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业主或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施 工 单 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业主及使用人的正常工作秩序,为业主及使用人创造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小区内进行室内装修时,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甲方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 装修流程说明

1、房屋装修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持乙方书面委托书)到甲方处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乙方确定装修方案,选定丙方,并由丙方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乙方会同丙方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后到甲方处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1)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及《防火责任书》;

(2)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

(4)装修项目明细表;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4、甲方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外立面;

(3)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200千克/平方米),审核楼面及吊顶材料;

(4)确定用电负荷;

(5)不能破坏预埋管线;

(6)有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7)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乙方和丙方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甲方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缴费后,丙方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盖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甲方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并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施工。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甲方将酌情对丙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丙方负责人亲自来甲方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安排装修初验。初验通过后,由丙方

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装修正式验收。

10、初验通过之日起5日内安排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15天后(用于时效检验)乙方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和验收合格证明,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领房屋装修保证金手续。

二、 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按政府有关收费,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表:

三、装修流程图

三、 装修规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乙方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为保持小区及建筑外观美观协调统一,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的外观及造型,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式和颜色(禁止

更换窗玻璃或在其上喷漆)。

(2)楼宇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4)禁止封闭阳台。

(5)不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4、安装空调时,请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按照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开设空调孔及安装空调。

5、丙方人员的行为:

(1)丙方须将甲方发出的《房屋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单元入户大门外。丙方必须负责所属工人的行为。

(2)丙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

(3)丙方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丙方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4)严禁丙方人员在小区留宿或生火。

6、垃圾、杂物清理区的装修垃圾由甲方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甲方指定方式和时间搬运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16:00~17:3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如经通告后,丙方未能及时做出适当的清理安排,甲方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而费用则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丙方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配备1个2Kg灭火器,但施工现场应至少配

备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丙方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丙方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4)凡发生消防事故,由乙丙双方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丙方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焊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荣成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荣成市关于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内。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必须拆除。

9、违章处理

甲方每天将不定时安排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予以纠正,重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以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甲方保留权利要求乙方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即使该工程在甲方批准下已完成。甲方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乙方,乙方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此等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甲方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的附件部分与正文具有同样法律效用。

六、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有关具体的装修表格,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前,到甲方处索取,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装修手册》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签约页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驶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代 表 人: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丙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签约页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驶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代 表 人: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丙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签约页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代 表 人: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丙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附件:

目 录

1、总 则……………………………………………………第 页

2、装修申报程序……………………………………………….. 第 页

3、各类保证金及费用……………………………………………第

4、装修材料管理规定……………………………………………第

5、装修施工管理规定……………………………………………第

6、装修验收程序…………………………………………………第

7、有关保险………………………………………………………第

8、声 明………………………………………………………第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总 则

1.0、目的

本资料,以协助用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为目的。小区所有用户须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装修,以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为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小区二次装修管理特制定本手册。

2.0、小区楼宇的结构及外貌

所有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由业主提交物业管理处审批。为维护业主整体的利益,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更改装修设计及停止任何未经批准的装修工程。为保证有关工程不违反本手册及其它管理体制规则,建议装修户将有关的装修图纸提前交物业管理处审核。

政府部门许可

即使用户在装修前已将装修图纸交物业管理处审核,这并不表示其内容及设计已符合政府有关条例,如属必要,用户仍须另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其图纸内容。

聘请顾问公司

物业管理处认为有需要时会针对特殊工程向用户提出聘顾问公司。一切引起的费用,均须由有关用户负责。

各类费用

在开始装修前,用户必须交纳各类保证金,作为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不损坏小区设施、公共地方及按照已审批装修图纸进行装修工程的保证。有关各费用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咨 询

如对装修事宜有任何查询,请与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联络,客户服务中心将竭力予以协助。

为使每一个用户均能按其计划顺利完成装修,按时开业及维护所有用户的利益,建议用户和装修单位仔细阅读本《装修手册》,制定详细的装修计划。确保其装修工程式完全符合本小区的整体要求;否则,用户可能延误有关工程及不能按时进驻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其 它

上述及以后所提及的用户应包括小区的业主、租户或受委托人等,将不再一一说明。

1.0、装修申报流程

装修申请---审核审批---交费---签订责任书---办证---施工---验收---退还保证金---完成

2.0、装修申请

2.1、用户可根据本手册的指引,用户与装修单位负责人一起提前7天向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交装修申请。

2.2、特殊情况:对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无法请到正规装修队伍时,物业管理处允许由用户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装修申请表》中凡装修单位填

写的内容均由用户填写。

2.3、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装修申请当日,发放给需装修的用户和装修单位一份《装修手册》,并依据《装修手册》的相关条款,签署和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2.3.1、交验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3.2、交验装修单位企业法人、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2.3.3、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一份。

