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机构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

Chns  o ra fo e csSi ne 。0 N0. T t  5  ieeJ uo n l  rn i  cec s 2 1. o   O1 . Fo 6aN

3管

理 

Frnin g mt eo seM ae an  

法鉴司机定质量构制控质量和监 督

建新 . 方格 史 

非( 法部司司 法 鉴定学科技术研究所 上 海市医法重学 实点验室 , 上海2 0 )6 0 30

  摘要: 司法鉴定领 域 的产品就 是 定数 据和 结 鉴果, 质量在 成过形 程 受中到 、 “、 、 、” 素 的因影响。 法鉴 司 其 人机 料 法环等

定 机构 有 划 的计 施 实 质量 控制 和质 量 监督 就 是 围 产 绕 品质 量形 成全 过程 各 个 的阶 段 或 环节 ( 包 括 鉴 定 员人 )依 据各 个 

。察观 的点指示 果结 鉴定质 对量的可 性 靠行进 验 。质证控 量分 制为 内 部和外 二种部 形式, 它们 实 施 目的是 不 的的同,   于

司对法定 鉴各 专个其 具体 实业 的施方式也 有 一定具的 殊特性。质 监量督是 围绕 定鉴 机构中 的鉴定人 员 (鉴 人定和技 术员 )

 展 开技 术的监督 动活 ,其监 督 的 象、对 和 内式等容 应按也 相照关原 则 、求进 。行方  要

关 键词 : 法 定鉴: 量控制 : 量 监 督 司质 质

中图分类 : 号 9F  D 7 4

献标 文志 码:  B

i 0 6  ̄i n1 37— 0221. 601 o:1 9 . 9s. .1 72 . 0 .01 s6 0

 文 章

编 号:6 1 2 一72 1 ) 60 —5 6 7 1 -02 (0 0 0—0 6  

0司

法鉴 领 定 域产的品 就 鉴是定数 据 结果 。 和质 其 

对 个 司九鉴 法专 业定进 了分类行 . 有 验实 性 质室  

具量 形 在成过 程中同时 受到 “ 、、 、、 因素 ” 人机料 法 等

的环影响 l 1 【。法司鉴 定 机有构计 划实 的施 质控量 制和  质量 监 就督是 围 产 绕品质量 形 全成 过程的 各个 阶 或  环节 , 段以鉴定及人员依 据各 个观 点察指 的示结 果 对 鉴 质定量 的可 靠 进性 验行证 , 以便及 时 现发 问题。 取  相 采应施措 , 止 防符合不 发 或生 重复生 发 因。 此。质 量 

控 的司法鉴定 业专 是 法医 毒化、 物证 医、 物量证 法、微 声  

资 鉴料 :定 有检查机 构 质性的 法司 定 专业鉴 是 法 具 医病  理、医精神 病 、 医床临 书和痕、迹鉴定 。 法 法文 

实 验 性室质 业 其 鉴专定 工 主要作 是检以测 活动  为 主 或 基为础。 影 其鉴 响定质 量的 素 主要 是因 测 方检  法 适的 性 、用仪

器设 备 选 的择和 准校状 态 员 、的操 人

制 和质 量 监 督 应是 法司 定 机 构鉴实施 质 管量 理的 一  重 项 的要常态工 作内容 。 

作分 析技 能、 环定境 条 件 品,状的 况, 鉴 样 以检 测试及  剂 、 准 品或对 品 的照量质[ 等述上因 素应 是类专 该 2标 。1 实业 施质量控 制的 重要 察 点观  

对。于检查 机构性质 的司 鉴定 专业法 响. 鉴 定质 影 量最 重 的 因要素就是 定 鉴 的人力 , 能包力 括对鉴  定能

质 1量 控    

制11定 义  .

 

我国 家标国准 G/  90 : 08 质 管理 体 系量 B T 10 0 02( 基础 和术语) 量 控制 的定质 是义: 质 量管理 的一   对部“ ,分致 力 满于足 量质要 求” 质量 控 是 指制 为达到质量  

。 方法 的握 和运 掌 用力 、 体能 检查能 力(具 包括 检 查途  径 的策划 、 )断综 合 分析 专业和判断 力 能等1 这是  、 判3 1

该专 业实施类 量质控 制 最中为关键 观的 点 。察 

) 2 在实( 质施 控量制的过 程 对 于中察观 的点析分、   择选 应全面 考 ,因虑 为于对某 些 验实 室性质专 业 ,   在定 鉴程过中 也会 经。 涉及常 鉴 人定 的专 判业 能力断 ,   法如医物 证对 中 于否 是存在 突 变 以 及 量微检 材分 型 

要 求所采

的取作业 技 和术活动 目的。确保是产 品能 

其足客 满户 、法律 法规等方 面所 提出的质量 要 。求 控 其制 范 围的是涉及 产品量质形成 全过程 各个的 环节。   1质 控量 制 察观点的 选择  .2 如何 施 实有 效的量质 控制 施措, 法 鉴司定机构 应

 注把意 以下 几点握  

结: 的判 断 . 量果 证物和声 像资 料鉴定专 业对 于 最终  微

结论 的 形成 等 往 往依 据 也是的鉴定 的综人 专 合业 判 

() 就整 体 1而言 司法 鉴 质定量 受到 “、 、 人、机 料

法  ” 环 等、素因 影 的 ,响 依但据各 专 业性质 、 特 点,以及  同一专 业不 同鉴 的定项目 , 人 、 、、、 ” “ 机 法 料环 等 因各

 断

力能 , 与 查机 检构性 质的 业专相 比 较, 类 业专 在 该

鉴定中 对检测结 于果 依 的赖 相对 比较性 些 而大 已 。  同样部 分 检查 构 性机 质 的 专 业 在鉴定 中也 涉会 及 到  测检 工作, 法如医 I 中视 的 觉 、觉 和男 子  I 性缶床 听

对鉴定质量 的影 响程度 大的小却 是各又不 相 同的。

 

司《法鉴 定机 构 资 认质定 审 评准则 (行 也 )此 以原 试 

收 稿 》日期 0:0 1 — 2  1 — 0

功 能定 鉴

需要 验实 检 室或测 功能检验 等 .相 关 检 的测 检验 结 对果于 最终结论 形 成的 也是 起着 重很要 的作

用。 因此  对于检 查构机 质性 专 业的应 对也其 涉及所的  测 检作进 工质行量 制 控  

作。者 简 介 : 新 建( 9 7)男, 任 法医师 , 要 从事司 法 鉴 定  方 16一 , 主 主 管理 法和 物证 医鉴定 工 作 。Em a: uy sld c 。 -qitaf . l i @j as・

56

・ 

国中 法 鐾 定司 2 年第61( 第5 期 ) 0 期0 总3  

l 质量- 控制 方 法 3 证 DA检 测 添 加 中阳 性、性 阴照 以及 对参照 品等样 N 是 参照 用运 了a方 法 ,一 般它 不适用 于检 查机 构性  )但

质 专 业的 。  

在《

法鉴 定机 构 质 资认 定 评 审准 则( 行 ) 推  司 》

荐试的 质量控 制 法方有 (但不限 于) :   a)期定 使用 证有 标准 物 (质考 质 物) 行监  控参 进

方 1法 不 对性同 的专 业质都 较比 合适 是 内,  2部 )也

和/ 使用 次

标 级准物质 ( 物考质 ) 开 展部 内 量 质 或参

制 控 ;

质  控 制 常量 用的手 段 一之 可, 有以 不同 的组 合方式  它

以观察 同的质控 不 点。对 于验 室 性质实专业 , 相 用

采b )参

加实 室 验间 的比或对能 力验 计证 划;

  使c 用相 同或不 同方 法进 重 复检行测 :)   d)对存 留物 品进行 检再 :测   e) 析分一 物个品不 特 同结性 果的相关 性 。

 法 鉴司定 构 通 过机 解了上 述种5 量 质控 制 方法 

同的 员 、人方法 、 品 、 境 条件但 用 不 同的 仪 设备  器 样环(

同类 一型 行) 测检时 ,进 通过 果 结比 对可 以对仪器设 备  状 况 行质进量 监 .控 以此类 利用推 组 各合形式 就 可  

别 对 人分员 、法 、 、 品境 条 等件 情 况 进行 监 方  样

环控 。检查 构性 机专质 业样同 可利以用该 方法通过 一 定 组的 方 合式对 人 能员 力、 查 检 法方 等情况 进质 行 监量

应  确明 量控 制:可 分 为内部质量 控制 和外 质部 量控 质 制。 部内 质量 控制是 法鉴 定司机 构对 鉴定 量质 我自  监

。 般 常 用的 不是同 人员运 相用 同 的检查 方法 对   一同一

的常规程 , 其序判断 质控 观 察 点结的 果是 否满 意或

 质 趋势控是 否稳 等定是 通过 司法 鉴 定机 构内部 自我  对 实 现的比。 述 上 荐推方 法中 的 a 、) 、 d)是 内 )  、 ce ) 都质 量部 控制 所用常的 观察 段手。 b)参 加 实验室 间的 比

 对 能或 验证力 划 计是属于 外 部 质量 控制  。

查 检 客分体 别进 鉴行定后 . 资深由专 对 结家 果行进 比 对 评、判 以观 察 参人加 员鉴的定能 力水平 。   需 要 调 强的是对 于检查 构 机性 质 业 的鉴专 定人.  

