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申请项目
评审结论与客观事实不符情况的投放
一、申请项目有关情况
1、申请编号:SQ 2015 BA 120 3695
2、项目名称:敦煌鸣沙山、月牙泉景区环境设施升级改造 及村庄污染治理综合技术集成示范
3、项目申报指南规定
(1)所属方向
休闲旅游类城郊型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技术集成示范
(2)指南内容
在城市郊区选择2-3个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集约规划布局和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庭院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
示范村庄规模不小于100户
(3)申报范围:
“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解决战略性、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
(4)项目评审结论
①研究内容严重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预算严重不符合科技项目要求
②课题未论及科学技术问题,对乡村建设内容欠缺 ③用1800万专项科研经费搞治一工程不符合项目申请要求。
二、项目投诉依据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办法
2、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3、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摘要:(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旅游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持的支持力度。”
4、中典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三、申诉事实和理由
(一)申诉事实
以下周围评审结论,对照“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申请书”表述进行说明。
1、第一部分:
(1)评审结论:研究内容严重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
(2)“申请指南”规定的“指南内容”
在城市郊区选择2-3个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集约规划布局和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庭院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示范村庄规模不小于100户。
(3)项目申请书内容表述
本项目选择“鸣沙山月牙泉景区”作为项目示小燕子单位具备“指南内容”规定的以下条件:
①“月牙泉景区位于敦煌市西南5公里处”(申请书35页)
符合“指南内容”“在城市郊区选择”的要求
②“景区座落在月牙泉生态村属地内”“景区面积80km ,年接待中外游客100万人次,18km 的核心景区内建有农家客栈40多家”“周边农户300家”“村民1000人”(申请书322
页、35页、39页)
以上项目申请书表述说明:
A 、景区面积80km ,年接待中外游客100万人次的经营规模证明该景区的旅游业已成为主导产业。
B 、“景区座落在月牙泉生态村内”“建有农家客栈40多家”符合“典型乡村”的条件
C 、“农户300家”“村民1000人”的示范村庄规模大大高于“不少于100户”的规定。
D 、综合以上情况,本项目申请完全符合“指南内容”“在城市郊区选择„„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的首要条件。
③“指南内容”提出重点针对集约规划布局和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庭院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
由于建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鸣沙山、月牙泉保护区的需要,月牙泉生态村的集约规划布局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绿色庭院建设已经先期完成,旅游业繁荣发展的同时,污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造成景区环境的严重污染,以致影响景区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本项目选择“生活污染治理,不但符合指南内容”的要求,而且能够有效解决月2
牙泉旅游景区、生态村生态保护的当务之急。
④“资源高效利用”是“指南内容”提出又一项重要目标任务
本项目申请书对景区内的水资源利用有充分的论述,所研发的污水、垃圾、厕所污染治理集成技术,最后都落实到沙漠景区的水资源节处上,申请11-12页的如下表述可作例证:
在大漠深处,水资源匮乏的景区,水之宝贵甚于粮食,年接待100万人次,年用水近20万吨的景区设施。如果不对节约用水采取有效措施,将是最大的失误。本项目采用复合性生物系统高效处理厕所污水、排泄物,污水经生物功能菌剂降解后,水质达到中水标,可往复用于冲厕盾环水。
⑤综上所述,本项目申请书的表述
与“项目申报指南内容”提出的在城市市郊选择“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的目标任务高度契合,完全一致。事实证明“研究内容严重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评审结论纯属空穴来风,主观臆断,不足为凭。
2、第二部分
(1)评审结论“课题未论及科学技术问题
这是一个伪命题,本项目是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而非单纯对科学技术问题坐而论道。但本项目认真遵照“申请范围”的规定,把“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重点解决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突出位置。”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暨是“申报指南”在“申报范围”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也是本申请项目的“优先主题”,如果没有通过协同创新完成的创新成果功能菌群生物反应器污泥源头减排污水处理技术作支撑,也就没有本项目的组织申报。本项目将“污泥源头减排技术”作为关键核心技术,应用于景区的生活污水及垃圾渗滤液,旅游厕所粪污水处理破解其环境污染难题,达到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保护生态安全,保障旅游客及村民,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这不天是在发挥科学技术的引领带动作用,能说不是在“论及科学技术问题”吗?