2.3.4、签署《装修申请表》。

2.3.5、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3.0、图纸审核

3.1、业主及施工单位应在装修前将一式三份的装修图纸(图纸按A3或A4制作)提交客户服务中心。

图纸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用户无违反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以尽量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

3.1.1、该项工程并无违反国家规章及政府部门的要求。

3.1.2、该项工程并无对其它业主或用户造成影响。

3.2、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物业管理处在三天内给出初审意见,对装修工程较大的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3.3商业用房物业装修面积超过50M2,装修设计方案需要报请消防局审批。没有消防局的批件,装修工程不得进场作业。

3.4、不予审批的情况:涉及有拆、改承重结构的;涉及有消防隐患的;涉及

有破坏预埋管线的;涉及有破坏外立面、大量使用易燃材料等。

3.5、图纸种类

用户进行装修时,装修设计及施工图图纸应包括以下的具体内容:

3.5.1、室内装修平面布置设计图

3.5.2、装修立面布置图

3.5.3、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3.5.4、空调设施安装设计图

3.5.5、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3.5.6、电气设施、线路设计图及用电量

3.5.7、给水设施及管道安装设计图

3.5.8、拆、移和重新分隔体的要求;

3.5.9、改、封管道的要求;

3.5.10、重新设线路的要求;

3.5.11、其他要求。

4.0、审核审批

4.1、初审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初审意见复印给用户和装修单位进行修改。用户和装修单位须积极按初审的意见认真的修改。

4.2、用户和装修单位修改完图纸后,将修改好的图纸一式三份交客户服务中心。

4.3、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客户服务中心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和装修单位交费和办理相关证件,并负责带领装修单位一同到工程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以下相关表格。

4.3.1、填写《装修施工承诺表》,对不肯承诺的,不得开工。

4.3.2、填写《装修管理责任书》一份。

4.3.3、填写《消防安全责任书》。

4.3.4、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4.3.5、填写《临时用电计划申请表》。

4.3.6、填写《临时用水计划申请表》。

5.0、交费

5.1、用户和装修单位一同在客户服务中心交纳相关费用。

6.0、办证

6.1、为方便小区在装修期间的管理,并使各用户和装修人员都能在有秩序的状态下作业,客户服务中心对所有用户、装修人员及临时人员实行发证制度。用户和装修单位必须负责统一为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办理出入证,并交纳工本费。用户和装修单位凭使用者的身份证原件及照片办理,并由小区客户服务中心核对身份证原件。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指引用户和装修单位办理以下证件:

6.1.1、装修许可证:缴纳装修保证金后,由客户服务中心发给《装修许可证》;

6.1.2、装修出入证:统一由客户服务中心制作,贴持有人照片并加盖物业管理处公章后生效,出入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6.1.3、用户出入证:小区的用户需办理出入证;

6.1.4、装修单位施工人员出入证:注明与装修施工期限相同的有效期;

6.1.5、临时出入证:临时进入小区的须凭有效证件领取临时出入证(当日有效)。

7.0、其他

客户服务中心在用户和装修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开通水、电,并负责安排其进场装修。

各类保证金及费用

1.0、 保证金

1.1装修保证金:为确保用户和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损坏小区的设备、公共地方及按照已审批的装修图纸进行施工,用户和装修单位在物业公司申请装修许可时须交纳装修保证金,交纳标准为1000元/户。

2.0、 办证费

2.1、用户出入证

2.2、装修出入证

2.3、临时出入证

2.4、以上出入证为装修期间使用的,每个证件工本费为5元/人。装修完毕后将由用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统一办理退证手续,如丢失《装修出入证》,物业管理处将扣除《装修出入证》保证金10元/证。

3.0、 装修垃圾清运费

为了保持良好小区环境卫生,维护市容的要求,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用户和装修单位在规定时间将装修垃圾运至小区管理处指定位置,由小区管理处统一清运。为此,用户和装修单位须按其所属单元面积大小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装修材料管理规定

1.0、《放行条》的使用范围

1.1、 有贵重物品(办公用品)、装修材料搬出时。

1.2、 用户搬出小区时。

1.3、 装修单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2.0、申请《放行条》的程序

2.1、搬入申请

2.1.1、不限制申请人;

2.1.2、装修队搬运较大设备及危险物品进入时,持本人《装修出入证》〉;

2.2、搬出申请

2.2.1、到小区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有效证件到客户服务中心或安全员值班领取《放行条》,详细列明搬出物品清单;

2.2.2、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用户本人或凭用户办理的有效合法手续(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2.3、搬出小区申请时必须已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等。

3.0、物品进出限制规定

3.1、物品进出时间规定

3.1.1、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

3.1.2、用户搬迁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到小区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登记。

3.2、禁止上下电梯的物品

3.2.1、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

3.2.2、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3.2.3、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各类砖、石、岩石;