鉴 定 能 的力提高是 渐进式 和分 次 的 层.别是 对  于 特同一鉴 定项目不 资同历 鉴 定人 能的力 也 是分不 同层 次水平 的 。 此 因, 于 同不层次 平 水的鉴定 之人 的间 处

1. . 1部内 和外 部质 控量 的关 制 系3 在内 部 质 量制控 实 中 ,施当发现 控 比对结 质 果 

或 趋不 稳势定 , 应该 时从相 关 节 中分环析 因原 , 采  并就 取应 的相正 措纠施 需。要 强 调是 ,的时司 鉴法 定  有机

定 能 存力 在一 或定 显明 差异 是很正 常 ,的 这 要就 求

对 定鉴 能力 的评价 标 应 与准 定鉴人 目 前所 处 的 术技

  层水次 平 相对 应而。对 于测 检人员 , 如 果检测 数据或  

内部 控结质 果 很 “定 ” 但实 际上 其“ ”定 “ 。稳 稳在 离  ”群 位的置 .上 果如仅 仅 过 通内部质 量 控 制 是 很难 发 

结果

是 否 可在 接 受的 围作范 为评 依 据价 时, 测人员  检 应 当 备具 的能 基 满本 工足 作要 求 操 作 分析 技 的 能水

 现

识 或 别的 ,就 要求 司 鉴法 定机构 应 定参 期 实加验 这  室 比对 或间能 验力证计 划 即外 部 质 控 制 . 量验 以证本

机构  鉴 的数 据 定和结 果其 它鉴 与定 机构是否 一 致、 其  不 致一 ( 异) 公 在 的认 许 允 误差范 围 或 内 在 明是 差  是 显的“ 离 群 置” 。 因 ,此 位 司 鉴法 机 定应构 定 利 期用外  质量部 控制这一 手段 对 本构 机质量 理 管( 包括内 质 部量控 制) 的有 性进 行 观察效、 证 验 , 司是法鉴定 机  构它

平对相检查 人 员而言 是 比 较确明 的 。 当 某实些 室验 但

性 专质业 的 鉴定人需 依 据 测 结 果检并 过专 通 判 断 业 形 成定鉴结 时 论,部 工作 就分 属 检于查 工作, 这法司  定鉴 机 也构不能 略忽对 该 过 程环 或 节质量 的监控。

对 于 d 方法 对 留存物品进 行 再检 测 , 一 是般  ) 它

求被要检测 品样稳定不 , 变及 人 员以、 法 、器  设方 仪备 、环 条件 境 检 等 条测件 相都 同的 况情下 实 施,它 主 要 是 观察 司法 鉴 定机构 检测 数据的稳 性定。 然当也可  在以 检被 测 品稳 定 样不变 情的 下 况参 照 c方 法 不中 ) 

的组同 方合 观式 不 察 同的控监 点 于。检查 构机性质  对

主发 问题现、 找改 进 机 会重 要 启的 动点之 一司  寻。

法鉴定 机 如构 运何 用实验 室 间 对 比 或力能验 证活 动 见下文  “部 量质 制控 ” 外容内  。 1 ..2 内质 部控量制  3

.1 . 选法择 . 21方

3专

业. 鉴 中定实施 双 鉴定 人 制 度 (同人 员 利 用相  在不 同

方法 、一同检 查客 体 鉴定 的 果 比对 结 在)日常 工 对 、

上述 种4 内部 量质控 制方 是法 直 接 用引了《 测 检 

作中 开展 鉴定质量 估 (评 资 专深 利 用家 鉴档 案定 料  对 以往 资鉴定 的质 量 行进评 判) 都等是参 照 运 了用 d  )

方法。   对 e 于 法 方分析一 个 物品不 同 性特结 果的相   关

)和校

准实验室 力 认能 可 则 准O I C 1I 05S /7  )2 )中 E59 1.  

条 . 款容内, 适用对 虽 泛 象指检 测实验室 , 司在法   但 其鉴定 领域 对 于 4 个 实验 性 质 室专业 其 用适程 度 是 不  尽相 的同, 于 5 个 检查 机构性质 专 也 业基 是本适  用对

性. 在 司 法鉴定 机 构也中 常是用 的 内质 量部控制手  段之其  一不 同的性 特果结可 以 是 通过单 一的 测检或检  查 作 获工得 ,也可 以通 过 不 同的 检或 测 检 工查 作  

的获另。 , 外4种 内部质 控 量制 方法 的 表述内 是容原 该 则

性 的 , 在实践 还中需 针对专 业 特 点 制 定 体 实施具 方案。

 得。 在 法鉴司 定过程 中 , 用数 个 查 检/和利 或检 测工作 谋求 获 得不 特性同的结 是 较 果为常见的 论 。是采  用无

如・法医 毒化 业专 量 质控 图制应的 用 .及以法 医  

・5 7

C h n so r fa o scSei ne, 00 . T N t 3o eei Jun l  r n i  c ce s2 1 .o o  l.  oF6 aN

5哪

种式 方获得 个一 品物 的不 同特 性结 果, )法其 最 e方  关键 点 在 于是 一对个 物品不 同性特 果结间 关 性 相的 

会有

不 同的 鉴定 项 和 目位多 定鉴 人。 因该此计划 应 也

对具 体鉴的 定项 和目 鉴定人 制 定合 的适覆盖 期周 和 实 频率 施。  () 2 法司鉴定 机 构在 质量 控 计 划 制 中 ,对针各  应

析分 程过 即,察观 各 结果个之 间 是否相互 印证 趋或势  是否一 致 。 于 c 方 中法 “相 同品采而不用 同方法 ” )对 样  的组合 , 其 与e方 法 的要重区别是 在 于 : ) )c 方 是法  针对 样品的某个 特 或最性终 鉴 定 结 果 通并 过比对 方 式   对方法、

备 设 、员人技 能进等 监行控 , e 方 法 针中 对   ) 物而 品的 最 鉴 终定果结 却 不是 确定的 。 言 而之e 方 法 )换

中“ 一 个 品不 同物性特的结果 ” 不 能理 解 为 是针对 该

 

个质 控措施预 确 先 评定判 依 据或 标 包 准 可括 结疑 果 

的 断准则判, 判 员应具人备 相 的应能力 和条件 对。  评 日于常、定 期 的 部 内控 措 质 和施外 质部 控措 的施 结果 , 判 人 员 还有应措施保 证其能掌 评 判握要 求 切并  评 履实行 职 责。  () 于 内部 质量 控制 的 据数 、3对 结 无 论 果满意 与 

物 的品最终鉴 结定 果 ,的是目要通 过对 其 相性关的  

析分 以高 鉴提 人定作 最 终判出断 、 成 最终鉴定 结果  形

的心信。   如 在 医法 物证 母系 遗传 鉴定 的中, 常 色染体、   x 性 色染 体以及线 体粒D A的检 结 果测可以理 为 解 是 N 对母 遗传 基 系不因 特性 的同 结果, 最 鉴终定 结果形  在 成就 必前须要对 各检 结 果测 间的 肯定 性 、否定 性 关联

 

否 。应进 行分析评 价 。 都当发 现 质量控 制数据 果将 、

要结或已 超 出预 确先 定的 判 时 据,采 取有计 划 的措施   应来预 防或纠 正现出的 问题, 防止 报错告 误的 结 。果并   1

. - 外部3 质控 制量 3 上 文已 经述阐了 期定参 加实 验 室 间 比对 或能力 

计 划 是 司证 法鉴定 机构 部外质量 控制 的重 要 段手.   司法 鉴定 机 构应充 了分解“ 实 室验 间比对 ”“ 、能 力 验

或趋 势

关相性 ( 传遗关系 但存 在 部 分基因 突 ) 变 进有 

全行 分析 。 在面法 医床 视觉 、临 觉听 损伤 鉴定中 ,定 

鉴员 人专在业判 断过程 中往 往 需 要印 证 体格 查检 、功能 检 查以及实 验室测 检等 果结 的关 间联性; 病医理对  法 电 击 中“死 似电击斑 ” 定确, 该 对在现 场勘查 、疑 的 应   尸体 眼肉检查 、 微 镜显 组观织 和察属元金 素检 测 等 结

” 的定 义 、 内容 和实证 过施程 中区的别。  

1_ .方  法- 3 31实 室验 比对 间按是照 预规定先的条件 , 由两 个 或

个 多实验 室对 相同 或 似类 物的品 进行 检测 或 检 查  的 组织、 实施 和评 活价 。动中“ ” 品 其 物的概 , 于念验 实 对 性室 专业 . “质该 品” 物一是 被检测 的“ 检材 般”对于检  :

果进 行综 分 析 合的基 础上作 出相应 的 断判: 在文 件 鉴 定 中 , 过 数个 不同 鉴定 段 (手测 、 查 ) 通 检 的检联合使 

用 .并观察 所获 的得 同不特 性果 结

之 间是否相互 印证  或趋 势 是 否一 并致以此 作 最 出 终鉴定 判 断 也是 常用  质量控的 措制施 。   1.. . 2实2施 要 求3

查构 机性质业专, 供检查是 一般(鉴定 )所用 的 检材”“ 。

 实验 间 比室 是 对两个 或 多 个 验实室之 间 通 过协 

后愿自 施 的实。 被 检测 或检其 查物的 品、开 展形式、  

对比标 准和 比对 是 由者验 实室 行自 确 的定 然,评其 虽 结价 果利用 的参 对实 加验室而 是不 成言问题 的, 但对 

) 1司鉴法 定机构 质在量控制 实 施中 应注其 计意

 划 性 。应根据 工 类型作 、人员 能力 数量和、 工数 量 作 和

于 其 主体它 而 对该 比言 对结果 利的 用 存 会 在一定   限制的可 能 。 中国合格 评如 国定认 可 家员会委 ( SN  A) 在C其 认可评 审活动 一 般 只中接受 其 可认、 权 承或  授

的认织组、 机构 或 验实室所 出具 的 比 或评对价 结 。果 但这 并 不 味 着 意实 验 室 间比对不重 要 ,当 能力 验 计  划证、 量 审核等 动在活实施 间 时 、 测比 要 求对 存 等在 限

风 险程度 等策 各个划质 措施控的 实频施 率, 一般可  分

为 常 日定期和。   法鉴 司定机 构 般 一 用常 的日 内 部常 质控措施 有  ( 限 于 )环境 条件 控制的 医、毒化 专业质 量 制控  不 :法 图应 用 、的 物医证 D A检 测 添中加阳 性 法、 N阴性 对 照 及 参照 样以品 、查检专 业 的双 定鉴 人 制度 ,以及 文上  所中述 e 方的 等法 。通过上 举 例述可以发现 , ) 日 内常 部 质 措 控是施 伴着鉴 随工定作 同 进 行时的 , 施 实  过其

程 和 结 满果意 与否 判 是 具体 个断 案 或同 批 鉴次 定工 

制,或 相关 无比项对 提供 目 时,司 法鉴定 构 完机全 可  

以用利 验室 实 比对间 方的法进 补行 充 司法。 鉴定机构   选在择 对比 的验 实时 。室掌 握以 下原则 ( 限于 应)不 :  ( )可 能选 高择于 自 身技 水 平术的实 验 室, 尽 至 1少