项目申请书还在7-11页,17-21页等篇幅中,对核心关键技术的“理论创新”“污泥减量的基本原理”“设备特点”“治理模式创新”以及“考核指标”等进行了详细充分的论述。
“污泥源头减量技术”是《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
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4号、《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等文件,重点强调研发,示范和推广的重大技术。
污泥源头减排污水处理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和理论攻尖已进入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为此甘肃住建厅以全国示范技术,推荐上报国家住建部(推荐上报证明见申请书附见)
(3)项目申请书关于“重点解决战略性等重大科技问题”的表述
申请书在“项目目标与任务”一节(申请书3页)针对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厕所所建设滞后情况进行分析后,明确提出:“该景区的环境治理现状”具有典型代表性,因此对该景区环境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于提升丝绸之路著名景区的旅游关质量,保护敦煌文明和极为脆弱的生态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申请书4页)。对著名鸣沙山月牙泉旅游景区的环境基础设施按照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的实施打造一项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性示范工程(项目分辨书第2页)
综上所述,本项目申请以大量的篇幅,在重要章节中对“申请范围”强调的“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重点解决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论述,评审结论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并且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对此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客观、公平、公正的行径,项目申请和相关单位一致表示气愤和无法接受。
3、关于“项目预算严重不符合科技项目要求”第三项评审结论的质疑:
(1)质疑一
①评审结论:项目预算严重不符合科技项目要求 ②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
本次项目申报时,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目前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项目经费需求,不知评审结论的“科技项目要求”从何而来。
(2)质疑二
①评审结论:乡村建设内容欠缺
②指南内容规定
在城市郊区选择2-3个以旅游业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指南内容规定的是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而非泛
指乡村,评审结论评审结论断章取义,无中生有,实难苟同。
(3)质疑三
①评审结论用1800万专项科研经费搞治理工程不符项目要求
②质疑点:
A 、申报指南规定指出不预先对申报项目 是预算,裙带求是的提出项目经费需求。
B 、指南内容规定选择以旅游业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治理污染资源高效利用,不通过工程建设方式进行,何以实现?不符那个“项目要求”?
(二)、申诉理由
1、专家在评审本申请项目中,未遵照《国家科技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在有关规定,不能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价,评审结论或断章取义,或伪造命题,或主观臆断、全盘否定,以致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极不相符的结果。
2、评审结论既与“项目申报指南内容”背离, 又与项目申请书表述脱节,评审结论采用“严重不符合”“未论及”“欠缺”等危言耸听、实无所指的用语,不但说明评审专家
缺乏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而且反应其难以据实评判,无以作出理性评价的虚伪心理,担任国家科技项目的评审专家 ,竟然是如此的敷衍草率,玩忽职守的职业精神,怎样让社会认可,如何让人民大众尊敬。
3、本申请项目的评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第七号令第三条、第六条、特别是 第八条 、第十六条之规定有“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断章取义,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不能通过评审”“歧视潜在项目申请者故意不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等情节。
四、申诉请求:
由于本申请 项目评审违反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违背科学 道德、有关公允,请求宣布评审结论无效,予以重评。以还项目申请及相关单位 参加国家科技项目的权利和机会。
关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度申请项目
评审结论与客观事实不符情况的投放
一、申请项目有关情况
1、申请编号:SQ 2015 BA 120 3695
2、项目名称:敦煌鸣沙山、月牙泉景区环境设施升级改造 及村庄污染治理综合技术集成示范
3、项目申报指南规定
(1)所属方向
休闲旅游类城郊型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技术集成示范
(2)指南内容
在城市郊区选择2-3个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集约规划布局和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庭院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
示范村庄规模不小于100户
(3)申报范围:
“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解决战略性、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
(4)项目评审结论
①研究内容严重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预算严重不符合科技项目要求
②课题未论及科学技术问题,对乡村建设内容欠缺 ③用1800万专项科研经费搞治一工程不符合项目申请要求。
二、项目投诉依据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办法
2、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3、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摘要:(十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景区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旅游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政府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持的支持力度。”
4、中典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三、申诉事实和理由
(一)申诉事实
以下周围评审结论,对照“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和“项目申请书”表述进行说明。
1、第一部分:
(1)评审结论:研究内容严重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
(2)“申请指南”规定的“指南内容”
在城市郊区选择2-3个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集约规划布局和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庭院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示范村庄规模不小于100户。
(3)项目申请书内容表述
本项目选择“鸣沙山月牙泉景区”作为项目示小燕子单位具备“指南内容”规定的以下条件:
①“月牙泉景区位于敦煌市西南5公里处”(申请书35页)
符合“指南内容”“在城市郊区选择”的要求
②“景区座落在月牙泉生态村属地内”“景区面积80km ,年接待中外游客100万人次,18km 的核心景区内建有农家客栈40多家”“周边农户300家”“村民1000人”(申请书322
页、35页、39页)
以上项目申请书表述说明:
A 、景区面积80km ,年接待中外游客100万人次的经营规模证明该景区的旅游业已成为主导产业。
B 、“景区座落在月牙泉生态村内”“建有农家客栈40多家”符合“典型乡村”的条件