3.2.4、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3.2.5、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3.3、禁止进入小区的物品

3.3.1、石油液化气;

3.3.2、用于装修的固体的沥青,禁止在小区内调制;

3.3.3、室内地面装修材料:厚度超过1CM的大理石、花岗岩等;

3.3.4、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小区内贮存的易爆有毒物品等;

3.3.5、未经许可搬运电焊机、切割机等。

4.0、物业管理处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4.1、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安全人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赔偿保证,同时通知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现场查看。

4.2、根据被损坏的程度和设施情况,由客户服务中心计算赔偿费用。

4.3、对被损坏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的,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安排维修人员限期维修。

4.4、特殊情况:由当事人负责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派安全管理员或维修人员督促维修工作。

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装修期间的安全及装修项目的顺利、有序开展,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施工的时间、噪声、水电、垃圾、现场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

全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0、 有关施工人员的规定

1.1施工期间,用户或装修单位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与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合作,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得当及装修工人行为良好,确保装修期间施工现场清洁,并保证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1.2、小区装修人员必须佩带管理处发放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小区。

1.3、小区装修期间,装修人员不得留宿小区。

1.4、 装修施工人员必须着装得当、不得赤足及赤膊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

意外和有碍观瞻。

1.5、 用户和装修单位确保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客户服务中心发现动火

作业的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有权要求其停止装修工程。 2.0、 有关装修时间的规定

2.1施工时间:8:00—11:30,14:00---17:30。

2.2、如装修施工期限确需延期,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3.0、 施工噪声管理

3.1噪音施工时间: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进行噪音施工。

3.2、噪音施工的内容:

1)

2)

3)

墙; 钻墙; 钻切金属;

4)

5)

6) 锤打白铁; 用电锯改料; 其他施工噪音;

4.0、 消防、安全管理

4.1装修施工现场须按客户中心提出的消防要求,做好防消工作,按规定配备一定的临时消防设施。

4.2、装修现场必须按国家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按1个(2.5KG)/50M2,客户服务中心可以提供有偿租借服务。

4.3、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插座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4.4、在装修期间,用户和装修单位必须负责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装修现场应备有紧急医疗药品。

5.0、 水、电管理

5.1、用电管理

5.1.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5.1.2、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施工配电盘(箱)。

5.1.3、用户和装修单位需配备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2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房间设计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须与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管理部协商后,在工程人员的监督下,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

5.3、施工用电限制:

5.3.1、不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

5.3.2、不超出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

5.3.3、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应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与休息。

5.4、临时用电的管理权限

5.4.1、物业管理处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5.4.2、物业管理处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5.4.3、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物业管理处可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求其限期整改,以防止事故发生。

6.0、垃圾管理

6.1、装修单位每日必须清理所有装修废料及垃圾,并按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集中清运,以保持其通道畅通。

6.2、装修施工不得封堵消防通道,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

6.3、装修垃圾必须按小区客户服务中心指定时间统一清运。

7.0、施工现场管理

7.1、装修现场的门外必须张贴《装修许可证》,在门内张贴《装修管理责书》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巡查人员临管。

7.2、现场的装修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占用通道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

7.3、装修期间,对楼宇内结构、装置等须提供足够的保护防御措施,避免有任何的损毁,否则,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运输时不得在地面上拖行,以避免损伤地面;运输车必须用橡胶轮,不得使用金属轮,且地面必须铺设保护板。

7.4、装修期间,各用户和装修单位必须维护公共场所的通畅、清洁。

7.5、不可在小区内的消火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面或其他用途,否则,一经发现物业管理处予以严惩,并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和要求停工处理。

7.6、装修现场必须关闭大门施工。

7.7、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场所,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7.8、未经小区服务中心同意,不得使用电梯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8.0、装修违章处理规定

8.1违章行为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擅自开工; 私自封闭阳台; 不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等的颜色、格调; 随意拆改墙体; 在承重墙、梁、柱上打孔、削薄、挖; 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电线(开关盒);

10) 开凿楼面层;

11) 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12) 擅自在室外加装灯;

13) 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消防管道、煤气管道、供电线路、通

讯/智能化线路;

14) 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15) 使用消防违禁用品;

16) 擅自动火作业;

17) 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18) 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19) 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20) 随意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

21) 冲洗地面时将水冲进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22) 不按规定要求、时间施工;

23) 夜间在小区中留宿;

24) 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25) 在装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吸烟的;

26) 其他违章现象。

8.2、 违章装修的处理: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装修管理员应立

即要求其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

2)

3)

4)

5)

6)

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责令停工,发出〈〈装修违章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责令恢复原状; 扣留或没收工具; 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领导批准); 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领导批准);

