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总结汇报材料

今年来,县民政局深入开展以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低保、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公开、公平、诚信的阳光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4176户、24520人,其中城镇4111户、8514人;农村10065户、16006人;农村五保对象2573人。
一、程序规范化、把实入口关
坚持勤入户,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一是强化核查力量。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核拨15万元的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具体抓,抽调力量组成3个城乡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小组对乡镇、村(社区)初审初核过关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各乡镇、村(社区)均分别成立3-5人的初审初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耐心解释,并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户予以公示。二是细化核查程序。今年,县民政局在坚持低保对象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初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批环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入户调查制度和评议听证制度。对没有入户调查的申请不审批,对不参加评议听证的申请不受理,做到“核查必入户、逢进必评议、要保必听证“,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群众四级监管模式,城乡低保、五保规范化建设管理达到了新的高度。三是量化核查内容。统一印发发《县城乡低保申报对象入户调查书》和《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核查小组根据村(社区)报送的名单逐户核查,把核查内容量化为“四看四查四访“,即:看申请户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等情况;查申请对象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就业状况、子女等情况;访乡镇、村干部和对象周边的群众、亲朋好友。
二、作业阳光化,严格审批关
坚持低保五保政策、低保五保程序、低保五保审批“三公开“,实行全社会监督,保证阳光操作。一是政策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先后在电视、报纸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印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专项清理核查通知500份、低保政策宣传手册200份、入户调查表2.5万份。二是过程透明。所有低保、五保申请对象必须经过三榜公示,审批结果必公示。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三榜公示,县、乡镇共受理投诉举报221起,重点核查新申请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221户410人,共核减城乡低保对象185人。三是审批透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户一评“的民主评议听证制度。按照村民代表不少于15人、村干部人数不超过5人的原则,在所有乡镇、村(社区)建立了“低保五保民主评议小组“,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杜绝“优亲厚友“、“人情低保“、“关系低保“和“以权定保“等现象发生。如:今年4月28日,在城关镇晋屏社区组织召开的城镇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上,经过调查人员逐一通报入户核查情况及建议、被评议对象陈述理由、评议人员质询等环节后,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当场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定补差档次,该社区31户59人被评议对象中,评出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的27人。

三、管理动态化,疏通出口关
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完善低保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建立动态核查机制。不定期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户籍管理机关调取死亡人员名单,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及时将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纳入低保。二是强化分类施保机制。根据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将其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补差和动态管理方式。一类对象一年审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施救助渐退机制。建立救助渐退机制,联合、劳动、教育等部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对就业后符合退出低保的家庭,保留其3-6个月的低保救助金。今年,石羔就有一村民主动申请退保。目前,全县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共有78户234人被取消低保,152户410人因家庭收入变化而调整了保障标准。
我县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群众的高度称赞,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年来,县民政局深入开展以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低保、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公开、公平、诚信的阳光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4176户、24520人,其中城镇4111户、8514人;农村10065户、16006人;农村五保对象2573人。
一、程序规范化、把实入口关
坚持勤入户,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一是强化核查力量。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核拨15万元的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具体抓,抽调力量组成3个城乡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小组对乡镇、村(社区)初审初核过关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各乡镇、村(社区)均分别成立3-5人的初审初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耐心解释,并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户予以公示。二是细化核查程序。今年,县民政局在坚持低保对象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初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批环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入户调查制度和评议听证制度。对没有入户调查的申请不审批,对不参加评议听证的申请不受理,做到“核查必入户、逢进必评议、要保必听证“,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群众四级监管模式,城乡低保、五保规范化建设管理达到了新的高度。三是量化核查内容。统一印发发《县城乡低保申报对象入户调查书》和《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核查小组根据村(社区)报送的名单逐户核查,把核查内容量化为“四看四查四访“,即:看申请户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等情况;查申请对象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就业状况、子女等情况;访乡镇、村干部和对象周边的群众、亲朋好友。
二、作业阳光化,严格审批关
坚持低保五保政策、低保五保程序、低保五保审批“三公开“,实行全社会监督,保证阳光操作。一是政策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先后在电视、报纸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印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专项清理核查通知500份、低保政策宣传手册200份、入户调查表2.5万份。二是过程透明。所有低保、五保申请对象必须经过三榜公示,审批结果必公示。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三榜公示,县、乡镇共受理投诉举报221起,重点核查新申请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221户410人,共核减城乡低保对象185人。三是审批透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户一评“的民主评议听证制度。按照村民代表不少于15人、村干部人数不超过5人的原则,在所有乡镇、村(社区)建立了“低保五保民主评议小组“,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杜绝“优亲厚友“、“人情低保“、“关系低保“和“以权定保“等现象发生。如:今年4月28日,在城关镇晋屏社区组织召开的城镇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上,经过调查人员逐一通报入户核查情况及建议、被评议对象陈述理由、评议人员质询等环节后,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当场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定补差档次,该社区31户59人被评议对象中,评出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的27人。

三、管理动态化,疏通出口关
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完善低保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建立动态核查机制。不定期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户籍管理机关调取死亡人员名单,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及时将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纳入低保。二是强化分类施保机制。根据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将其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补差和动态管理方式。一类对象一年审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施救助渐退机制。建立救助渐退机制,联合、劳动、教育等部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对就业后符合退出低保的家庭,保留其3-6个月的低保救助金。今年,石羔就有一村民主动申请退保。目前,全县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共有78户234人被取消低保,152户410人因家庭收入变化而调整了保障标准。
我县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群众的高度称赞,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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