是 同一 技术水 平的 :  

作质量 能否 被接受 的首道 监“控 门槛 ” 。 于 一对 不 些适 采 合 日常形 式用的 .或从 管 理 成 

) ( 对2方 验实室对 所要 施 实比 的项 对目最好 能  获

得 威权 组织或 机构 的 可认.如 获已得 C A S认 可N  

或本

险、小较 的角等 度 以不可 考虑 采 日用形式 的质常  风 措施 控, 司法 鉴定机 构 应根 据 工作 型类 、 能力员 和 人 

数 量、 作数 工量和 风 程险 度 等选择恰 当 实的施频 率   (

括参加 验 实室 比间或 对力验 能 )证另 外 个 专每 业 包。 ・

C C资质认 定等 N:A  ( )施 案方 品(制备 递 、 、标 准价和 方 式  3 实物传 评 等)

事应 先商 、 协讨论 决 ; 定  ) ( 各4参 加和相方关 人应员 遵相守 关保 密的则 原  。

5・ 8

 

国 法 司鉴定 12第年 (6 第5期 0)0 总期  3

能验力证是 利用 验实 问 室对 比, 预 照先 确 的定  按

则准定 参评 加者的能 力翻 从 定 上义可 以 发 ,现。 力能   验 也是证属 于 验实 室 间比 的对方 . 其 式特 性殊是 于在   能力但 验 的证实施 方 是 权由 威 织 组政或 府行 政部 门 

认机构 证认 可 认点 试工 作的 知通 ,》及以 司部法司 法鉴 

定管 理 每年 局度 发布的 有关开 展司法 鉴定 领 能力域

 

证验 动 活的通知 等。  

( 2 )法司 定 机构 应根鉴据 业 性专 质、鉴 定人 力 、 能  作 工 数量、 鉴定 目项风 程险度 及以 部内 质 控 制 量情 的况制

定 适当的参 频 加 。 率 申请或 于获已 得CA 对 SN认 可 的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应,注 意符 《合力 验 证 规   则能 C —A R 00: 7 其及 附 的录规 定 求要, 附 规录   NSL 22 0 ) ) 其定对 于 法 临医 学床 、学证 迹鉴 定、 物 痕、 个 识别体和 亲 权鉴  、 定化般学 和物 检 测理项 目其 制强最低 加 参频 一

可 、 权 承认或 ,的 个整 理管 、术 作 ( 运括物   授 品 技其

制备 、 递 、 包 传能力评 标 准和 价式 方)的 过程 须是必符 合 

一定

求要 的 ,确 以保 力 验证 评能价 果结 的 学科 客观、 、  

面权 威和 。 性同时实施方 可 以 通 过能 力验 证的 结果  对 加机参 构或 实验室 能力的进行 评 价 而对,于实 室 验

比间对 一.般 由是 参加实验 室 根据 比 对果 结本 对身   的技术 力 能作 我评自 价。 能验 力一 证包 括 般力 验证 计  能 和测量划 核审 二 种式 。 形 

为 1 次1 。规 则 于对法 鉴定司三 大专类业 表  的/年 该述

不相 一致 ,定 容 内 的盖 覆 也性需 加强, 规 司法 鉴   定机构应 注意关注该 则规的 订修情 况 。  

)(3 司法鉴定 机 构应 意选 注择适 当的外 质部 量控

 ①

能 验 力证计划 是指 检 测 或 在检 的某 查个 特定

 域领 ,设计 运 和 作一的轮 或多 能轮 验证力。由 于整个  作运过 程 需要相 的时当 间 ,验力证 计 必然划 是 期  能周性 施实的 , 目 前 法鉴司 定领 域能的力 验 证计 划是以每  年度 为 施实周

期 。 的有 些专 业能 力的 证计 验划 还有 具 多轮需实施 要 的 求, 达 到以 部全或基 覆本盖 该专 业所 涉各 鉴 项定目的能 力 法 ,病 医 专 理 业, 如验实室 的能  

可 以力解 为各分个 鉴 定项 的目具体能 力 ( 死亡 原 因 、  

方 式 ,由 能力于验 证 计 划测 和量 审核 施 实的 规   性范 威、性比较 高 可 获得. 或有 机会 的条件 下 ,尽  权在 应

量依 次采 能 力验 证计用 划和 量测 审 的实核 施式方 。 特

别 是 对于以 检 数据测 作 结 为 的果 定鉴 目, 由于项要 

需一

数定 的量 验 室参 加 实、 过结 果数 据 计 统分 后析才 经

 能对 实验

能力 室作出 评 价 .因此 对 于 此鉴 定项 类目参 加 力 能证验 划是 计较 为恰当 选 的择 。无 相 关能 验力  但证 划计 供或提 加机参 会不合 适 时 以以. 量测 审或  核 可 验实 问室对 比方 式的行 补进 充 。 

死亡时 间 、亡 方 、 伤式物 推 断和 损伤时 间 )等这  死 致 就, 要求 该专 业 的 力能验 证 计 划 须必通 多过 轮实施 进 行 覆 。盖目前司法 鉴 定领 域的能 验 证力 划是 以计多 

轮实 形施 式 盖覆, 主要 鉴定 项目的 业 有专: 病医 理( 法 死  亡原、 死亡 因方式 、伤 推物断 法 )医 临 床(体损 伤   致 、人

伤和残 )法 物医证 ( 体 识别 和 权亲 鉴 定 文)件鉴   定 、个、 ( 笔 迹、 印 印文章 、改 件 文 篡 。)

  ( 内)部 量质控 制要 求一 样,于 外部 量 控质  和 对4 制数据的、 结 无 论果 满 意 与否 。法 鉴 定 构机 应 都 进司

行 分 析 评 ,价当发 现 量质 制 控数 据 、果结 将要或 已 超 出预先确 定 的 判 时 据 采,取有 计 划 的 施措 纠正 来出 应

  现问的 ,题 防止报 错 告 的误 结 果 。并

② 测量 审 核 指是 一个参 加 者对 测量 审 核物品进 

行 测检 或检 , 由查参 考比机对构 其对结 果 进行评 价的  活f动简 而言 之, 3 I。 测 审核 量 是能验 力 实证方 对施一  个参 者 加独立进 行能 力 评 的能 定验力证 划计 可,以理  也

解参 为加实验 室 与 力 能证验实 施 的实方 验室间 对比。  

2 质量

监  督2

1 定 义   . 

就 会 先 及涉 到“ 督 ” “量 监督” 概个  念 与 质 监二

测 量 审 核方的资 质 认 确 实和施 要 求 同能 力验 证 施 实方 。 测 量审 的核施实周 期 比 能 力 验 证划计短 参。加 时 间限制性 少是 其 个 一 优势。 因此 当法 司定鉴 机构无 法  

以及之 间的 关 系就 司。 鉴法定 领 域 而

言 ,广义 来上   从 理解监督 是 指 法司 定 机 鉴 或 其构它 主体 为 使鉴定 质  得到量足 满 根据 ,相 规关 定 ,法 鉴司定 机 的实 体  构对状 况行进连续 的视 、 监和证 析 的分活动 。   监验督实 施 的 主 体 以是 可部内和 部外二 种 内部.监 

参加

能验证 计 划力 时 ,将以 加参测量 审 作核 为一种  可

补 措施救 。

1 . .. 33 实施 2求  司要 鉴法 定构机以参 加 力 验 证能 划 、 计量审核 和 测

督 就是 法司鉴 定 机构 自我 实 施的 .管 理系 运 行 中体  

如的日 常工 作理管和 检查 、 核 术查、 内部技审 核 ; 部 等外

验 实 室间比对 等形 式实施 外部 量控 质 制时。 注意 以  应下

点几 :  

主 主要体 有 认 机构可 法、 行 政部门 和客 户 , 认可 司 如 

评审、 业检 查 及以客 户对鉴 定活 动的监 视 等 。 行  

)1 符应合 家 认国可 组织 、 司法鉴 定行 管政 理部 门发 布 的相 规 定关要 求。 国中 格合 定 国家认评可委  如 员 会 ( N S 制 定的《 力 证验规 则 C A -R0 }  CA 能) NS 2L 、 法司 和部 国家认 监委 共同发布 的《 于开 展 司 法定  关鉴

督 所 据 依规的定非 常广 泛 . 一可 般包以 括:有 

关 法司 鉴 定业 行管 理法 的律法规 、 可组织 布 颁准的 认 则   相关 和规 、定 标 准 和术方 要法求 、 技 司 鉴 法 定机 构   管理 体系文 件 的管 理和技 术 求 要, 以 及客 户 要求( 合 ・

・9

Ch  ns o ra f  n ir iSn e ,00 N .T t o  3i e J u nel   escc ec s 21 , 6 ool .   o Fo    a 5

要同求 )和 期 等望 。  督 所针 监 的对体 实容 可内以是 组指织 、管理 和技

 (

) 后但 门 于处资 深在 法鉴司 人定指导 下 工   3入作

阶 段鉴定 人员 。的 括包 新近聘 的用 定人 和鉴术 员 即技   使是资深 员 人  

()。4 通过相 途 径关发 现常日检测 或检查结 存果在 “  稳定不 现象” ,并经 评价 关注 需鉴定 人的 。 员

( ) 部技 术专 家或 临 聘 时用技 的术 人员 5外。

 

术活动 的过程 、 录 、 员 能力 和 施实工作 况 情、记 人管理  体 系、 品 量 质 据(和结果 ) 。 督 监所 确要定的实  产 等数

体 态状概 括的表述 就 : 确是 定的实 体本身 或行 运状 态其 符合性 、效性 有、 性整或准 确性的 情 。 完况 在  认 可准则 和 司法 定 鉴机构 资质 定 评认 审准  则中 未虽 现 出“质

量监督” 这 词语一 在实 ,际 工作 中却 但  常 常现或提出 及。笔 者认为 “质量监 督”属于 “ 是内部监

 

外另, 格 讲地 虽属不于 质 量 监 的范 畴 , 督对  严 但于 一些关 键 岗 位 的管 人 理 员, 如设 备 准物 、质和 重  标 要 试剂、 品 、 案、 定 标准 查新和报告 文字 质 检 量 样档鉴

” 其监 督 象对特 指鉴 机 定 中的鉴 定人构 员( 定人  , 鉴和技

术员 )其是 司 鉴 法机定构 内部 自 实身施 的 ;,是质

 管量理 一部分的并 且 主动是的 、连续 的 有和计 划的 技

 查 等管理 人 员 , 法鉴 定构 机也 对应 其工 作 、 等力 司  

能情况 定期 进 行必要的监督 。

 232监方 式和督 要求  ..