7) 依据“违章装修违约金处罚办法”规定罚没违约金。

8.3、 违章装修违约金处罚办法

1) 进场装修前未到公司办理申报手续,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300元。

2) 未经许可,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1000元。

3) 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内墙、柱、梁、楼板等结构的,除应补墙及恢复原状外,罚款100-500元。

5) 未经管理处同意,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

下管道的,除应按原样恢复外,罚款100-1000元。

6) 施工中如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

100-300元。

7) 未经管理处审批,私自凿开楼面、地面、保护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和做

防水处理外,罚款200-500元。

8) 私自改变窗子型号、规格及颜色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元。

9) 私自损坏和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元。

10) 未经公司批准封堵或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占用天台、屋面及在公

共地方砌墙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200元。

11) 擅自在窗户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品的,除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外,

罚款100-300元。

12) 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消防管道、煤气管道、供电线路、通

讯/智能化线路,除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100-300元。;

13) 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除要

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100-300元。;

14) 擅自拆除地漏和向地漏倾倒杂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下水道外,

罚款50-200元。

15) 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堆放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100-400

元,并要求装修单位及时清理改正。

16) 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罚。

17) 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施工现场使用

电炉、石油气的,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处罚,施工现场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 造成上、下水管道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疏通外,罚款50-300元。

19) 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采取措施向公共通道排放的,按

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20) 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及补办申

报手续外,每次罚款100-500元。

装修验收程序

1.0、 装修验收分类

1.1、 初验: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即可申请初验。

1.2、 初验时提出问题得到整改后,用户提前一周时间知会客户服务中心,

在知会的第二周内安排进行正式验收。

1.3、 特殊情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涉及改造的,由物业管理

管理处认可初验和正式验收一次进行。

2.0、 装修验收的要求

2.1、 对用户从事装修时有违章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2.2、 对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彻底的整改,如在正式验收中发现仍不

合格者,将不进行验收并处于相应的处罚。

2.3、 用户和装修单位申请正式验收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收回《装修出入

证》存档;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装修出入证》保证金。

3.0、 装修验收程序

3.1、 装修户在施工完成后需验收,用户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

向小区服务中心提出初验申请。

3.2、 管理处工程管理部负责在三日内组织验收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初验。

3.3、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验收结果记录在《装修验收表》的“初验情况”栏

内,并将结果复印一份给用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对于初验存在的问题,用户和装修单位须在二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3.4、 用户和装修单位将初验中的问题整改完后,提前一周向客户服务中心

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3.5、 申请正式验收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针对初验中的提

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查验。

3.6、 对初验合格后,又有增加装修项目的,无违章装修时,仍需补办申请;

有违章装修的,按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违章处理条款执行,并立即停止对该装修户的验收,直至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正式验收。

3.7、 正式验收合格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收回各类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

证》,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证件保证金。

3.8、 正式验收合格后,《装修验收表》的“正式验收情况”栏内登记验收

情况。工程管理部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验收合格,签署姓名及日期,并在其装修保证金的收据上签署装修验收合格证明。

3.9、 装修单位在正式验收合格的当日进行清场。

3.10、 正式验收合格后,15天内没有出现结构和安全问题,用户和装

修单位凭已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的收据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装修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有关保险

由于各用户在其聘用的装修单位为其提供装修服务期间,要对装修人员的作业行为负有完全责任,因此,为充分保障装修人员的自身利益,以应付所雇用公司人员因意外疏忽所造成公共伤害及对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建议用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保险公司接洽。

声 明

本规定内容主旨在于为用户装修提供指导性及一般性资料,尽管所有资料组合都经过周密安排,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仍须作出如下声明:

1、 所有服务报价金额,均以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最终对客户确定的金额为准。

2、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保留对本规定修改的权

利,以确保本手册在任何时间均适用于维护航天小区及各用户的共同利益。

3、 如本手册有条文与政府的规范、条例有所不同,应以政府的法规为准,各用户亦须个人或集体对政府条文负责。

4、 如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在合理基础下行使职权,对个别用户产生不便或损失,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业主或使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施 工 单 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业主及使用人的正常工作秩序,为业主及使用人创造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小区内进行室内装修时,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甲方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 装修流程说明

1、房屋装修应由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持乙方书面委托书)到甲方处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乙方确定装修方案,选定丙方,并由丙方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乙方会同丙方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后到甲方处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1)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及《防火责任书》;

(2)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

(4)装修项目明细表;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

4、甲方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外立面;

(3)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200千克/平方米),审核楼面及吊顶材料;

(4)确定用电负荷;

(5)不能破坏预埋管线;

(6)有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7)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乙方和丙方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甲方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缴费后,丙方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盖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甲方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并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施工。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甲方将酌情对丙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丙方负责人亲自来甲方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安排装修初验。初验通过后,由丙方

负责人带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证》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处办理装修正式验收。

