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及控制要点
1.1精装饰工程 1.1.1 编制依据
(GB50300-2001)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轻钢龙骨隔墙吊顶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J08-210-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等。
1
1.1.2工作流程
(一)质量控制总流程
2
(二)装饰材质核定流程
3
(三)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1.3 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深化设计的控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二)装饰材料的控制
1、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确认、封样,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7、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
5
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5、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
7、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8、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11、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五)质量控制目标值
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
1.1.4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6
7
1.2抹 灰 工 程 1.2.1工作流程
1.2.2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总体要求
1、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3、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5、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8
(二)抹灰工程
(三)一般抹灰工程 9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 2 ) 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四)装饰抹灰工程
10
1.2.3过程控制
(一)事前控制
1、石灰膏的熟化时间要保证,细度满足要求。
2、抹灰用的各种厚材料如砂、石粒、珍珠岩、纸筋,甚至颜料都要符合相应材质规范要求。
3、抹灰前,基体表面的平整度,标筋验收。
4、抹灰前,门、窗框位置及与墙体连接、缝隙处理。 5、抹灰前,管道穿越的墙洞、楼板间填嵌处理。
6、抹灰前,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处理应完毕。 7 (二)事中控制
1、室内墙面、柱台和门窗洞口的阳角处理。
2、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处,流水坡度滴水浅、滴水槽处理。
3、冬季施工、砂浆保温、防冻处理。 4、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不得大于规范要求。 5、分层抹灰的间隔时间控制。
6、加气砼表面抹灰前,应清洁表面、基层处理、再分层抹灰。
7、采用机械喷涂抹灰,宜先做护角、踢脚板、墙裙、窗台板的抹灰;控制稠度,防止玷污门窗、管道和设备等部位。 8、装饰抹灰面层的厚度、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
9、装饰抹灰面层的施工缝,应留在分格缝、墙面阴角,水落管背后或独立装饰组成部分的边缘处。
10、水磨石面层的施工,分格条处理、水泥颜色的选择,磨光时间、遍数。 11、斩假石面层、干粘石面层、假面砖等,喷涂、滚涂、弹涂等等面层的施工,
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三)事后控制
1、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 2、各种面层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11
3、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4、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四)重点工序 1、原材料质量验收;
2、抹灰前,基体表面的平整度、标筋验收; 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处理; 4、门窗框、管道穿越等处缝隙处理; 5、外墙滴水线、滴水槽、流水坡度处理; 6、外墙面层的施工缝留设; 7、成品保护。
1.3
1.3.1工作流程
12
1.3.2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总体要求
1、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及建筑外墙金属窗的三性性能进行复验。 2、应对预埋件和锚固件、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进行隐蔽验收。 3、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4、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5、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
13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4
(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3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7、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8、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金属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控制要点:
15
10、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6
11、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7
(四)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8
(1)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
选用。
(2)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防腐处理。 (3)门窗的存放、运输条件。
(4)门窗产品的《备案证明》、出厂合格证、三性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合格证。 (5)门窗洞口应横平竖直,门窗外框与墙体缝隙填塞。 (6)门窗固定方式、填充材料及质量、注胶方式及质量。
(7)门窗安装时,执手、门锁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使用可靠灵活。 (8)门窗外观质量验收、喷淋试验。 (9)门窗安装允许偏差项验收。
19
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及控制要点
1.1精装饰工程 1.1.1 编制依据
(GB50300-2001)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轻钢龙骨隔墙吊顶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J08-210-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等。
1
1.1.2工作流程
(一)质量控制总流程
2
(二)装饰材质核定流程
3
(三)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1.3 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深化设计的控制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二)装饰材料的控制
1、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确认、封样,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7、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
5
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5、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6、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
7、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8、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10、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11、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五)质量控制目标值
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
1.1.4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6
7
1.2抹 灰 工 程 1.2.1工作流程
1.2.2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总体要求
1、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3、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5、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8
(二)抹灰工程
(三)一般抹灰工程 9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 2 ) 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四)装饰抹灰工程
10
1.2.3过程控制
(一)事前控制
1、石灰膏的熟化时间要保证,细度满足要求。
2、抹灰用的各种厚材料如砂、石粒、珍珠岩、纸筋,甚至颜料都要符合相应材质规范要求。
3、抹灰前,基体表面的平整度,标筋验收。
4、抹灰前,门、窗框位置及与墙体连接、缝隙处理。 5、抹灰前,管道穿越的墙洞、楼板间填嵌处理。
6、抹灰前,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处理应完毕。 7 (二)事中控制
1、室内墙面、柱台和门窗洞口的阳角处理。
2、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处,流水坡度滴水浅、滴水槽处理。
3、冬季施工、砂浆保温、防冻处理。 4、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不得大于规范要求。 5、分层抹灰的间隔时间控制。
6、加气砼表面抹灰前,应清洁表面、基层处理、再分层抹灰。
7、采用机械喷涂抹灰,宜先做护角、踢脚板、墙裙、窗台板的抹灰;控制稠度,防止玷污门窗、管道和设备等部位。 8、装饰抹灰面层的厚度、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
9、装饰抹灰面层的施工缝,应留在分格缝、墙面阴角,水落管背后或独立装饰组成部分的边缘处。
10、水磨石面层的施工,分格条处理、水泥颜色的选择,磨光时间、遍数。 11、斩假石面层、干粘石面层、假面砖等,喷涂、滚涂、弹涂等等面层的施工,
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三)事后控制
1、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 2、各种面层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11
3、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4、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四)重点工序 1、原材料质量验收;
2、抹灰前,基体表面的平整度、标筋验收; 3、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处理; 4、门窗框、管道穿越等处缝隙处理; 5、外墙滴水线、滴水槽、流水坡度处理; 6、外墙面层的施工缝留设; 7、成品保护。
1.3
1.3.1工作流程
12
1.3.2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总体要求
1、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及建筑外墙金属窗的三性性能进行复验。 2、应对预埋件和锚固件、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进行隐蔽验收。 3、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4、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5、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
13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4
(三)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1、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3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5、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7、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8、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金属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控制要点:
15
10、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6
11、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7
(四)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8
(1)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
选用。
(2)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防腐处理。 (3)门窗的存放、运输条件。
(4)门窗产品的《备案证明》、出厂合格证、三性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合格证。 (5)门窗洞口应横平竖直,门窗外框与墙体缝隙填塞。 (6)门窗固定方式、填充材料及质量、注胶方式及质量。
(7)门窗安装时,执手、门锁等五金配件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使用可靠灵活。 (8)门窗外观质量验收、喷淋试验。 (9)门窗安装允许偏差项验收。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