术监

督活动 ;其依 主据要技是 标术 准和法 方要求、 司 法 鉴 机定管构体理系文件 管的 理技和术要求 , 以 及客 户要 (求同 要 求 合)和期望 等 ;主要是 对 鉴定人和技 术  员人的 能力否是具 备 、 持和维持续 高 提, 及是以 符否合或  胜 任位岗工作要 作 求出相关评 价。 质监量 的督终 目 最 的 仅不 仅是监 督有没有 “ 合格 ”对已发 现 不合的  不 、 采 格纠取措施正 对潜在或的 不 格合 取采 防措预施 ,更重  要 的是司 鉴法 定机不 构寻断求改进 会机手的 之段。一  2

实 施要2求  . 2 1 2督目  的 .监

质量 督监 的 方式可 以是 工作情 况检 查 、 操作 观  、察人员 询问 、 录检 、 据 查和果 复结 验 、记 数 告报审 核、

过  程回 顾 等。 质监督量 其 中项 最一关键的检 查 式 就 

形是 鉴 定对 人 员的场现目 击 查检 ( 作 操观 察)至 少对   于 检 查,机构 质 性司法 定鉴机 构 的鉴定 而人言 是 必须和  不 可 或缺的 它 。 以可合 结际实 作工进行 , 以采 取可 也

拟模 示 演的式形, 击目检查 重 是点 对 鉴针定的过 程  ,

可是以整体或 是 部 分在实施。 应中符 合下要 求 :   以( )场 目 检查击 应由具 有 应 鉴相定 能力 员人  进1 现 . 监行督 员人应 当立独于 该目击检 项查 目以确保  评该 价果 结正 公 、观 督. 的度 程 质、和 平水应 考 到虑   监 客性鉴 定 人员 的资 格、 验 经 、培训 和 术技 识知 以及所 承   的担 鉴定任 【务 3  。 1 ) (目击检 查 方 案安的排应 从 关相 人 员中选 择2对 代有表 性人的员 , 击检 查目 的容 内有 计划应性 和对 针

内 质量 部 监是 围绕督鉴 定 员人 (定鉴 和 技术 人员) 展开 的, 通过 一定手 观段察 分 析和 证验 后,是 确认  鉴定人

员 前目的 态情况状 : (  1 被监)督 人员 是否 按照 相关 技 术 求要或/ 管  和理要求 实 岗施工 位 作 工、 结果 的作接 可受程度  

。(

) 监督人 员 是 具否备 施 岗实 位工 作 的能力, 2 被

  应观 察该还能 能力否 续 持保 的情况 持   。 ( )于某些 岗 的被 监 督 位人 员 ,其能 力 的要  3对 对求不能仅 于观 限察维 持的 情 况 ,要察观其 提高情   还

或况趋 势。  

性 为。最低要 求 , 作 正在 常认的 周可 期 内 对,定 人被 鉴

授权可 施 实 鉴 的每定 种类 型 的 鉴 项 目至定少 目击 一  次. 击目检 查的记 应录 予以保 【存 3 】 。 ( ) 3质量 监 督是应连 的 续,即 持 续的 或一 频定次  的 。: 培人 在 员 、人员 、 岗人员 进、 如 对新 换实 新施 项目 

法 鉴机 定 构通 过质量 监 督 以掌可握 鉴 人定  员目前 的 能 力状况 或发展 趋 势, 时同 也 可以此来分 和析 验  证 机本构 内 部 实所 施保 的 证、持 高、鉴定 人员  保提

力 的相能措 关是施 否有效 寻找, 改机进 。 并  会 22. 2.监 督对 

的 人员 就采可用 续 的监持督; 人他员和 其 它项 目 就其

可采用 一 频定次的监 。督   () 4在对 鉴定 和人 术 技人 的质员量 监督 中 ,法 司鉴 定 机 构应当 派委熟 相 悉关鉴 定方法 、 序 程 目的、 和   果结评价 员人担 当, 应般由 一技高术水 层平次 的人   一

质在 监督量 中作为监 控 对 的象定鉴 员人( 定 人 鉴

和技 术员 ) : 有

  员实来施监督 和评 价, 至少 是 同一 次 层的人员 。应  赋予

监督人 员定 的一权利 ,例 如当场指出 问题 令,立 

(责 1 实施) 定鉴 键关 环 节鉴 定的人 员 ,括 使用 新  包 鉴 定方 法和技术 及 以离 的方 法偏( 包 标准 变括 更 )后 

正等 。改同 时质监量督 人员 和专技业术 岗位人 员的 数 量之

一比般 在 5 11 1 :~ 0:之 。 间

 时。

该 类员 一般 人涉及 样会品 理 、处检测试 剂 配置、 仪  器设

备作 操人员 . 等以及鉴定 人和授权 签字 人  。 ( ) 于入 门阶段 鉴定的 人员 ,类 人员 主要  是 2 处该指 进在新培 员人。

 .

( )鉴定 人 员的监 包督括 , 5对 不但限 于 , 鉴对定报  告 的

规常 查 以审确保 符 有 关法合规 、司法鉴定 机构 的

程 序 以及 必要 时客与达户成的 合 义务同。 有只监 督 

者能

够验 证测结观果和鉴 定论 是可靠结 的 亲 自确认鉴或

 

6.0

 

国 法司鉴 定 2年16

第( 0 0期总第5 期) 3 

定论是 可结靠 . 可的声 对明鉴 的定督监 是效 有的  [才 41 。部 分 司鉴 定 法机构 往 往 会 存具在有 高级 专业  技术职 称鉴定 员人较 少情的 , 对况 该 部人分员 的质 量  在

确认 是 否有 效 、力 持 续 持维是 否有 施措保 证 、 偶  能是

然 疏忽 是还 度态 题问 以,及 人 员 与 位适 岗性应的 问 题

。司等 鉴定 机法构应 在 分析原 的因 基础 上制 定、 施实 

正措 纠 施。 质 量督 监果 结 可以作 为 部内审 核和管 理 评   的审输入 。 

考参献 : 文 

监 督会

存 在 员 限制人的 问 ,题 不 成能为盲 区 但 因此。 , 

法司鉴 机定构应 注意借 助 部 外专 家的帮助 支和持 , 包

括 认 可 机 组 织 构 的外 评部审 和 司法 鉴定 行业 开 展  的

鉴定

量评质 活估 动。  () 6司 法鉴 定机 构 定应 汇 期总质 量 监督的 结 果,

 『1

家 认 证认 可监督 理管 委员 会 ,法部 司 法鉴定 管 理局 司.1国  司

法 定鉴 构 机 质资 认定 作工指 南 『】 计国量 出 社版, 09  S 中.20 :

l1  4

此以 鉴定对 和人 技人术 员 能的 是 力否 备具 、 持 持  维 和提高续 作评出价 。在 日 管常理 , 部分中评价 果结 可  该

以以 技术考 的形核式 归人 人 个技术档 案, 也可 作 以 为岗位 续聘 职级 或变 动的 依 之据 。需一要强 调是的,  

鉴定 人和技 术人 员 在 上 岗前 都 已 施 了实 相关培 训 、考

『1  2 沈敏 , 何 ,坚建 新 法. 定鉴机 构 量 质 理管与 认证 认可  昊 方 指司 南【 . 京: 学 出版 社,0 9 2 3 M】 北 科 02 — :.  『1中 国 合格 评定 国 家认 可委 会 . 员 机 查 构能力 可认 准 则的 3 检

用说明应 C NSAC 0 .0 :— 6 — 1 2.2 o6 7  

。此因 类, 人 员的 量 监质督 现 不 “出意 果”时 , 此 满 结  关相原 分因析 还 应考虑 下情以 况 : 岗前 训培 和 能 力 上

(国 动电工具 生 产 力 促进 中黄心涛 主 任 为本文 给 予指导帮 助, 全  特 此

鸣 ! 谢 ) 

文 辑 : 编 ) 敏本沈

(  接第5 上2 页)  

() 如 材检 冷 被 冻, 假 3就 应当 直 一持保 冻冷, 要  

不融化 后冷 冻 . 以再免造 D 成的断A 。裂N  

化, 业专化 的提 , 取时同采取 严 的格 防 措控 施止防 污 

染和 监 方法 测 ,以 提高 材质检 量, 低物证 污染 的  可降 可能性 , 保物证 顺利 进 实入验 检室 测阶 段 终, 确 最 出  科 具

学 效有性 的 定鉴 果 。 结 参考

献文:  

( )少 数极 的情况下 ,4 在有在只 到得D A 实验 室  N 指的导 时 ,能 用塑 料运袋 非送 常 湿检 材的 。才 2  4送 往实 验 室  . 有所 生物物 证 的 材 应 检当进 行 合适 第 的二 次 包  装。 便以送 实往验 室。  总 之, 集 证 据 一是项 非 复 杂 常的 务任 ,要  在采 需提 取 检材 之前 保护 、录 和勘查 现 。场场 现 验 勘段  记 物阶 证的 取提, 验实 室 验 检前的 提和基 础 。而 证 污物  是

】【丽 张, .N俊 证据 审 查 探 初.【国 人 民公 安 大学 学报 l 袁 AD 中 】

(J自 科 然学 版)2 0 ,2 :2  .2, 0 7 5 (4)—

【  】 格 屏. A D 据证的 价 值 .【 中国 刑 法事 杂 志 ,01 l2邱 N J 】02, 1  

( ) - 1 7 :5 4 .