10、初验通过之日起5日内安排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15天后(用于时效检验)乙方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和验收合格证明,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领房屋装修保证金手续。

二、 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按政府有关收费,具体内容及标准如下表:

三、装修流程图

三、 装修规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应由乙方办理延期手续。

2、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为保持小区及建筑外观美观协调统一,以下内容为禁止之列:

(1)改变建筑的外观及造型,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式和颜色(禁止

更换窗玻璃或在其上喷漆)。

(2)楼宇外墙、楼内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

(4)禁止封闭阳台。

(5)不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4、安装空调时,请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按照客户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开设空调孔及安装空调。

5、丙方人员的行为:

(1)丙方须将甲方发出的《房屋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单元入户大门外。丙方必须负责所属工人的行为。

(2)丙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

(3)丙方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但甲方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丙方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4)严禁丙方人员在小区留宿或生火。

6、垃圾、杂物清理区的装修垃圾由甲方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甲方指定方式和时间搬运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16:00~17:30。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如经通告后,丙方未能及时做出适当的清理安排,甲方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而费用则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7、防火责任

(1)丙方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配备1个2Kg灭火器,但施工现场应至少配

备两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丙方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丙方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4)凡发生消防事故,由乙丙双方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8、安全:

(1)丙方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焊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荣成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荣成市关于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内。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必须拆除。

9、违章处理

甲方每天将不定时安排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予以纠正,重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以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10、更改、还原工程

甲方保留权利要求乙方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即使该工程在甲方批准下已完成。甲方发出更改通知单给乙方,乙方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此等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甲方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的附件部分与正文具有同样法律效用。

六、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有关具体的装修表格,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前,到甲方处索取,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装修手册》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签约页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驶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代 表 人: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丙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签约页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驶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代 表 人: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丙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签约页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代 表 人: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丙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附件:

目 录

1、总 则……………………………………………………第 页

2、装修申报程序……………………………………………….. 第 页

3、各类保证金及费用……………………………………………第

4、装修材料管理规定……………………………………………第

5、装修施工管理规定……………………………………………第

6、装修验收程序…………………………………………………第

7、有关保险………………………………………………………第

8、声 明………………………………………………………第

页 页 页 页 页 页

总 则

1.0、目的

本资料,以协助用户顺利进行室内设计及装修为目的。小区所有用户须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装修,以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为规范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小区二次装修管理特制定本手册。

2.0、小区楼宇的结构及外貌

所有装修设计图纸必须由业主提交物业管理处审批。为维护业主整体的利益,物业管理处有权要求更改装修设计及停止任何未经批准的装修工程。为保证有关工程不违反本手册及其它管理体制规则,建议装修户将有关的装修图纸提前交物业管理处审核。

政府部门许可

即使用户在装修前已将装修图纸交物业管理处审核,这并不表示其内容及设计已符合政府有关条例,如属必要,用户仍须另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其图纸内容。

聘请顾问公司

物业管理处认为有需要时会针对特殊工程向用户提出聘顾问公司。一切引起的费用,均须由有关用户负责。

各类费用

在开始装修前,用户必须交纳各类保证金,作为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不损坏小区设施、公共地方及按照已审批装修图纸进行装修工程的保证。有关各费用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咨 询

如对装修事宜有任何查询,请与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联络,客户服务中心将竭力予以协助。

为使每一个用户均能按其计划顺利完成装修,按时开业及维护所有用户的利益,建议用户和装修单位仔细阅读本《装修手册》,制定详细的装修计划。确保其装修工程式完全符合本小区的整体要求;否则,用户可能延误有关工程及不能按时进驻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其 它

上述及以后所提及的用户应包括小区的业主、租户或受委托人等,将不再一一说明。

1.0、装修申报流程

装修申请---审核审批---交费---签订责任书---办证---施工---验收---退还保证金---完成

2.0、装修申请

2.1、用户可根据本手册的指引,用户与装修单位负责人一起提前7天向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交装修申请。

2.2、特殊情况:对申请装修项目少且简单,无法请到正规装修队伍时,物业管理处允许由用户请非正规装修队伍施工,但《装修申请表》中凡装修单位填

写的内容均由用户填写。

2.3、客户服务中心接到装修申请当日,发放给需装修的用户和装修单位一份《装修手册》,并依据《装修手册》的相关条款,签署和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2.3.1、交验装修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3.2、交验装修单位企业法人、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2.3.3、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一份。

2.3.4、签署《装修申请表》。

2.3.5、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3.0、图纸审核

3.1、业主及施工单位应在装修前将一式三份的装修图纸(图纸按A3或A4制作)提交客户服务中心。

图纸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进行装修的用户无违反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以尽量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或争执。