C 、“农户300家”“村民1000人”的示范村庄规模大大高于“不少于100户”的规定。
D 、综合以上情况,本项目申请完全符合“指南内容”“在城市郊区选择„„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的首要条件。
③“指南内容”提出重点针对集约规划布局和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建设、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绿色庭院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
由于建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鸣沙山、月牙泉保护区的需要,月牙泉生态村的集约规划布局适宜住宅设计,生态景观、绿色庭院建设已经先期完成,旅游业繁荣发展的同时,污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造成景区环境的严重污染,以致影响景区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本项目选择“生活污染治理,不但符合指南内容”的要求,而且能够有效解决月2
牙泉旅游景区、生态村生态保护的当务之急。
④“资源高效利用”是“指南内容”提出又一项重要目标任务
本项目申请书对景区内的水资源利用有充分的论述,所研发的污水、垃圾、厕所污染治理集成技术,最后都落实到沙漠景区的水资源节处上,申请11-12页的如下表述可作例证:
在大漠深处,水资源匮乏的景区,水之宝贵甚于粮食,年接待100万人次,年用水近20万吨的景区设施。如果不对节约用水采取有效措施,将是最大的失误。本项目采用复合性生物系统高效处理厕所污水、排泄物,污水经生物功能菌剂降解后,水质达到中水标,可往复用于冲厕盾环水。
⑤综上所述,本项目申请书的表述
与“项目申报指南内容”提出的在城市市郊选择“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和村庄环境整治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的目标任务高度契合,完全一致。事实证明“研究内容严重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评审结论纯属空穴来风,主观臆断,不足为凭。
2、第二部分
(1)评审结论“课题未论及科学技术问题
这是一个伪命题,本项目是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而非单纯对科学技术问题坐而论道。但本项目认真遵照“申请范围”的规定,把“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重点解决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突出位置。”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暨是“申报指南”在“申报范围”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也是本申请项目的“优先主题”,如果没有通过协同创新完成的创新成果功能菌群生物反应器污泥源头减排污水处理技术作支撑,也就没有本项目的组织申报。本项目将“污泥源头减排技术”作为关键核心技术,应用于景区的生活污水及垃圾渗滤液,旅游厕所粪污水处理破解其环境污染难题,达到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保护生态安全,保障旅游客及村民,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这不天是在发挥科学技术的引领带动作用,能说不是在“论及科学技术问题”吗?
项目申请书还在7-11页,17-21页等篇幅中,对核心关键技术的“理论创新”“污泥减量的基本原理”“设备特点”“治理模式创新”以及“考核指标”等进行了详细充分的论述。
“污泥源头减量技术”是《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
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4号、《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等文件,重点强调研发,示范和推广的重大技术。
污泥源头减排污水处理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研究实践和理论攻尖已进入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为此甘肃住建厅以全国示范技术,推荐上报国家住建部(推荐上报证明见申请书附见)
(3)项目申请书关于“重点解决战略性等重大科技问题”的表述
申请书在“项目目标与任务”一节(申请书3页)针对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污水、垃圾、厕所所建设滞后情况进行分析后,明确提出:“该景区的环境治理现状”具有典型代表性,因此对该景区环境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于提升丝绸之路著名景区的旅游关质量,保护敦煌文明和极为脆弱的生态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申请书4页)。对著名鸣沙山月牙泉旅游景区的环境基础设施按照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建设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战略的实施打造一项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性示范工程(项目分辨书第2页)
综上所述,本项目申请以大量的篇幅,在重要章节中对“申请范围”强调的“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重点解决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论述,评审结论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并且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对此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客观、公平、公正的行径,项目申请和相关单位一致表示气愤和无法接受。
3、关于“项目预算严重不符合科技项目要求”第三项评审结论的质疑:
(1)质疑一
①评审结论:项目预算严重不符合科技项目要求 ②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
本次项目申报时,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目前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的提出项目经费需求,不知评审结论的“科技项目要求”从何而来。
(2)质疑二
①评审结论:乡村建设内容欠缺
②指南内容规定
在城市郊区选择2-3个以旅游业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指南内容规定的是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而非泛
指乡村,评审结论评审结论断章取义,无中生有,实难苟同。
(3)质疑三
①评审结论用1800万专项科研经费搞治理工程不符项目要求
②质疑点:
A 、申报指南规定指出不预先对申报项目 是预算,裙带求是的提出项目经费需求。
B 、指南内容规定选择以旅游业主导产业的典型乡村重点针对„„生活污染防治、资源高效利用„„等技术进行综合示范,治理污染资源高效利用,不通过工程建设方式进行,何以实现?不符那个“项目要求”?
(二)、申诉理由
1、专家在评审本申请项目中,未遵照《国家科技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在有关规定,不能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价,评审结论或断章取义,或伪造命题,或主观臆断、全盘否定,以致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极不相符的结果。
2、评审结论既与“项目申报指南内容”背离, 又与项目申请书表述脱节,评审结论采用“严重不符合”“未论及”“欠缺”等危言耸听、实无所指的用语,不但说明评审专家
缺乏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而且反应其难以据实评判,无以作出理性评价的虚伪心理,担任国家科技项目的评审专家 ,竟然是如此的敷衍草率,玩忽职守的职业精神,怎样让社会认可,如何让人民大众尊敬。
3、本申请项目的评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第七号令第三条、第六条、特别是 第八条 、第十六条之规定有“为得出主观期望的结论,断章取义,片面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不能通过评审”“歧视潜在项目申请者故意不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等情节。
四、申诉请求:
由于本申请 项目评审违反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违背科学 道德、有关公允,请求宣布评审结论无效,予以重评。以还项目申请及相关单位 参加国家科技项目的权利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