8【

M  8】 0 2 2 3GT3 2 0 ,2法 庭科学 D A 实验 室规 范 】 【N S

染是 影 物证 响定 结鉴果的最 主要 因 素 一 之。 高现   提场勘

人 员 验物证 污 染防 范识意 持, 合 、 时法、 、 面坚及 全  

TG 3 23 0,法庭 科学 DA 验实室检 验 规范[  4 】M 8   022 】N S . 【5 】陈松 . 医D 实A验 室 的 D 污 染和A防 范【 . 事技 术 , 法N N J 刑 】

2   0(: 62 .0 7 3。 1 - 0) 

细 致、 观 、 学、 全 原则的, 现 场物 证 进 行科  学 客科安 对

( 文 编 : 辑建 新 ) 本  方

 1 ・

Chns  o ra fo e csSi ne 。0 N0. T t  5  ieeJ uo n l  rn i  cec s 2 1. o   O1 . Fo 6aN

3管

理 

Frnin g mt eo seM ae an  

法鉴司机定质量构制控质量和监 督

建新 . 方格 史 

非( 法部司司 法 鉴定学科技术研究所 上 海市医法重学 实点验室 , 上海2 0 )6 0 30

  摘要: 司法鉴定领 域 的产品就 是 定数 据和 结 鉴果, 质量在 成过形 程 受中到 、 “、 、 、” 素 的因影响。 法鉴 司 其 人机 料 法环等

定 机构 有 划 的计 施 实 质量 控制 和质 量 监督 就 是 围 产 绕 品质 量形 成全 过程 各 个 的阶 段 或 环节 ( 包 括 鉴 定 员人 )依 据各 个 

。察观 的点指示 果结 鉴定质 对量的可 性 靠行进 验 。质证控 量分 制为 内 部和外 二种部 形式, 它们 实 施 目的是 不 的的同,   于

司对法定 鉴各 专个其 具体 实业 的施方式也 有 一定具的 殊特性。质 监量督是 围绕 定鉴 机构中 的鉴定人 员 (鉴 人定和技 术员 )

 展 开技 术的监督 动活 ,其监 督 的 象、对 和 内式等容 应按也 相照关原 则 、求进 。行方  要

关 键词 : 法 定鉴: 量控制 : 量 监 督 司质 质

中图分类 : 号 9F  D 7 4

献标 文志 码:  B

i 0 6  ̄i n1 37— 0221. 601 o:1 9 . 9s. .1 72 . 0 .01 s6 0

 文 章

编 号:6 1 2 一72 1 ) 60 —5 6 7 1 -02 (0 0 0—0 6  

0司

法鉴 领 定 域产的品 就 鉴是定数 据 结果 。 和质 其 

对 个 司九鉴 法专 业定进 了分类行 . 有 验实 性 质室  

具量 形 在成过 程中同时 受到 “ 、、 、、 因素 ” 人机料 法 等

的环影响 l 1 【。法司鉴 定 机有构计 划实 的施 质控量 制和  质量 监 就督是 围 产 绕品质量 形 全成 过程的 各个 阶 或  环节 , 段以鉴定及人员依 据各 个观 点察指 的示结 果 对 鉴 质定量 的可 靠 进性 验行证 , 以便及 时 现发 问题。 取  相 采应施措 , 止 防符合不 发 或生 重复生 发 因。 此。质 量 

控 的司法鉴定 业专 是 法医 毒化、 物证 医、 物量证 法、微 声  

资 鉴料 :定 有检查机 构 质性的 法司 定 专业鉴 是 法 具 医病  理、医精神 病 、 医床临 书和痕、迹鉴定 。 法 法文 

实 验 性室质 业 其 鉴专定 工 主要作 是检以测 活动  为 主 或 基为础。 影 其鉴 响定质 量的 素 主要 是因 测 方检  法 适的 性 、用仪

器设 备 选 的择和 准校状 态 员 、的操 人

制 和质 量 监 督 应是 法司 定 机 构鉴实施 质 管量 理的 一  重 项 的要常态工 作内容 。 

作分 析技 能、 环定境 条 件 品,状的 况, 鉴 样 以检 测试及  剂 、 准 品或对 品 的照量质[ 等述上因 素应 是类专 该 2标 。1 实业 施质量控 制的 重要 察 点观  

对。于检查 机构性质 的司 鉴定 专业法 响. 鉴 定质 影 量最 重 的 因要素就是 定 鉴 的人力 , 能包力 括对鉴  定能

质 1量 控    

制11定 义  .

 

我国 家标国准 G/  90 : 08 质 管理 体 系量 B T 10 0 02( 基础 和术语) 量 控制 的定质 是义: 质 量管理 的一   对部“ ,分致 力 满于足 量质要 求” 质量 控 是 指制 为达到质量  

。 方法 的握 和运 掌 用力 、 体能 检查能 力(具 包括 检 查途  径 的策划 、 )断综 合 分析 专业和判断 力 能等1 这是  、 判3 1

该专 业实施类 量质控 制 最中为关键 观的 点 。察 

) 2 在实( 质施 控量制的过 程 对 于中察观 的点析分、   择选 应全面 考 ,因虑 为于对某 些 验实 室性质专 业 ,   在定 鉴程过中 也会 经。 涉及常 鉴 人定 的专 判业 能力断 ,   法如医物 证对 中 于否 是存在 突 变 以 及 量微检 材分 型 

要 求所采

的取作业 技 和术活动 目的。确保是产 品能 

其足客 满户 、法律 法规等方 面所 提出的质量 要 。求 控 其制 范 围的是涉及 产品量质形成 全过程 各个的 环节。   1质 控量 制 察观点的 选择  .2 如何 施 实有 效的量质 控制 施措, 法 鉴司定机构 应

 注把意 以下 几点握  

结: 的判 断 . 量果 证物和声 像资 料鉴定专 业对 于 最终  微

结论 的 形成 等 往 往依 据 也是的鉴定 的综人 专 合业 判 

() 就整 体 1而言 司法 鉴 质定量 受到 “、 、 人、机 料

法  ” 环 等、素因 影 的 ,响 依但据各 专 业性质 、 特 点,以及  同一专 业不 同鉴 的定项目 , 人 、 、、、 ” “ 机 法 料环 等 因各

 断

力能 , 与 查机 检构性 质的 业专相 比 较, 类 业专 在 该

鉴定中 对检测结 于果 依 的赖 相对 比较性 些 而大 已 。  同样部 分 检查 构 性机 质 的 专 业 在鉴定 中也 涉会 及 到  测检 工作, 法如医 I 中视 的 觉 、觉 和男 子  I 性缶床 听

对鉴定质量 的影 响程度 大的小却 是各又不 相 同的。

 

司《法鉴 定机 构 资 认质定 审 评准则 (行 也 )此 以原 试 

收 稿 》日期 0:0 1 — 2  1 — 0

功 能定 鉴

需要 验实 检 室或测 功能检验 等 .相 关 检 的测 检验 结 对果于 最终结论 形 成的 也是 起着 重很要 的作

用。 因此  对于检 查构机 质性 专 业的应 对也其 涉及所的  测 检作进 工质行量 制 控  

作。者 简 介 : 新 建( 9 7)男, 任 法医师 , 要 从事司 法 鉴 定  方 16一 , 主 主 管理 法和 物证 医鉴定 工 作 。Em a: uy sld c 。 -qitaf . l i @j as・

56

・ 

国中 法 鐾 定司 2 年第61( 第5 期 ) 0 期0 总3  

l 质量- 控制 方 法 3 证 DA检 测 添 加 中阳 性、性 阴照 以及 对参照 品等样 N 是 参照 用运 了a方 法 ,一 般它 不适用 于检 查机 构性  )但

质 专 业的 。  

在《

法鉴 定机 构 质 资认 定 评 审准 则( 行 ) 推  司 》

荐试的 质量控 制 法方有 (但不限 于) :   a)期定 使用 证有 标准 物 (质考 质 物) 行监  控参 进

方 1法 不 对性同 的专 业质都 较比 合适 是 内,  2部 )也

和/ 使用 次

标 级准物质 ( 物考质 ) 开 展部 内 量 质 或参

制 控 ;

质  控 制 常量 用的手 段 一之 可, 有以 不同 的组 合方式  它

以观察 同的质控 不 点。对 于验 室 性质实专业 , 相 用

采b )参

加实 室 验间 的比或对能 力验 计证 划;

  使c 用相 同或不 同方 法进 重 复检行测 :)   d)对存 留物 品进行 检再 :测   e) 析分一 物个品不 特 同结性 果的相关 性 。

 法 鉴司定 构 通 过机 解了上 述种5 量 质控 制 方法 

同的 员 、人方法 、 品 、 境 条件但 用 不 同的 仪 设备  器 样环(

同类 一型 行) 测检时 ,进 通过 果 结比 对可 以对仪器设 备  状 况 行质进量 监 .控 以此类 利用推 组 各合形式 就 可  

别 对 人分员 、法 、 、 品境 条 等件 情 况 进行 监 方  样

环控 。检查 构性 机专质 业样同 可利以用该 方法通过 一 定 组的 方 合式对 人 能员 力、 查 检 法方 等情况 进质 行 监量

应  确明 量控 制:可 分 为内部质量 控制 和外 质部 量控 质 制。 部内 质量 控制是 法鉴 定司机 构对 鉴定 量质 我自  监

。 般 常 用的 不是同 人员运 相用 同 的检查 方法 对   一同一

的常规程 , 其序判断 质控 观 察 点结的 果是 否满 意或

 质 趋势控是 否稳 等定是 通过 司法 鉴 定机 构内部 自我  对 实 现的比。 述 上 荐推方 法中 的 a 、) 、 d)是 内 )  、 ce ) 都质 量部 控制 所用常的 观察 段手。 b)参 加 实验室 间的 比

 对 能或 验证力 划 计是属于 外 部 质量 控制  。

查 检 客分体 别进 鉴行定后 . 资深由专 对 结家 果行进 比 对 评、判 以观 察 参人加 员鉴的定能 力水平 。   需 要 调 强的是对 于检查 构 机性 质 业 的鉴专 定人.  