3.1.1、该项工程并无违反国家规章及政府部门的要求。

3.1.2、该项工程并无对其它业主或用户造成影响。

3.2、在确认装修设计不会对楼宇安全、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及房屋外观造成不良影响时,物业管理处在三天内给出初审意见,对装修工程较大的审批时间最长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3.3商业用房物业装修面积超过50M2,装修设计方案需要报请消防局审批。没有消防局的批件,装修工程不得进场作业。

3.4、不予审批的情况:涉及有拆、改承重结构的;涉及有消防隐患的;涉及

有破坏预埋管线的;涉及有破坏外立面、大量使用易燃材料等。

3.5、图纸种类

用户进行装修时,装修设计及施工图图纸应包括以下的具体内容:

3.5.1、室内装修平面布置设计图

3.5.2、装修立面布置图

3.5.3、天花吊顶安装设计图

3.5.4、空调设施安装设计图

3.5.5、消防设施安装设计图

3.5.6、电气设施、线路设计图及用电量

3.5.7、给水设施及管道安装设计图

3.5.8、拆、移和重新分隔体的要求;

3.5.9、改、封管道的要求;

3.5.10、重新设线路的要求;

3.5.11、其他要求。

4.0、审核审批

4.1、初审完毕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将初审意见复印给用户和装修单位进行修改。用户和装修单位须积极按初审的意见认真的修改。

4.2、用户和装修单位修改完图纸后,将修改好的图纸一式三份交客户服务中心。

4.3、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客户服务中心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和装修单位交费和办理相关证件,并负责带领装修单位一同到工程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以下相关表格。

4.3.1、填写《装修施工承诺表》,对不肯承诺的,不得开工。

4.3.2、填写《装修管理责任书》一份。

4.3.3、填写《消防安全责任书》。

4.3.4、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4.3.5、填写《临时用电计划申请表》。

4.3.6、填写《临时用水计划申请表》。

5.0、交费

5.1、用户和装修单位一同在客户服务中心交纳相关费用。

6.0、办证

6.1、为方便小区在装修期间的管理,并使各用户和装修人员都能在有秩序的状态下作业,客户服务中心对所有用户、装修人员及临时人员实行发证制度。用户和装修单位必须负责统一为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办理出入证,并交纳工本费。用户和装修单位凭使用者的身份证原件及照片办理,并由小区客户服务中心核对身份证原件。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指引用户和装修单位办理以下证件:

6.1.1、装修许可证:缴纳装修保证金后,由客户服务中心发给《装修许可证》;

6.1.2、装修出入证:统一由客户服务中心制作,贴持有人照片并加盖物业管理处公章后生效,出入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6.1.3、用户出入证:小区的用户需办理出入证;

6.1.4、装修单位施工人员出入证:注明与装修施工期限相同的有效期;

6.1.5、临时出入证:临时进入小区的须凭有效证件领取临时出入证(当日有效)。

7.0、其他

客户服务中心在用户和装修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开通水、电,并负责安排其进场装修。

各类保证金及费用

1.0、 保证金

1.1装修保证金:为确保用户和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损坏小区的设备、公共地方及按照已审批的装修图纸进行施工,用户和装修单位在物业公司申请装修许可时须交纳装修保证金,交纳标准为1000元/户。

2.0、 办证费

2.1、用户出入证

2.2、装修出入证

2.3、临时出入证

2.4、以上出入证为装修期间使用的,每个证件工本费为5元/人。装修完毕后将由用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统一办理退证手续,如丢失《装修出入证》,物业管理处将扣除《装修出入证》保证金10元/证。

3.0、 装修垃圾清运费

为了保持良好小区环境卫生,维护市容的要求,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用户和装修单位在规定时间将装修垃圾运至小区管理处指定位置,由小区管理处统一清运。为此,用户和装修单位须按其所属单元面积大小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装修材料管理规定

1.0、《放行条》的使用范围

1.1、 有贵重物品(办公用品)、装修材料搬出时。

1.2、 用户搬出小区时。

1.3、 装修单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2.0、申请《放行条》的程序

2.1、搬入申请

2.1.1、不限制申请人;

2.1.2、装修队搬运较大设备及危险物品进入时,持本人《装修出入证》〉;

2.2、搬出申请

2.2.1、到小区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凭有效证件到客户服务中心或安全员值班领取《放行条》,详细列明搬出物品清单;

2.2.2、搬出贵重物品的申请必须由用户本人或凭用户办理的有效合法手续(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2.3、搬出小区申请时必须已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等。

3.0、物品进出限制规定

3.1、物品进出时间规定

3.1.1、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

3.1.2、用户搬迁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到小区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登记。

3.2、禁止上下电梯的物品

3.2.1、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出电梯轿厢内空间尺寸;

3.2.2、铝合金、不锈钢型材的长度超过2米;

3.2.3、未经包装(指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线捆扎运输的各类砖、石、岩石;

