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预约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云南善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乡官南大道旁大清河边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段筱萍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位于昆明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商品房的买卖事宜进行预约,达成如下意向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于 年 日与 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昆明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该房屋现已竣工验收并交付给甲方,尚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双方确认,已在本合同中就房屋买卖的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双方愿意恪守合同之约定,完成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以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合同目的。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如今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因上述面积误差而须向开发商补交的的款项由乙方负责缴清;因面积误差开发商应退还给买受人的面积差价款亦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开发商及相关各方主张权利。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交易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亦由乙方承担并以甲方名义交纳。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按促成双方交易顺利、快捷完成的需要,及时提供房地产权属过户所需的各项材料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协助。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其已向开发商付清全部购房款,并无拖欠房款或其他费用;该转让之房产权属清楚、完整,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该房产属于甲方个人所有,无其他共有人,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分权。
4.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曾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涉及该房产的转让、租赁等协议、文件,亦未对房产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转让、租赁给第三人或对该房屋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双方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理清,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
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xxx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乙方。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xxx 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5.3甲方违约,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预装修的,乙方的装修款损失列入实际损失范围。具体损失额的计算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数额或双方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乙方违约,乙方应保持房屋装修原样交付甲方,甲方不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
5.4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变化,当然列入受损方的实际损失范围。
5.5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退款责任明确之日起十日内将乙方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不含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
房屋转让预约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云南善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六甲乡官南大道旁大清河边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段筱萍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位于昆明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商品房的买卖事宜进行预约,达成如下意向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于 年 日与 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昆明市 小区 栋 单元 号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房屋面积及房屋具体地址以房产证登记为准,该房屋现已竣工验收并交付给甲方,尚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1.2乙方对甲方拟转让房屋的权属情况已充分知悉。
2.正式合同内容
2.1甲方承诺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应按本预约合同内容签订正式房地产转让合同。双方确认,已在本合同中就房屋买卖的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双方愿意恪守合同之约定,完成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以最终实现双方房屋买卖之合同目的。本合同不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2.2正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以下的范围。甲乙双方对正式合同内容中房地产转让价款、过户登记手续及费用承担的内容不得作任何变更。
2.2.1该房屋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即使房产证登记面积出现误差,如今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仍以该价款为准,不作任何变更。因上述面积误差而须向开发商补交的的款项由乙方负责缴清;因面积误差开发商应退还给买受人的面积差价款亦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开发商及相关各方主张权利。
2.2.2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交易契税、印花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均由乙方承担。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亦由乙方承担并以甲方名义交纳。
3.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
3.1甲方应于取得该房屋房产证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待甲方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再另行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按促成双方交易顺利、快捷完成的需要,及时提供房地产权属过户所需的各项材料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协助。
4.权利保证
4.1甲方保证:其已向开发商付清全部购房款,并无拖欠房款或其他费用;该转让之房产权属清楚、完整,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该房产属于甲方个人所有,无其他共有人,甲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分权。
4.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未曾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涉及该房产的转让、租赁等协议、文件,亦未对房产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转让、租赁给第三人或对该房屋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双方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理清,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
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违约责任
5.1若甲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提高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xxx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转让给乙方。
5.2若乙方拒不签订正式合同、拒不付款、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xxx 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5.3甲方违约,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预装修的,乙方的装修款损失列入实际损失范围。具体损失额的计算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数额或双方指定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乙方违约,乙方应保持房屋装修原样交付甲方,甲方不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
5.4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变化,当然列入受损方的实际损失范围。
5.5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退款责任明确之日起十日内将乙方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不含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6.合同生效
6.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