鉴 定 能 的力提高是 渐进式 和分 次 的 层.别是 对  于 特同一鉴 定项目不 资同历 鉴 定人 能的力 也 是分不 同层 次水平 的 。 此 因, 于 同不层次 平 水的鉴定 之人 的间 处

1. . 1部内 和外 部质 控量 的关 制 系3 在内 部 质 量制控 实 中 ,施当发现 控 比对结 质 果 

或 趋不 稳势定 , 应该 时从相 关 节 中分环析 因原 , 采  并就 取应 的相正 措纠施 需。要 强 调是 ,的时司 鉴法 定  有机

定 能 存力 在一 或定 显明 差异 是很正 常 ,的 这 要就 求

对 定鉴 能力 的评价 标 应 与准 定鉴人 目 前所 处 的 术技

  层水次 平 相对 应而。对 于测 检人员 , 如 果检测 数据或  

内部 控结质 果 很 “定 ” 但实 际上 其“ ”定 “ 。稳 稳在 离  ”群 位的置 .上 果如仅 仅 过 通内部质 量 控 制 是 很难 发 

结果

是 否 可在 接 受的 围作范 为评 依 据价 时, 测人员  检 应 当 备具 的能 基 满本 工足 作要 求 操 作 分析 技 的 能水

 现

识 或 别的 ,就 要求 司 鉴法 定机构 应 定参 期 实加验 这  室 比对 或间能 验力证计 划 即外 部 质 控 制 . 量验 以证本

机构  鉴 的数 据 定和结 果其 它鉴 与定 机构是否 一 致、 其  不 致一 ( 异) 公 在 的认 许 允 误差范 围 或 内 在 明是 差  是 显的“ 离 群 置” 。 因 ,此 位 司 鉴法 机 定应构 定 利 期用外  质量部 控制这一 手段 对 本构 机质量 理 管( 包括内 质 部量控 制) 的有 性进 行 观察效、 证 验 , 司是法鉴定 机  构它

平对相检查 人 员而言 是 比 较确明 的 。 当 某实些 室验 但

性 专质业 的 鉴定人需 依 据 测 结 果检并 过专 通 判 断 业 形 成定鉴结 时 论,部 工作 就分 属 检于查 工作, 这法司  定鉴 机 也构不能 略忽对 该 过 程环 或 节质量 的监控。

对 于 d 方法 对 留存物品进 行 再检 测 , 一 是般  ) 它

求被要检测 品样稳定不 , 变及 人 员以、 法 、器  设方 仪备 、环 条件 境 检 等 条测件 相都 同的 况情下 实 施,它 主 要 是 观察 司法 鉴 定机构 检测 数据的稳 性定。 然当也可  在以 检被 测 品稳 定 样不变 情的 下 况参 照 c方 法 不中 ) 

的组同 方合 观式 不 察 同的控监 点 于。检查 构机性质  对

主发 问题现、 找改 进 机 会重 要 启的 动点之 一司  寻。

法鉴定 机 如构 运何 用实验 室 间 对 比 或力能验 证活 动 见下文  “部 量质 制控 ” 外容内  。 1 ..2 内质 部控量制  3

.1 . 选法择 . 21方

3专

业. 鉴 中定实施 双 鉴定 人 制 度 (同人 员 利 用相  在不 同

方法 、一同检 查客 体 鉴定 的 果 比对 结 在)日常 工 对 、

上述 种4 内部 量质控 制方 是法 直 接 用引了《 测 检 

作中 开展 鉴定质量 估 (评 资 专深 利 用家 鉴档 案定 料  对 以往 资鉴定 的质 量 行进评 判) 都等是参 照 运 了用 d  )

方法。   对 e 于 法 方分析一 个 物品不 同 性特结 果的相   关

)和校

准实验室 力 认能 可 则 准O I C 1I 05S /7  )2 )中 E59 1.  

条 . 款容内, 适用对 虽 泛 象指检 测实验室 , 司在法   但 其鉴定 领域 对 于 4 个 实验 性 质 室专业 其 用适程 度 是 不  尽相 的同, 于 5 个 检查 机构性质 专 也 业基 是本适  用对

性. 在 司 法鉴定 机 构也中 常是用 的 内质 量部控制手  段之其  一不 同的性 特果结可 以 是 通过单 一的 测检或检  查 作 获工得 ,也可 以通 过 不 同的 检或 测 检 工查 作  

的获另。 , 外4种 内部质 控 量制 方法 的 表述内 是容原 该 则

性 的 , 在实践 还中需 针对专 业 特 点 制 定 体 实施具 方案。

 得。 在 法鉴司 定过程 中 , 用数 个 查 检/和利 或检 测工作 谋求 获 得不 特性同的结 是 较 果为常见的 论 。是采  用无

如・法医 毒化 业专 量 质控 图制应的 用 .及以法 医  

・5 7

C h n so r fa o scSei ne, 00 . T N t 3o eei Jun l  r n i  c ce s2 1 .o o  l.  oF6 aN

5哪

种式 方获得 个一 品物 的不 同特 性结 果, )法其 最 e方  关键 点 在 于是 一对个 物品不 同性特 果结间 关 性 相的 

会有

不 同的 鉴定 项 和 目位多 定鉴 人。 因该此计划 应 也

对具 体鉴的 定项 和目 鉴定人 制 定合 的适覆盖 期周 和 实 频率 施。  () 2 法司鉴定 机 构在 质量 控 计 划 制 中 ,对针各  应

析分 程过 即,察观 各 结果个之 间 是否相互 印证 趋或势  是否一 致 。 于 c 方 中法 “相 同品采而不用 同方法 ” )对 样  的组合 , 其 与e方 法 的要重区别是 在 于 : ) )c 方 是法  针对 样品的某个 特 或最性终 鉴 定 结 果 通并 过比对 方 式   对方法、

备 设 、员人技 能进等 监行控 , e 方 法 针中 对   ) 物而 品的 最 鉴 终定果结 却 不是 确定的 。 言 而之e 方 法 )换

中“ 一 个 品不 同物性特的结果 ” 不 能理 解 为 是针对 该

 

个质 控措施预 确 先 评定判 依 据或 标 包 准 可括 结疑 果 

的 断准则判, 判 员应具人备 相 的应能力 和条件 对。  评 日于常、定 期 的 部 内控 措 质 和施外 质部 控措 的施 结果 , 判 人 员 还有应措施保 证其能掌 评 判握要 求 切并  评 履实行 职 责。  () 于 内部 质量 控制 的 据数 、3对 结 无 论 果满意 与 

物 的品最终鉴 结定 果 ,的是目要通 过对 其 相性关的  

析分 以高 鉴提 人定作 最 终判出断 、 成 最终鉴定 结果  形

的心信。   如 在 医法 物证 母系 遗传 鉴定 的中, 常 色染体、   x 性 色染 体以及线 体粒D A的检 结 果测可以理 为 解 是 N 对母 遗传 基 系不因 特性 的同 结果, 最 鉴终定 结果形  在 成就 必前须要对 各检 结 果测 间的 肯定 性 、否定 性 关联

 

否 。应进 行分析评 价 。 都当发 现 质量控 制数据 果将 、

要结或已 超 出预 确先 定的 判 时 据,采 取有计 划 的措施   应来预 防或纠 正现出的 问题, 防止 报错告 误的 结 。果并   1

. - 外部3 质控 制量 3 上 文已 经述阐了 期定参 加实 验 室 间 比对 或能力 

计 划 是 司证 法鉴定 机构 部外质量 控制 的重 要 段手.   司法 鉴定 机 构应充 了分解“ 实 室验 间比对 ”“ 、能 力 验

或趋 势

关相性 ( 传遗关系 但存 在 部 分基因 突 ) 变 进有 

全行 分析 。 在面法 医床 视觉 、临 觉听 损伤 鉴定中 ,定 

鉴员 人专在业判 断过程 中往 往 需 要印 证 体格 查检 、功能 检 查以及实 验室测 检等 果结 的关 间联性; 病医理对  法 电 击 中“死 似电击斑 ” 定确, 该 对在现 场勘查 、疑 的 应   尸体 眼肉检查 、 微 镜显 组观织 和察属元金 素检 测 等 结

” 的定 义 、 内容 和实证 过施程 中区的别。  

1_ .方  法- 3 31实 室验 比对 间按是照 预规定先的条件 , 由两 个 或

个 多实验 室对 相同 或 似类 物的品 进行 检测 或 检 查  的 组织、 实施 和评 活价 。动中“ ” 品 其 物的概 , 于念验 实 对 性室 专业 . “质该 品” 物一是 被检测 的“ 检材 般”对于检  :

果进 行综 分 析 合的基 础上作 出相应 的 断判: 在文 件 鉴 定 中 , 过 数个 不同 鉴定 段 (手测 、 查 ) 通 检 的检联合使 

用 .并观察 所获 的得 同不特 性果 结

之 间是否相互 印证  或趋 势 是 否一 并致以此 作 最 出 终鉴定 判 断 也是 常用  质量控的 措制施 。   1.. . 2实2施 要 求3

查构 机性质业专, 供检查是 一般(鉴定 )所用 的 检材”“ 。

 实验 间 比室 是 对两个 或 多 个 验实室之 间 通 过协 

后愿自 施 的实。 被 检测 或检其 查物的 品、开 展形式、  

对比标 准和 比对 是 由者验 实室 行自 确 的定 然,评其 虽 结价 果利用 的参 对实 加验室而 是不 成言问题 的, 但对 

) 1司鉴法 定机构 质在量控制 实 施中 应注其 计意

 划 性 。应根据 工 类型作 、人员 能力 数量和、 工数 量 作 和

于 其 主体它 而 对该 比言 对结果 利的 用 存 会 在一定   限制的可 能 。 中国合格 评如 国定认 可 家员会委 ( SN  A) 在C其 认可评 审活动 一 般 只中接受 其 可认、 权 承或  授

的认织组、 机构 或 验实室所 出具 的 比 或评对价 结 。果 但这 并 不 味 着 意实 验 室 间比对不重 要 ,当 能力 验 计  划证、 量 审核等 动在活实施 间 时 、 测比 要 求对 存 等在 限

风 险程度 等策 各个划质 措施控的 实频施 率, 一般可  分

为 常 日定期和。   法鉴 司定机 构 般 一 用常 的日 内 部常 质控措施 有  ( 限 于 )环境 条件 控制的 医、毒化 专业质 量 制控  不 :法 图应 用 、的 物医证 D A检 测 添中加阳 性 法、 N阴性 对 照 及 参照 样以品 、查检专 业 的双 定鉴 人 制度 ,以及 文上  所中述 e 方的 等法 。通过上 举 例述可以发现 , ) 日 内常 部 质 措 控是施 伴着鉴 随工定作 同 进 行时的 , 施 实  过其