3.2.4、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3.2.5、超长、超宽的其他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3.3、禁止进入小区的物品

3.3.1、石油液化气;

3.3.2、用于装修的固体的沥青,禁止在小区内调制;

3.3.3、室内地面装修材料:厚度超过1CM的大理石、花岗岩等;

3.3.4、国家有关治安和消防方面禁止在小区内贮存的易爆有毒物品等;

3.3.5、未经许可搬运电焊机、切割机等。

4.0、物业管理处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4.1、在搬出搬入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安全人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赔偿保证,同时通知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到现场查看。

4.2、根据被损坏的程度和设施情况,由客户服务中心计算赔偿费用。

4.3、对被损坏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的,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安排维修人员限期维修。

4.4、特殊情况:由当事人负责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派安全管理员或维修人员督促维修工作。

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装修期间的安全及装修项目的顺利、有序开展,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施工的时间、噪声、水电、垃圾、现场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

全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0、 有关施工人员的规定

1.1施工期间,用户或装修单位必须委派一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与物业管理处有关部门合作,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得当及装修工人行为良好,确保装修期间施工现场清洁,并保证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1.2、小区装修人员必须佩带管理处发放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严禁进入小区。

1.3、小区装修期间,装修人员不得留宿小区。

1.4、 装修施工人员必须着装得当、不得赤足及赤膊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

意外和有碍观瞻。

1.5、 用户和装修单位确保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客户服务中心发现动火

作业的人员不符合有关持证上岗要求,有权要求其停止装修工程。 2.0、 有关装修时间的规定

2.1施工时间:8:00—11:30,14:00---17:30。

2.2、如装修施工期限确需延期,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3.0、 施工噪声管理

3.1噪音施工时间: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进行噪音施工。

3.2、噪音施工的内容:

1)

2)

3)

墙; 钻墙; 钻切金属;

4)

5)

6) 锤打白铁; 用电锯改料; 其他施工噪音;

4.0、 消防、安全管理

4.1装修施工现场须按客户中心提出的消防要求,做好防消工作,按规定配备一定的临时消防设施。

4.2、装修现场必须按国家规范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按1个(2.5KG)/50M2,客户服务中心可以提供有偿租借服务。

4.3、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插座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4.4、在装修期间,用户和装修单位必须负责装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装修现场应备有紧急医疗药品。

5.0、 水、电管理

5.1、用电管理

5.1.1、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5.1.2、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施工配电盘(箱)。

5.1.3、用户和装修单位需配备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2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房间设计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须与客户服务中心工程管理部协商后,在工程人员的监督下,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

5.3、施工用电限制:

5.3.1、不影响楼宇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

5.3.2、不超出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

5.3.3、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的时间执行,不应影响用户的正常工作与休息。

5.4、临时用电的管理权限

5.4.1、物业管理处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5.4.2、物业管理处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5.4.3、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物业管理处可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施工求其限期整改,以防止事故发生。

6.0、垃圾管理

6.1、装修单位每日必须清理所有装修废料及垃圾,并按客户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集中清运,以保持其通道畅通。

6.2、装修施工不得封堵消防通道,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以不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作业为前提;

6.3、装修垃圾必须按小区客户服务中心指定时间统一清运。

7.0、施工现场管理

7.1、装修现场的门外必须张贴《装修许可证》,在门内张贴《装修管理责书》以便于装修工人对照执行和巡查人员临管。

7.2、现场的装修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占用通道走廊或其它公共地方。

7.3、装修期间,对楼宇内结构、装置等须提供足够的保护防御措施,避免有任何的损毁,否则,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运输时不得在地面上拖行,以避免损伤地面;运输车必须用橡胶轮,不得使用金属轮,且地面必须铺设保护板。

7.4、装修期间,各用户和装修单位必须维护公共场所的通畅、清洁。

7.5、不可在小区内的消火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面或其他用途,否则,一经发现物业管理处予以严惩,并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和要求停工处理。

7.6、装修现场必须关闭大门施工。

7.7、楼梯、过道、天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场所,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7.8、未经小区服务中心同意,不得使用电梯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8.0、装修违章处理规定

8.1违章行为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擅自开工; 私自封闭阳台; 不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随意改变窗台、窗框、玻璃等的颜色、格调; 随意拆改墙体; 在承重墙、梁、柱上打孔、削薄、挖; 私自增加线路负荷; 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电线(开关盒);

10) 开凿楼面层;

11) 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台、屋面;

12) 擅自在室外加装灯;

13) 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消防管道、煤气管道、供电线路、通

讯/智能化线路;

14) 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15) 使用消防违禁用品;

16) 擅自动火作业;

17) 铺装过重的地板材料;

18) 随意丢弃装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场地加工装修材料;

19) 随意向窗外抛扔物品;

