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第八章、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会会议的顺利进行,使其更充分地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干事纪律性,提高我系团委学会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第三十四条:会议类型

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还有日常工作会议:部长周例会、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全体会议中分为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和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部长级例会中分为部长临时会议和部长周例会。)

第三十五条:会议事件与主持

(1)主席团会议:每次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的前一天。期间视工作需要另行不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

(2)全体会议

全体学生干部会议:有重大决策或新制度的宣布与大事件的通知与讨论、表决的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团委、主席团提议,学生会办公室安排时间召开的会议,有团委老师或主席团主持。

全体学生干部月例会:主要是总结上月的工作和部门工作总结发言,下月的计划和一些常务工作的管理,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3)部长级会议

部长临时会议:有特殊原因或时间原因急需召开的会议,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部长周例会: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19:00—20:30;由各部门代表(部长或副部长,特殊原因由干事代会)召开的会议,主要是各部门汇报周工作总结与计划或一些其他的工作。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4)部门内工作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任务,处理本部门内部问题等,各部门工作会议在部长会议后召开,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召开。

第三十六条:会议地点

学校大会议室:全体学生干部会议、全体学生干部月例会

学生会办公室:主席团会议、部长临时会议、部长周例会、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第三十七条:到会须知

每次会议参加会议成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学生会办公室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场,做好签到考勤工作,协助做好会前准备。

第三十八条:参会人员

(1)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人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必要时邀请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或团委老师)

(2)部长级会议: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必要时邀请各班班委参会)。

(3)全体大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全体团委学生会干事。(必要时通知广播站成员参会)

(4)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部门正、副部长和部门干事。(必要时邀请主席团成员或活动主要负责人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通知

(1)部长周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签发会议通知单给每位学生干部。必要时宣传部协助会议通知。

(3)临时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必要时副主席协助会议通知。

第四十条:会议会程

(1)会前十分钟参会成员需签到。会议迟到者散会后自动到签到处登记。会议没到者会后由该部正、副部长到签到处登记,具体请假详见《考勤制度》。每次会议出席人员应提前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主席团主席书面请假,并委派其他人员参加,如确实情况特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2)参会人员如缺席、迟到,按《考勤制度》给予处分。

(3)参会人员须保持仪表整洁。

(4)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保持会场安静,关闭一切通信工具,不得交头接耳。开会时,出席人要严守会场纪律,认真听取内容并及时作记录,并按时、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在会议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或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参会人员需自己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四十一条:会议记录

(1)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3)部长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各部门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记录由各指定记录人负责记录,并于会后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处,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整理归档。

(6)除上述会议记录者外,其他参会人员都须各自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或主席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主席团审核备案,学生会办公室各项工作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检查,并月进行评定,转交主席团审查再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二条:其他会议制度

(1)会后应保持会议室整洁。

(2)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3)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4)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5)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会议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第八章、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会会议的顺利进行,使其更充分地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干事纪律性,提高我系团委学会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第三十四条:会议类型

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还有日常工作会议:部长周例会、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全体会议中分为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和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部长级例会中分为部长临时会议和部长周例会。)

第三十五条:会议事件与主持

(1)主席团会议:每次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的前一天。期间视工作需要另行不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

(2)全体会议

全体学生干部会议:有重大决策或新制度的宣布与大事件的通知与讨论、表决的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团委、主席团提议,学生会办公室安排时间召开的会议,有团委老师或主席团主持。

全体学生干部月例会:主要是总结上月的工作和部门工作总结发言,下月的计划和一些常务工作的管理,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3)部长级会议

部长临时会议:有特殊原因或时间原因急需召开的会议,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部长周例会: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19:00—20:30;由各部门代表(部长或副部长,特殊原因由干事代会)召开的会议,主要是各部门汇报周工作总结与计划或一些其他的工作。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4)部门内工作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任务,处理本部门内部问题等,各部门工作会议在部长会议后召开,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召开。

第三十六条:会议地点

学校大会议室:全体学生干部会议、全体学生干部月例会

学生会办公室:主席团会议、部长临时会议、部长周例会、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第三十七条:到会须知

每次会议参加会议成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学生会办公室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场,做好签到考勤工作,协助做好会前准备。

第三十八条:参会人员

(1)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人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必要时邀请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或团委老师)

(2)部长级会议: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必要时邀请各班班委参会)。

(3)全体大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全体团委学生会干事。(必要时通知广播站成员参会)

(4)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部门正、副部长和部门干事。(必要时邀请主席团成员或活动主要负责人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通知

(1)部长周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签发会议通知单给每位学生干部。必要时宣传部协助会议通知。

(3)临时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必要时副主席协助会议通知。

第四十条:会议会程

(1)会前十分钟参会成员需签到。会议迟到者散会后自动到签到处登记。会议没到者会后由该部正、副部长到签到处登记,具体请假详见《考勤制度》。每次会议出席人员应提前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主席团主席书面请假,并委派其他人员参加,如确实情况特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2)参会人员如缺席、迟到,按《考勤制度》给予处分。

(3)参会人员须保持仪表整洁。

(4)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保持会场安静,关闭一切通信工具,不得交头接耳。开会时,出席人要严守会场纪律,认真听取内容并及时作记录,并按时、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在会议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或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参会人员需自己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四十一条:会议记录

(1)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3)部长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各部门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记录由各指定记录人负责记录,并于会后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处,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整理归档。

(6)除上述会议记录者外,其他参会人员都须各自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或主席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主席团审核备案,学生会办公室各项工作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检查,并月进行评定,转交主席团审查再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二条:其他会议制度

(1)会后应保持会议室整洁。

(2)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3)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4)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5)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会议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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