程 和 结 满果意 与否 判 是 具体 个断 案 或同 批 鉴次 定工 

制,或 相关 无比项对 提供 目 时,司 法鉴定 构 完机全 可  

以用利 验室 实 比对间 方的法进 补行 充 司法。 鉴定机构   选在择 对比 的验 实时 。室掌 握以 下原则 ( 限于 应)不 :  ( )可 能选 高择于 自 身技 水 平术的实 验 室, 尽 至 1少

是 同一 技术水 平的 :  

作质量 能否 被接受 的首道 监“控 门槛 ” 。 于 一对 不 些适 采 合 日常形 式用的 .或从 管 理 成 

) ( 对2方 验实室对 所要 施 实比 的项 对目最好 能  获

得 威权 组织或 机构 的 可认.如 获已得 C A S认 可N  

或本

险、小较 的角等 度 以不可 考虑 采 日用形式 的质常  风 措施 控, 司法 鉴定机 构 应根 据 工作 型类 、 能力员 和 人 

数 量、 作数 工量和 风 程险 度 等选择恰 当 实的施频 率   (

括参加 验 实室 比间或 对力验 能 )证另 外 个 专每 业 包。 ・

C C资质认 定等 N:A  ( )施 案方 品(制备 递 、 、标 准价和 方 式  3 实物传 评 等)

事应 先商 、 协讨论 决 ; 定  ) ( 各4参 加和相方关 人应员 遵相守 关保 密的则 原  。

5・ 8

 

国 法 司鉴定 12第年 (6 第5期 0)0 总期  3

能验力证是 利用 验实 问 室对 比, 预 照先 确 的定  按

则准定 参评 加者的能 力翻 从 定 上义可 以 发 ,现。 力能   验 也是证属 于 验实 室 间比 的对方 . 其 式特 性殊是 于在   能力但 验 的证实施 方 是 权由 威 织 组政或 府行 政部 门 

认机构 证认 可 认点 试工 作的 知通 ,》及以 司部法司 法鉴 

定管 理 每年 局度 发布的 有关开 展司法 鉴定 领 能力域

 

证验 动 活的通知 等。  

( 2 )法司 定 机构 应根鉴据 业 性专 质、鉴 定人 力 、 能  作 工 数量、 鉴定 目项风 程险度 及以 部内 质 控 制 量情 的况制

定 适当的参 频 加 。 率 申请或 于获已 得CA 对 SN认 可 的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应,注 意符 《合力 验 证 规   则能 C —A R 00: 7 其及 附 的录规 定 求要, 附 规录   NSL 22 0 ) ) 其定对 于 法 临医 学床 、学证 迹鉴 定、 物 痕、 个 识别体和 亲 权鉴  、 定化般学 和物 检 测理项 目其 制强最低 加 参频 一

可 、 权 承认或 ,的 个整 理管 、术 作 ( 运括物   授 品 技其

制备 、 递 、 包 传能力评 标 准和 价式 方)的 过程 须是必符 合 

一定

求要 的 ,确 以保 力 验证 评能价 果结 的 学科 客观、 、  

面权 威和 。 性同时实施方 可 以 通 过能 力验 证的 结果  对 加机参 构或 实验室 能力的进行 评 价 而对,于实 室 验

比间对 一.般 由是 参加实验 室 根据 比 对果 结本 对身   的技术 力 能作 我评自 价。 能验 力一 证包 括 般力 验证 计  能 和测量划 核审 二 种式 。 形 

为 1 次1 。规 则 于对法 鉴定司三 大专类业 表  的/年 该述

不相 一致 ,定 容 内 的盖 覆 也性需 加强, 规 司法 鉴   定机构应 注意关注该 则规的 订修情 况 。  

)(3 司法鉴定 机 构应 意选 注择适 当的外 质部 量控

 ①

能 验 力证计划 是指 检 测 或 在检 的某 查个 特定

 域领 ,设计 运 和 作一的轮 或多 能轮 验证力。由 于整个  作运过 程 需要相 的时当 间 ,验力证 计 必然划 是 期  能周性 施实的 , 目 前 法鉴司 定领 域能的力 验 证计 划是以每  年度 为 施实周

期 。 的有 些专 业能 力的 证计 验划 还有 具 多轮需实施 要 的 求, 达 到以 部全或基 覆本盖 该专 业所 涉各 鉴 项定目的能 力 法 ,病 医 专 理 业, 如验实室 的能  

可 以力解 为各分个 鉴 定项 的目具体能 力 ( 死亡 原 因 、  

方 式 ,由 能力于验 证 计 划测 和量 审核 施 实的 规   性范 威、性比较 高 可 获得. 或有 机会 的条件 下 ,尽  权在 应

量依 次采 能 力验 证计用 划和 量测 审 的实核 施式方 。 特

别 是 对于以 检 数据测 作 结 为 的果 定鉴 目, 由于项要 

需一

数定 的量 验 室参 加 实、 过结 果数 据 计 统分 后析才 经

 能对 实验

能力 室作出 评 价 .因此 对 于 此鉴 定项 类目参 加 力 能证验 划是 计较 为恰当 选 的择 。无 相 关能 验力  但证 划计 供或提 加机参 会不合 适 时 以以. 量测 审或  核 可 验实 问室对 比方 式的行 补进 充 。 

死亡时 间 、亡 方 、 伤式物 推 断和 损伤时 间 )等这  死 致 就, 要求 该专 业 的 力能验 证 计 划 须必通 多过 轮实施 进 行 覆 。盖目前司法 鉴 定领 域的能 验 证力 划是 以计多 

轮实 形施 式 盖覆, 主要 鉴定 项目的 业 有专: 病医 理( 法 死  亡原、 死亡 因方式 、伤 推物断 法 )医 临 床(体损 伤   致 、人

伤和残 )法 物医证 ( 体 识别 和 权亲 鉴 定 文)件鉴   定 、个、 ( 笔 迹、 印 印文章 、改 件 文 篡 。)

  ( 内)部 量质控 制要 求一 样,于 外部 量 控质  和 对4 制数据的、 结 无 论果 满 意 与否 。法 鉴 定 构机 应 都 进司

行 分 析 评 ,价当发 现 量质 制 控数 据 、果结 将要或 已 超 出预先确 定 的 判 时 据 采,取有 计 划 的 施措 纠正 来出 应

  现问的 ,题 防止报 错 告 的误 结 果 。并

② 测量 审 核 指是 一个参 加 者对 测量 审 核物品进 

行 测检 或检 , 由查参 考比机对构 其对结 果 进行评 价的  活f动简 而言 之, 3 I。 测 审核 量 是能验 力 实证方 对施一  个参 者 加独立进 行能 力 评 的能 定验力证 划计 可,以理  也

解参 为加实验 室 与 力 能证验实 施 的实方 验室间 对比。  

2 质量

监  督2

1 定 义   . 

就 会 先 及涉 到“ 督 ” “量 监督” 概个  念 与 质 监二

测 量 审 核方的资 质 认 确 实和施 要 求 同能 力验 证 施 实方 。 测 量审 的核施实周 期 比 能 力 验 证划计短 参。加 时 间限制性 少是 其 个 一 优势。 因此 当法 司定鉴 机构无 法  

以及之 间的 关 系就 司。 鉴法定 领 域 而

言 ,广义 来上   从 理解监督 是 指 法司 定 机 鉴 或 其构它 主体 为 使鉴定 质  得到量足 满 根据 ,相 规关 定 ,法 鉴司定 机 的实 体  构对状 况行进连续 的视 、 监和证 析 的分活动 。   监验督实 施 的 主 体 以是 可部内和 部外二 种 内部.监 

参加

能验证 计 划力 时 ,将以 加参测量 审 作核 为一种  可

补 措施救 。

1 . .. 33 实施 2求  司要 鉴法 定构机以参 加 力 验 证能 划 、 计量审核 和 测

督 就是 法司鉴 定 机构 自我 实 施的 .管 理系 运 行 中体  

如的日 常工 作理管和 检查 、 核 术查、 内部技审 核 ; 部 等外

验 实 室间比对 等形 式实施 外部 量控 质 制时。 注意 以  应下

点几 :  

主 主要体 有 认 机构可 法、 行 政部门 和客 户 , 认可 司 如 

评审、 业检 查 及以客 户对鉴 定活 动的监 视 等 。 行  

)1 符应合 家 认国可 组织 、 司法鉴 定行 管政 理部 门发 布 的相 规 定关要 求。 国中 格合 定 国家认评可委  如 员 会 ( N S 制 定的《 力 证验规 则 C A -R0 }  CA 能) NS 2L 、 法司 和部 国家认 监委 共同发布 的《 于开 展 司 法定  关鉴

督 所 据 依规的定非 常广 泛 . 一可 般包以 括:有 

关 法司 鉴 定业 行管 理法 的律法规 、 可组织 布 颁准的 认 则   相关 和规 、定 标 准 和术方 要法求 、 技 司 鉴 法 定机 构   管理 体系文 件 的管 理和技 术 求 要, 以 及客 户 要求( 合 ・

・9

Ch  ns o ra f  n ir iSn e ,00 N .T t o  3i e J u nel   escc ec s 21 , 6 ool .   o Fo    a 5

要同求 )和 期 等望 。  督 所针 监 的对体 实容 可内以是 组指织 、管理 和技

 (

) 后但 门 于处资 深在 法鉴司 人定指导 下 工   3入作

阶 段鉴定 人员 。的 括包 新近聘 的用 定人 和鉴术 员 即技   使是资深 员 人  

()。4 通过相 途 径关发 现常日检测 或检查结 存果在 “  稳定不 现象” ,并经 评价 关注 需鉴定 人的 。 员

( ) 部技 术专 家或 临 聘 时用技 的术 人员 5外。

 

术活动 的过程 、 录 、 员 能力 和 施实工作 况 情、记 人管理  体 系、 品 量 质 据(和结果 ) 。 督 监所 确要定的实  产 等数

体 态状概 括的表述 就 : 确是 定的实 体本身 或行 运状 态其 符合性 、效性 有、 性整或准 确性的 情 。 完况 在  认 可准则 和 司法 定 鉴机构 资质 定 评认 审准  则中 未虽 现 出“质

量监督” 这 词语一 在实 ,际 工作 中却 但  常 常现或提出 及。笔 者认为 “质量监 督”属于 “ 是内部监

 

外另, 格 讲地 虽属不于 质 量 监 的范 畴 , 督对  严 但于 一些关 键 岗 位 的管 人 理 员, 如设 备 准物 、质和 重  标 要 试剂、 品 、 案、 定 标准 查新和报告 文字 质 检 量 样档鉴

” 其监 督 象对特 指鉴 机 定 中的鉴 定人构 员( 定人  , 鉴和技

术员 )其是 司 鉴 法机定构 内部 自 实身施 的 ;,是质

 管量理 一部分的并 且 主动是的 、连续 的 有和计 划的 技

 查 等管理 人 员 , 法鉴 定构 机也 对应 其工 作 、 等力 司  

能情况 定期 进 行必要的监督 。

 232监方 式和督 要求  ..