20) 随意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散装料和超长重料);

21) 冲洗地面时将水冲进电梯,破坏电梯装饰;

22) 不按规定要求、时间施工;

23) 夜间在小区中留宿;

24) 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

25) 在装修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吸烟的;

26) 其他违章现象。

8.2、 违章装修的处理: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装修管理员应立

即要求其停止违章装修,恢复原状,并视情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

2)

3)

4)

5)

6)

批评教育,规劝改正: 责令停工,发出〈〈装修违章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责令恢复原状; 扣留或没收工具; 停水停电(须报管理处领导批准); 要求赔偿损失(须报管理处领导批准);

7) 依据“违章装修违约金处罚办法”规定罚没违约金。

8.3、 违章装修违约金处罚办法

1) 进场装修前未到公司办理申报手续,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300元。

2) 未经许可,私自拆改房屋结构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1000元。

3) 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内墙、柱、梁、楼板等结构的,除应补墙及恢复原状外,罚款100-500元。

5) 未经管理处同意,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

下管道的,除应按原样恢复外,罚款100-1000元。

6) 施工中如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

100-300元。

7) 未经管理处审批,私自凿开楼面、地面、保护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和做

防水处理外,罚款200-500元。

8) 私自改变窗子型号、规格及颜色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元。

9) 私自损坏和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元。

10) 未经公司批准封堵或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占用天台、屋面及在公

共地方砌墙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50-200元。

11) 擅自在窗户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品的,除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外,

罚款100-300元。

12) 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消防管道、煤气管道、供电线路、通

讯/智能化线路,除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100-300元。;

13) 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除要

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100-300元。;

14) 擅自拆除地漏和向地漏倾倒杂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下水道外,

罚款50-200元。

15) 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堆放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100-400

元,并要求装修单位及时清理改正。

16) 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罚。

17) 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施工现场使用

电炉、石油气的,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处罚,施工现场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 造成上、下水管道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疏通外,罚款50-300元。

19) 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采取措施向公共通道排放的,按

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20) 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及补办申

报手续外,每次罚款100-500元。

装修验收程序

1.0、 装修验收分类

1.1、 初验: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即可申请初验。

1.2、 初验时提出问题得到整改后,用户提前一周时间知会客户服务中心,

在知会的第二周内安排进行正式验收。

1.3、 特殊情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涉及改造的,由物业管理

管理处认可初验和正式验收一次进行。

2.0、 装修验收的要求

2.1、 对用户从事装修时有违章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2.2、 对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彻底的整改,如在正式验收中发现仍不

合格者,将不进行验收并处于相应的处罚。

2.3、 用户和装修单位申请正式验收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收回《装修出入

证》存档;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装修出入证》保证金。

3.0、 装修验收程序

3.1、 装修户在施工完成后需验收,用户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

向小区服务中心提出初验申请。

3.2、 管理处工程管理部负责在三日内组织验收人员对装修现场进行初验。

3.3、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验收结果记录在《装修验收表》的“初验情况”栏

内,并将结果复印一份给用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对于初验存在的问题,用户和装修单位须在二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3.4、 用户和装修单位将初验中的问题整改完后,提前一周向客户服务中心

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3.5、 申请正式验收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针对初验中的提

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查验。

3.6、 对初验合格后,又有增加装修项目的,无违章装修时,仍需补办申请;

有违章装修的,按管理规定中的装修违章处理条款执行,并立即停止对该装修户的验收,直至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正式验收。

3.7、 正式验收合格后,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收回各类施工人员的《装修出入

证》,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证件保证金。

3.8、 正式验收合格后,《装修验收表》的“正式验收情况”栏内登记验收

情况。工程管理部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验收合格,签署姓名及日期,并在其装修保证金的收据上签署装修验收合格证明。

3.9、 装修单位在正式验收合格的当日进行清场。

3.10、 正式验收合格后,15天内没有出现结构和安全问题,用户和装

修单位凭已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的收据到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装修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有关保险

由于各用户在其聘用的装修单位为其提供装修服务期间,要对装修人员的作业行为负有完全责任,因此,为充分保障装修人员的自身利益,以应付所雇用公司人员因意外疏忽所造成公共伤害及对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建议用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保险公司接洽。

声 明

本规定内容主旨在于为用户装修提供指导性及一般性资料,尽管所有资料组合都经过周密安排,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仍须作出如下声明:

1、 所有服务报价金额,均以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最终对客户确定的金额为准。

2、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保留对本规定修改的权

利,以确保本手册在任何时间均适用于维护航天小区及各用户的共同利益。

3、 如本手册有条文与政府的规范、条例有所不同,应以政府的法规为准,各用户亦须个人或集体对政府条文负责。

4、 如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在合理基础下行使职权,对个别用户产生不便或损失,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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