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哈党廉办发[2002]1号、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报送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调整机构,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1、调整机构。机构改革结束后,我局党组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组长,四位副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的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宣教处、监测站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2、落实责任。局党组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了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本局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局年终目标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部门),取消其一把手评先资格,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二)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完善制度。近年来,我局相继制定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哈环党组[1999]14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哈环党组[2000]17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五种监督制度》(哈环党组[2000]25号)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哈环党组[2001]8号)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今年又出台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的实施细则》(哈环党组[2002]19号)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及其在外商企业任职的若干规定》(哈环党组[2002]25号),制度的不断完善,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强化督查。一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对全局系统39名领导干部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的情况和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均没有发现问题。二是对局系统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也没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quot;三乱"现象。三是对纠风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窗口单位进行了重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例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曾出现过违纪问题,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我局采取了系列措施:召开环保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请环保执法监督员为中心的行风建设献技献策;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对中心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在中心开展?quot;警示点"分析活动,使中心的每一名职工对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可能腿菀追⑸奈侍庥星逍训娜鲜叮⒅贫ǔ鲋饕姆婪洞胧话镏行慕徊酵晟乒嬲轮贫龋娣豆芾恚患忧考喽郊觳榈幕∩枋┙ㄉ瑁谥行牡母骷觳庹旧枇⒘艘饧洌邮芊穸韵蟮募喽剑痹谟刑跫募觳庹驹錾柙谙呒嗫厣璞福辜觳夤ぷ魉媸苯邮芗喽郊觳椤?br> (三)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1、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局内网开辟了廉政建设网页,在网页中设立了《学习与思考》、《以案说法》等栏目,通过网页,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常化;二是开展向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同志学习的活动,使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明确各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开展向汪洋湖同志学习活动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继续在党员和干部中开展了"警示点"分析活动,并利用廉政建设网页,登载了张二江、李嘉廷、慕绥新、马向东等典型案件,使党员干部在案件剖析中透过事件看本质,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认清危害,吸取教训。
  2、规范行为,严格管理。一是对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行了修订,根据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特点,将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分为二,分解为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并将两个规范分别进行了补充;二是对机关各处室办事规则进一步完善,新规则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办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三是对文明处室的建设标准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将完成工作任务,为基层、企业、群众办实事,处室队伍建设等例入文明处室的考核中。
  3、强化工作考核。今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增加了对党员干部月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年终对党员干部考核、提拔任用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对平时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其评先的资格,并且不予提拔任用。
  4、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年初我局对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环保外网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调整后的外网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网页,网页内设立了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贷款、排污收费等13个栏目,同时公布了行风监督电话,确证了环保系统的权力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下运行。
(四)追究责任,对违反责任制者予以严肃惩处
  依照《市环保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对违反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规定和要求的,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在执行责任追究制的过程中,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没有发生责任追究的事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还需下大功夫。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着力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使其更加科学、规范;
(四)认真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进行追究;
(五)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到实效。
     特此报告。

二○○二年七月八日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哈党廉办发[2002]1号、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报送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调整机构,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1、调整机构。机构改革结束后,我局党组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组长,四位副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的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宣教处、监测站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2、落实责任。局党组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了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本局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局年终目标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部门),取消其一把手评先资格,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二)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完善制度。近年来,我局相继制定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哈环党组[1999]14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哈环党组[2000]17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五种监督制度》(哈环党组[2000]25号)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哈环党组[2001]8号)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今年又出台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的实施细则》(哈环党组[2002]19号)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及其在外商企业任职的若干规定》(哈环党组[2002]25号),制度的不断完善,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2、强化督查。一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对全局系统39名领导干部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的情况和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领导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均没有发现问题。二是对局系统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增加企业负担的问题,也没有不合理的收费项目?quot;三乱"现象。三是对纠风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窗口单位进行了重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例如: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曾出现过违纪问题,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我局采取了系列措施:召开环保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请环保执法监督员为中心的行风建设献技献策;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对中心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在中心开展?quot;警示点"分析活动,使中心的每一名职工对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可能腿菀追⑸奈侍庥星逍训娜鲜叮⒅贫ǔ鲋饕姆婪洞胧话镏行慕徊酵晟乒嬲轮贫龋娣豆芾恚患忧考喽郊觳榈幕∩枋┙ㄉ瑁谥行牡母骷觳庹旧枇⒘艘饧洌邮芊穸韵蟮募喽剑痹谟刑跫募觳庹驹錾柙谙呒嗫厣璞福辜觳夤ぷ魉媸苯邮芗喽郊觳椤?br> (三)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1、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局内网开辟了廉政建设网页,在网页中设立了《学习与思考》、《以案说法》等栏目,通过网页,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常化;二是开展向优秀党员领导干部汪洋湖同志学习的活动,使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明确各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开展向汪洋湖同志学习活动的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工作,继续在党员和干部中开展了"警示点"分析活动,并利用廉政建设网页,登载了张二江、李嘉廷、慕绥新、马向东等典型案件,使党员干部在案件剖析中透过事件看本质,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认清危害,吸取教训。
  2、规范行为,严格管理。一是对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行了修订,根据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工作特点,将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分为二,分解为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并将两个规范分别进行了补充;二是对机关各处室办事规则进一步完善,新规则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办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三是对文明处室的建设标准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将完成工作任务,为基层、企业、群众办实事,处室队伍建设等例入文明处室的考核中。
  3、强化工作考核。今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增加了对党员干部月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年终对党员干部考核、提拔任用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对平时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其评先的资格,并且不予提拔任用。
  4、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年初我局对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环保外网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调整后的外网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网页,网页内设立了建设项目审批、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贷款、排污收费等13个栏目,同时公布了行风监督电话,确证了环保系统的权力在服务对象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下运行。
(四)追究责任,对违反责任制者予以严肃惩处
  依照《市环保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对违反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规定和要求的,坚决执行责任追究制。在执行责任追究制的过程中,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还没有发生责任追究的事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还需下大功夫。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着力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使其更加科学、规范;
(四)认真查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试行)》进行追究;
(五)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到实效。
     特此报告。

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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