术监

督活动 ;其依 主据要技是 标术 准和法 方要求、 司 法 鉴 机定管构体理系文件 管的 理技和术要求 , 以 及客 户要 (求同 要 求 合)和期望 等 ;主要是 对 鉴定人和技 术  员人的 能力否是具 备 、 持和维持续 高 提, 及是以 符否合或  胜 任位岗工作要 作 求出相关评 价。 质监量 的督终 目 最 的 仅不 仅是监 督有没有 “ 合格 ”对已发 现 不合的  不 、 采 格纠取措施正 对潜在或的 不 格合 取采 防措预施 ,更重  要 的是司 鉴法 定机不 构寻断求改进 会机手的 之段。一  2

实 施要2求  . 2 1 2督目  的 .监

质量 督监 的 方式可 以是 工作情 况检 查 、 操作 观  、察人员 询问 、 录检 、 据 查和果 复结 验 、记 数 告报审 核、

过  程回 顾 等。 质监督量 其 中项 最一关键的检 查 式 就 

形是 鉴 定对 人 员的场现目 击 查检 ( 作 操观 察)至 少对   于 检 查,机构 质 性司法 定鉴机 构 的鉴定 而人言 是 必须和  不 可 或缺的 它 。 以可合 结际实 作工进行 , 以采 取可 也

拟模 示 演的式形, 击目检查 重 是点 对 鉴针定的过 程  ,

可是以整体或 是 部 分在实施。 应中符 合下要 求 :   以( )场 目 检查击 应由具 有 应 鉴相定 能力 员人  进1 现 . 监行督 员人应 当立独于 该目击检 项查 目以确保  评该 价果 结正 公 、观 督. 的度 程 质、和 平水应 考 到虑   监 客性鉴 定 人员 的资 格、 验 经 、培训 和 术技 识知 以及所 承   的担 鉴定任 【务 3  。 1 ) (目击检 查 方 案安的排应 从 关相 人 员中选 择2对 代有表 性人的员 , 击检 查目 的容 内有 计划应性 和对 针

内 质量 部 监是 围绕督鉴 定 员人 (定鉴 和 技术 人员) 展开 的, 通过 一定手 观段察 分 析和 证验 后,是 确认  鉴定人

员 前目的 态情况状 : (  1 被监)督 人员 是否 按照 相关 技 术 求要或/ 管  和理要求 实 岗施工 位 作 工、 结果 的作接 可受程度  

。(

) 监督人 员 是 具否备 施 岗实 位工 作 的能力, 2 被

  应观 察该还能 能力否 续 持保 的情况 持   。 ( )于某些 岗 的被 监 督 位人 员 ,其能 力 的要  3对 对求不能仅 于观 限察维 持的 情 况 ,要察观其 提高情   还

或况趋 势。  

性 为。最低要 求 , 作 正在 常认的 周可 期 内 对,定 人被 鉴

授权可 施 实 鉴 的每定 种类 型 的 鉴 项 目至定少 目击 一  次. 击目检 查的记 应录 予以保 【存 3 】 。 ( ) 3质量 监 督是应连 的 续,即 持 续的 或一 频定次  的 。: 培人 在 员 、人员 、 岗人员 进、 如 对新 换实 新施 项目 

法 鉴机 定 构通 过质量 监 督 以掌可握 鉴 人定  员目前 的 能 力状况 或发展 趋 势, 时同 也 可以此来分 和析 验  证 机本构 内 部 实所 施保 的 证、持 高、鉴定 人员  保提

力 的相能措 关是施 否有效 寻找, 改机进 。 并  会 22. 2.监 督对 

的 人员 就采可用 续 的监持督; 人他员和 其 它项 目 就其

可采用 一 频定次的监 。督   () 4在对 鉴定 和人 术 技人 的质员量 监督 中 ,法 司鉴 定 机 构应当 派委熟 相 悉关鉴 定方法 、 序 程 目的、 和   果结评价 员人担 当, 应般由 一技高术水 层平次 的人   一

质在 监督量 中作为监 控 对 的象定鉴 员人( 定 人 鉴

和技 术员 ) : 有

  员实来施监督 和评 价, 至少 是 同一 次 层的人员 。应  赋予

监督人 员定 的一权利 ,例 如当场指出 问题 令,立 

(责 1 实施) 定鉴 键关 环 节鉴 定的人 员 ,括 使用 新  包 鉴 定方 法和技术 及 以离 的方 法偏( 包 标准 变括 更 )后 

正等 。改同 时质监量督 人员 和专技业术 岗位人 员的 数 量之

一比般 在 5 11 1 :~ 0:之 。 间

 时。

该 类员 一般 人涉及 样会品 理 、处检测试 剂 配置、 仪  器设

备作 操人员 . 等以及鉴定 人和授权 签字 人  。 ( ) 于入 门阶段 鉴定的 人员 ,类 人员 主要  是 2 处该指 进在新培 员人。

 .

( )鉴定 人 员的监 包督括 , 5对 不但限 于 , 鉴对定报  告 的

规常 查 以审确保 符 有 关法合规 、司法鉴定 机构 的

程 序 以及 必要 时客与达户成的 合 义务同。 有只监 督 

者能

够验 证测结观果和鉴 定论 是可靠结 的 亲 自确认鉴或

 

6.0

 

国 法司鉴 定 2年16

第( 0 0期总第5 期) 3 

定论是 可结靠 . 可的声 对明鉴 的定督监 是效 有的  [才 41 。部 分 司鉴 定 法机构 往 往 会 存具在有 高级 专业  技术职 称鉴定 员人较 少情的 , 对况 该 部人分员 的质 量  在

确认 是 否有 效 、力 持 续 持维是 否有 施措保 证 、 偶  能是

然 疏忽 是还 度态 题问 以,及 人 员 与 位适 岗性应的 问 题

。司等 鉴定 机法构应 在 分析原 的因 基础 上制 定、 施实 

正措 纠 施。 质 量督 监果 结 可以作 为 部内审 核和管 理 评   的审输入 。 

考参献 : 文 

监 督会

存 在 员 限制人的 问 ,题 不 成能为盲 区 但 因此。 , 

法司鉴 机定构应 注意借 助 部 外专 家的帮助 支和持 , 包

括 认 可 机 组 织 构 的外 评部审 和 司法 鉴定 行业 开 展  的

鉴定

量评质 活估 动。  () 6司 法鉴 定机 构 定应 汇 期总质 量 监督的 结 果,

 『1

家 认 证认 可监督 理管 委员 会 ,法部 司 法鉴定 管 理局 司.1国  司

法 定鉴 构 机 质资 认定 作工指 南 『】 计国量 出 社版, 09  S 中.20 :

l1  4

此以 鉴定对 和人 技人术 员 能的 是 力否 备具 、 持 持  维 和提高续 作评出价 。在 日 管常理 , 部分中评价 果结 可  该

以以 技术考 的形核式 归人 人 个技术档 案, 也可 作 以 为岗位 续聘 职级 或变 动的 依 之据 。需一要强 调是的,  

鉴定 人和技 术人 员 在 上 岗前 都 已 施 了实 相关培 训 、考

『1  2 沈敏 , 何 ,坚建 新 法. 定鉴机 构 量 质 理管与 认证 认可  昊 方 指司 南【 . 京: 学 出版 社,0 9 2 3 M】 北 科 02 — :.  『1中 国 合格 评定 国 家认 可委 会 . 员 机 查 构能力 可认 准 则的 3 检

用说明应 C NSAC 0 .0 :— 6 — 1 2.2 o6 7  

。此因 类, 人 员的 量 监质督 现 不 “出意 果”时 , 此 满 结  关相原 分因析 还 应考虑 下情以 况 : 岗前 训培 和 能 力 上

(国 动电工具 生 产 力 促进 中黄心涛 主 任 为本文 给 予指导帮 助, 全  特 此

鸣 ! 谢 ) 

文 辑 : 编 ) 敏本沈

(  接第5 上2 页)  

() 如 材检 冷 被 冻, 假 3就 应当 直 一持保 冻冷, 要  

不融化 后冷 冻 . 以再免造 D 成的断A 。裂N  

化, 业专化 的提 , 取时同采取 严 的格 防 措控 施止防 污 

染和 监 方法 测 ,以 提高 材质检 量, 低物证 污染 的  可降 可能性 , 保物证 顺利 进 实入验 检室 测阶 段 终, 确 最 出  科 具

学 效有性 的 定鉴 果 。 结 参考

献文:  

( )少 数极 的情况下 ,4 在有在只 到得D A 实验 室  N 指的导 时 ,能 用塑 料运袋 非送 常 湿检 材的 。才 2  4送 往实 验 室  . 有所 生物物 证 的 材 应 检当进 行 合适 第 的二 次 包  装。 便以送 实往验 室。  总 之, 集 证 据 一是项 非 复 杂 常的 务任 ,要  在采 需提 取 检材 之前 保护 、录 和勘查 现 。场场 现 验 勘段  记 物阶 证的 取提, 验实 室 验 检前的 提和基 础 。而 证 污物  是

】【丽 张, .N俊 证据 审 查 探 初.【国 人 民公 安 大学 学报 l 袁 AD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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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 屏. A D 据证的 价 值 .【 中国 刑 法事 杂 志 ,01 l2邱 N J 】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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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 致、 观 、 学、 全 原则的, 现 场物 证 进 行科  学 客科安 对

( 文 编 : 辑建 新 ) 本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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