不得随地乱放,搞好文明生产。
8、对修好的机械设备,必须调整达到技术要求和工作可靠性。
9、机械室内严禁烟火,油料管理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
十一、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对认真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显著成绩的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施工班组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安全奖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11.1 奖罚标准与原则
1.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综合检查(分达标、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2.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态度蛮横的罚款1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3.对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罚款,按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文明施工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11.2 对违规违纪和事故责任的施工班组或个人的罚款,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罚款通知单,由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受处罚的单位,逾期未缴的除加倍罚款。
11.3奖惩标准
1.每天用完搅拌机后洗净滚筒,搅拌机周围清净。(包括水泥袋子都不得遗留),模板摆放整齐,散落在路上的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如有违反上述内容者。
罚款200元
2.如有人为故意损坏机械设备的情况,一次性处罚该施工队1000元。
3.施工现场不得发生嬉笑、打闹、大喊大叫及打架斗殴现象,如有发生,不管对否,均各罚款200元。
4.未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罚款200元
5.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能统一着装,正确佩带防护用品。奖励200元
6.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奖励100-500元
7.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奖励200元
8.节约材料消耗及提出可实施的节约材料办法。 奖励100-500元
9.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违章现象。 奖励200元
10.在施工中防护用品佩带齐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发生事故。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